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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很风骚(150)

作者:风羡 时间:2024-12-30 09:39 标签:甜宠 双向暗恋 美强 少女攻

  四年前将他从阎王手中救回之人,是春风不尽楼真正的主人江岁。被困在南疆国皇城的这四年里,他从江岁与乔思衡那里,听来了许多关于洛书的事情。
  在得知洛书因头部受伤而失忆,并将自己彻底忘却之后,他下药放倒所有奉命来监视自己的人,准备连夜潜逃出城前往燕京,去探望自己日思夜想之人,却被尚未离开皇城的江岁拦了下来。
  江岁将他抵在小巷的墙边,沉声问道:“你可知你这一走了之,会有多少人因你而受牵连?你又可知会有多少人因你的一时冲动,而平白丢了性命?世子殿下,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在沈雁行被困皇城的第四年里,他每日都在忧心洛书颅内的旧伤会复发,惧怕洛书再也想不起来他们的过去。他时常缠着医术高明的江岁,为他配制可化去颅内瘀血的药方。
  沈雁行入住雁王府之后,每日往洛书喝的茶水里,兑入可化去颅内瘀血的药粉。药粉若是下得太多,会影响茶的口味,他每次只往里敢兑入极少的量,所以迟迟未能见其效果。
  凡事讲究礼尚往来,洛书也同沈雁行说了一个罪可诛连九族的秘密。
  江南叶家同他的母妃有一纸契约,契约的内容是助他顺利登上皇位。江南叶家为了兑现契约所写的内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钱财,暗中组建了一支拥有三千精兵的军队,购买了大量杀伤力极强的精良兵器,后又成功策反了作为都城禁卫军的骁骑营。
  大裕国皇帝的子嗣并不多,能够成功活过十岁的更不多,大部分都成了宫斗与夺权的牺牲品,若非洛书少时不受皇帝宠爱,或许他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
  大皇子好于风月场所,整日沉迷于美色,基本无所建树。二皇子是个整日抱着药罐子的病秧子,指不定哪天就撒手归西了。皇后所生的四皇子最得皇帝宠爱,他又对治国爱民之道颇有见解,是洛书争夺皇位的最强劲敌。十皇子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孩,能不能活到夺嫡那天都很难说。
  他的母妃会挑选一个合适的时机,命那三千精兵以四皇子的名义造反,再由洛书带领骁骑营击退叛军。
  而喜提造反罪名的四皇子,会被他母妃安排的人下药毒死,那人再模仿四皇子的字迹写下一纸血书,血书中会写满四皇子对起兵造反的悔恨。
  除此之外,他的母妃知晓皇后已与俊俏太医暗通款曲数月,并且还每日在他父皇的养生汤里下入慢性毒药。他的母妃手握所有证据,只为关键时刻将皇后一局。
  “雁王殿下,若是你在我质子期满前夺得皇位,你会按照契书的内容,迎娶我那位生得国色天香的堂妹吗?”
  “你且放心,我绝不会再与他人成婚。若是我在这五年内登上皇位,我会下令废除与南疆国皇帝签订的契书。”
  “雁王殿下无需如此,若是到了那个时候,我会易容成沈念慈的模样,代她同你成婚。”
  次月初八,燕京城内铺设十里红妆,雁王殿下身骑骏马迎娶叶府嫡女。
  沈雁行不愿见洛书与他人成婚,买了十来坛入口清凉、后劲毒辣的寒潭香,独自坐在燕京西边的城墙上,遥看位于西郊的十里梅园,畅饮可暂时令人忘却痛苦的烈酒。
  他以天地为枕席,以月色为被褥,卧在城墙上睡了一夜。
  夜里月色正浓时,喝得酩酊大醉的洛书,提着两壶温煮过的马奶酒,摇晃着踉跄的步子,缓缓走进十里梅园,走到梅园尽头的墓碑前。他不清楚自己为何要来此处,只知自己是顺从本心而为。
  自从洛书失忆之后,池雁的墓就再无人来打理过了,墓前铺的鹅卵石上长满了湿滑的青苔,本就站不太稳的洛书一脚踩滑,额头直接嗑在了墓碑的棱角上。
  洛书的颅内本就还有经年未消的瘀血,这险些当场要了他命的一撞,令他昏迷不醒,濒临垂危。太医来为他诊治之时,只叹息着说听天由命。
  沈雁行每次来看望洛书,都会趁着四下无人之时,将足量的药粉和入清水中,嘴对嘴喂洛书服下。江岁研制的药粉确有奇效,不过三日,洛书就醒转了过来。
  因祸得福,洛书终于记起了所有过去。
  沈雁行知晓了此事,心中大为欢喜。再来看望洛书之时,他暂时卸去改变容貌的易容药粉,学着从前那般,软着嗓音唤了一声“书哥哥”。
  沈雁行入燕京做质子的第三年,大裕国皇帝病重,四皇子起兵造反,兵败后畏罪自杀,皇后因私通侍卫被处以绞刑,救驾有功的洛书被册封为太子。
  沈雁行入燕京做质子的第四年,大裕国皇帝驾崩,洛书登基称帝。
  沈雁行质子期满之时,沈念慈入燕京和亲。
  大婚当日,沈雁行易容缩骨成沈念慈的模样,代她同洛书成婚。
  夜里,洛书掀开沈雁行头顶的红盖头,与他挽手对饮合卺酒,共度春宵帐暖。
  大婚第二日,洛书遣散后宫,昭告天下册封“沈念慈”为皇后,此生独宠他一人。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此爱长久时,绵绵无绝期。
  (宫廷篇完)


