魔王俘虏圣君的第七年(22)
“按照先祖留下的古老规矩,若魔王诞生,所有部落首领都要臣服;但同样是古老规矩,断角的魔又意味着耻辱。”
“首领们好端端的当着首领,谁想白白臣服?自然就打着为魔族抹消耻辱的借口,天天琢磨着如何宰了我……”
兰缪尔这才第一次了解到昏耀面临的处境。
虽有魔王之名,实际上却步步惊心。
“那……吾王这些年是如何应对过来的?”
昏耀:“唔,打服就行。”
兰缪尔:“。”
脑海里闪过一千种政斗故事的圣君陛下,深刻地反思了自己。
或许,他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真正习惯这群魔族吧……
第15章 第二年
寒冬过去后,大小各个部落的首领就要赶来王庭觐见魔王。
自古以来,每一次的王庭觐见都会流血。
这是一场暗中较量,不仅发生在王与首领之间,也发生在首领与首领之间。势力深厚的三大部落伺机而动,而那些零散的小部落则需要为自己找好阵营……总之,是个挺令魔头痛的大事。
昏耀一边做准备,一边每晚不厌其烦地在兰缪尔耳边叮嘱,近一个月都不要在窗边乱晃。
“你要认识到自己的过分美丽,”对于这一点,魔王倒是从来不吝啬夸奖,“如果被那些外来的首领瞧见,还不知道会给我惹出什么事。”
兰缪尔立刻小幅度地点头,展示出很乖巧的样子。
昏耀很满意,转天就将几捆细绳和一把骨片扔到他跟前,让他编着玩打发时间。
深渊里没有人间那么多的奇珍异宝,魔族多配骨饰。
色泽鲜艳的石头磨成珠子,再添上兽骨、贝类,甚至是先祖的残骨。将这些用绳结串起来,挂在胸前,或是系在发辫间。
兰缪尔从未亲自动手编过这种东西,他无从下手地捧着那些骨片,问:“吾王可否允许奴隶先去向工匠请教?”
昏耀:“这都不会。”
兰缪尔:“奴隶确实不会。”
结果那天,昏耀呆在宫殿里教他编了一个下午的骨饰。
之后一段时间,魔王总是能看到他的奴隶在认真地做工艺。
兰缪尔会将银灰长发如魔族那样编起来,赤足跪坐在地上,简陋的麻衣也不能掩盖一身光华。
有时不慎被尖锐的骨片划伤了,他皱眉将手指含到嘴里,用舌尖抵着伤口止血。过了会儿,仔细地确认不再流血了,再重新拿起一颗新的珠子。
……可爱,魔王悄悄偷看并心想。
他偷看了大概半个钟,忽然觉得不妥:自己怎么能天天觉得仇人可爱?
兰缪尔摆弄了半天,有一个绳结怎么也系不上。他犹豫了一下,低头用唇艰难地叼起一侧,换成双手来系。
昏耀决定不纠结了。可爱就是可爱,这和长得美一样,是无可辩驳的事。他恨兰缪尔,不妨碍他承认这个人可爱。
兰缪尔学得快,审美又比粗俗的魔族高出不知多少倍,等到各个部落的首领陆续出现在王庭的时候,已经能做出十分美丽的饰品。
他将其中最精美的一串骨饰胸链献给魔王,笑着说:“您可以把骨钥挂在中间了。”
昏耀大为皱眉,心想这奴隶实在狡猾。如果把骨钥做成胸链佩戴,他岂不是天天要把骨钥带出去?那也就等于要天天把兰缪尔带出去……
这家伙,嘴上装得乖巧,其实果然还是想出去!
——魔王似乎没有意识到,兰缪尔从来也没说过,希望他日日贴身戴着这串骨饰。
……
转天,兰缪尔就被昏耀带到了王庭觐见的大典礼上。
当魔王带着他的人类奴隶踏入森严的大石殿时,下方无数首领和护卫们看到兰缪尔,都露出了情不自禁的惊艳之色。
“天啊,昏耀吾王。”
首领贞赞率先赞叹,“您的人类奴隶实在美丽……”
昏耀大笑一声:“那是当然!”