第147章 七夕特别篇
  这是一个没有玄幻设定的番外,且与正文无关,你们可以理解为作者给自己的cp写同人文
  近段时间,洛书有一个令他格外头疼的烦恼,比谈下一笔巨额大生意还要困扰他,那就是自己的男朋友太受欢迎怎么办?
  这能怎么办,还能将他关起来不成?男朋友太受欢迎又不是男朋友的错,怪就怪那些人太过痴心妄想,竟会觉得自己有能力抢走豪门贵夫。尽管知道这些人抢不走自己的男朋友,但见他们有意靠近自己男友时,洛书心里还是免不得会泛酸。
  最令洛书感到烦躁的是,竟然还有个恬不知耻的男人,向他的男朋友发出了共度七夕的邀请!还好他的男朋友心里只有他,果断地拒绝了那个男人的邀约。
  洛书是池山集团的首席执行官,集团董事长是他的父亲,他们家族从上个世纪起,就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富商。他的男朋友名叫沈雁行,邻市政法大学的在读学生,家中父母都是拿死工资的普通白领。
  两个身份悬殊如此之大,年龄相差12岁的人,相识于一场乌龙事件。
  大抵是在两个月前,洛书受至交好友江岁的邀约,前往邻市去参加他的生日晚宴。洛书在这场生日晚宴上,认识了一家酒吧的老板,是江岁近来新结交的朋友,名叫陆远之。
  陆远之喜好广交好友,十分热情地邀请一看就很正经的洛书,来参加自家酒吧的周末音乐主题趴。洛书想着自己这段时间都忙于手头的项目,的确是该好好的放松一下了,于是就很爽快地答应了陆远之的邀约。
  洛书是个颜值优越、身价不菲的绝佳好男人,却到了33岁还未曾谈过恋爱。江岁断定是因为他平时太过严肃正经,所以才导致没什么人敢近距离接触他,错失了大把脱单的好机会。
  酒吧里虽鱼龙混杂,但也是个可以遇得良人,收获绝美爱情的地方。难得能将这个事业繁忙的正经人带去酒吧,又怎能让他错过如此好的脱单机会?
  江岁同陆远之好好地商议了一番,决定请一位娱乐圈内的著名造型师,给洛书打理一个当下年轻艺人喜欢的时髦发型,换一身年轻活泼的行头,再略微化了一下妆,修饰五官与面部轮廓。
  洛书天生瞳色极浅,呈淡淡的银灰色,显得整个人的气质格外清冷,只要是在他不笑的时候,就很容易给人带来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造型师给他戴上黑色美瞳后,气质就明显变温和了许多。
  洛书的模样本就生得年轻,经由造型师全方面打造过之后,活脱脱像个刚步入大学不久的稚嫩学生。
  周末的酒吧格外热闹,陆远之行使自己作为老板的特权,提前给洛书预订了一个位置最居中的V卡,也就是DJ舞池正对面的VIP卡座。
  舞台上年轻的酒吧驻唱,唱着时下最流行的热血歌曲,双眼注视着坐在舞台前的人,那人留着一头微卷的长发,看起来应该是台上驻唱的女朋友。
  那人转过头与坐在自己身后的同伴说话时,明媚动人的笑容吸引住了洛书的目光,她秋水潋滟的双眸里盛满了柔光,将洛书心中的幽潭撩起了阵阵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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