——他内心简直爽得不行,连建立自己的王庭时都没有过如此之大的满足感。要很努力才能保持威严,不至于在首领们面前得意地摇尾巴。
魔族的部落之间习俗差异很大,有的首领将鳞片涂得五彩斑斓,有的首领在尾巴上系着叮当作响的骨铃,还有的盘角上插满鸟类羽毛……但无一例外都是体格健壮、双角雄伟、煞气腾腾的大魔们。
大祭司塔达将鼓声敲响,高喊:“远来的首领,觐见王庭之王!”
首领们就齐声发出低吼,半跪下来,割开额心并将血涂抹在鳞尾上。
“吾王!!”
他们声如震雷,“吾王!!”
在兰缪尔看来,魔族的仪式无一例外,都充满着野性与蛮荒的气息。
年轻的祭司端上烧热的酒,魔王先与诸位首领共饮,随后便进入分食的环节:
侍从依次献上巫骨虎的心脏、死狼的肝脏以及角马的肺脏——据说,它们分别象征勇毅、智慧与不屈——再由魔王亲口选出三至五位部落首领们,赐其与王分食的荣誉。
兰缪尔站在魔王的兽骨王座后,他盯着那些血淋淋的脏器,只觉得浑身发麻。
他忍不住小声问:“……生吃吗?”
昏耀刚抓起一颗滴着血的虎心,闻言回头,眯了眯眼:“尝一口?”
兰缪尔脸色青白,飞快地摇头。
昏耀笑了,他伸手,用染血的拇指随意地在人类的嘴唇上一抹,留下一道摄人心魂的殷红:“真娇贵。”
接下来的十几天,兰缪尔的脑子因接收了太多崭新事物的冲击而变得乱七八糟。
比如,他不懂怎么前一刻还是一对一的摔跤,转眼间两个部落就一拥而上,不死不休地打起来了,旁边还有一群看热闹的魔族在兴奋地叫好;
也不懂为什么魔族会一言不合就在野外合化起来,篝火把两条纠缠的滑腻身影照得亮堂堂的,放肆的叫声传得老远。
这种极度野蛮的残杀与交媾刺激着兰缪尔的神经。另一个问题也接踵而至:他吃不下连毛带血的生肉,也喝不了魔族的烈酒,但觐见期间居然没有别的饮食。
幸好昏耀还算照顾他,在应付那些首领的间隙,能记得给他弄点熟食、羊奶以及粗饼。
“觉得怎么样,是不是还是呆在宫殿里舒服?”
夜晚,魔族们渐渐散去了。昏耀搂着兰缪尔坐在噼啪燃烧的篝火旁。
“……会适应的。”兰缪尔摇头,他的面上带有疲惫之色,但神情却很平静,“奴隶已经身在深渊了。终有一日,这里也会成为我深恨而深爱的地方。”
昏耀不说话了。
他借着火光深深地凝望人类的侧脸,兰缪尔眼角下的那枚紫色鳞片在火光中闪烁,亮如泪滴。
“记得时刻跟在我身边。”魔王低声道,“别乱跑,别惹事……再忍几天,就结束了。”
……
当时的兰缪尔还不明白,昏耀口中的“惹事”是指什么。
直到四天后,魔族们开始了以夸耀武力为目的的肉搏角斗。
当昏耀走上角斗场,与另一个虎背熊腰的大魔开始打起来的时候,兰缪尔忽然感觉到……有魔族的鳞爪在不怀好意地摸他。
他侧眉回头,看到一个首领满脸邪笑,眼神像渴切的毒蛇。
而不远处的异部落魔族们,也都用一种看热闹的表情嬉笑着指指点点。
“真是只漂亮的人皮猪。”
那些魔族小声说:“吾王太不厚道,当年怎么说也不让我们把人奴带进深渊,自己却养了这么个风情万种的小家伙……”
兰缪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在遭遇什么。首领的爪子从他的脊背一路往下,在腰际狠狠掐了一把,紧接着又要往腿间的地方滑落。
他面色冷了冷,下意识要起身,却被魔族仗着蛮力按了回去。
“你最好别出声,贱猪。”那首领坏笑着说,“要是我们敬爱的断角魔王,被他的奴隶害得一个分心死在角斗场上,那可就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