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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个夜晚中的水上灯与梦(67)

作者:凯奥斯 时间:2021-09-08 07:17 标签:快穿 强强 情有独钟 边缘恋歌

  “你不该把刀子放在这么明显的地方。”我说着整理好凌乱的衣物,“也不该过分沉迷在驯化我这件事。”
  “随便吧,亲爱的。”他耸耸肩,没管刀子划破他的脖子,“你想通了,我很高兴。”
  我眨一眨眼,把刀尖用力地插进他的脖子,而后尽可能深地缓慢地横着剖开,血液像温暖的红色涌泉从巨大的裂口中喷溅到我的脸庞和衣服。我松开他,剃刀咣当一声掉落在地,埃洛挣扎着靠墙坐起来,用手掌紧紧捂住伤口,不过我下手很稳,他决计活不成了,这只能让他稍慢一丁点儿死去。
  我打开抽屉四处翻找,埃洛上次抽剩的烟还有些,我找到了上次我们一起分享的那种薄荷烟,吸了一大口毒雾进肺里,再缓缓吐出,埃洛一直在瞧着我,只是视线涣散了,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能看见我,还是单僵直地保持那个动作而已。我又吸了一大口,走过去吻住埃洛凉冰冰的嘴唇,他呛住了,这大大加快了他的死亡速度,可他的确开心地笑起来,用口型告诉我。“我为你骄傲。”他没发出声音,要是我没拼错的话,说的应该是这么句话,这也很符合他的性格。
  没等我抽完一支烟,埃洛已经死了,我在他尸体旁坐着把剩下的烟抽掉,又点燃第二支,第三支,直到盒中再没有什么剩下,我把最后一支烟拿在手上,见到烟盒的里面有一些潦草的字迹,我草草打开烟盒,发现埃洛曾把它拆开,在上头抄了一首小诗,又原样粘了回去。
  “于是皮埃罗忘记悲剧的面具,”他写道,“穿过月亮苍白的火焰与欲望的洪水,那些孩子气的傻念头一股脑在微风中哗笑,我抛开所有愤懑,从漫溢阳光的窗口,梦想走进那欢快的景象,童话时代的芬芳。”我把烟盒纸扔在一旁,坐在地板不紧不慢地吸着最后的烟。
  只要拽着埃洛的手去开门我就能出去了,再过分一点,我要砍下他的手指去解锁他也没法抱怨。并且此刻不知是幻觉还是怎的,我听到有人在拍门,一个女人焦急地呼唤我的名字,随后我辨认出那声音是金冬树。可真是久违的、怀念的声音了。如此一来,离开就更唾手可得。
  埃洛的血静静地蔓延到我身边,像一株活着的植物顺着衣物的纤维向上攀爬。我伸出手指沾了一点,倾身在埃洛紧闭的上眼皮画上一笔红,就如当日他对我做的那样。然后我拾起地上的剃刀,用袖子擦拭去上头的血渍灰尘,在脖子上别住。
  ——只要意识到你能做什么,世上就再也没有阻碍。
  埃洛说的不错,人最可怕的一刻,就是发现自己的能力。
  我耸耸肩,毫不犹豫地割了下去。而自由如此甜美。

第四个夜晚

63、双生 01
  我头一回见小五是九年前。
  自到了这一世,先前的好运全数耗尽,只托生个家徒四壁的样子。他原是乡镇上一户老实人家的独子,常年受溺爱,长到成年也未做过劳动,父母过世后座山吃空,耗尽了积蓄,生了场急病死了后,一睁眼便换上我的魂魄住进来。我从前总是从婴孩长起,吃多了苦头,这次倒很新奇,我猜测是自己抹了脖子才能够这样,过程虽然痛苦些,于我看来是很实用的,决定这辈子也还是会尝试自我了断。
  复生当晚是个薄寒的初冬天气,屋子中没有正经的床,只用泥筑出来一土台,平日里就在上头睡着。被褥单薄,我和衣躺下来一瞧,天棚上还缺了一块,正露出群青的天空和明亮的星辰,凉意浸透单薄的粗布衣衫,冷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情却极平和。我想我应当还是有些情绪波动的,平日里不明显,稍纵即逝,难以捉摸,就算捕捉到了也不知是对应的哪种情绪,干脆就以为自己没有了心肝。我没料到杀掉埃洛会给我带来这样显著的变化,我将心境辨一辨,认为此刻该是“高兴”,只是这个名字方想出来,我的心就又无情绪了。
  那天夜里我发了一个梦,多年前我做过一次同样的梦,这回更加具体。蓝到令人敬畏的深海底,大鱼远远绕开,在蓝而发黑的最深处,有个古老而怕人的脉搏在涌动,我浑身的血液随着“它”的每一次呼吸鼓噪。我松懈力气,叫自己无止境地下坠,只觉得无比放松,像是又回到母胎一样被水流安心地包裹着,一切极松弛,什么也不必考虑,任自己融化在一片缥缈的水波中。我从半睁的眼睛里往旁边看了一眼,发觉四周有无数人形与我一样轻飘飘下坠,其中一个被水流冲撞翻个身面对着我,这时我辨认出了那张面孔和那双眼睛,竟然都是我原本真正的样貌。倏然间所有人体都仰脸遥望海面之上,细细一瞧,那里不知何时闪烁了无数盏黄豆大小跃动的灯烛。
  我知道梦有许多种类,大多是大脑杂乱思绪的体现,也有特殊的梦境可做是对过去的揭示,或对未来的预知,我不晓得这个梦是哪种,竟会给我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甚至觉得自身的命运都与之息息相关。但是许多问题不是思索就能得到答案,我只好继续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到时可能灵机乍现,所有我想知道的都跃然眼前,现在我只想从漫长的被强迫的生涯中休个假。
  换做以前,我该正想该找个什么工作维持生计,攒点小钱,营造个体面的生活,如今那样的日子竟遥远而毫无用处,我无牵无挂,又成个长手长脚的青年人,不怕多赶些路,见识见识外头的风景。走罢,走到不能再走,停下来歇一歇,或挣些盘缠再接着上路。路必会坎坷,也不打紧,凡是我没体验过的,我都想亲眼去看一看,挺新鲜的,活了好几辈子我才发觉原来天下确实挺宽阔,我以前单知道这个概念,当然也进行过一些旅行,唯有这一次是彻底的自由和放纵,我没有其他人去操心,也不用为了其他什么原因折中妥协,我挺享受这个。
  破旧小屋中别无长物,我将还能用的家什装进一个旧包裹,挎在肩上就上路了。此后这些年一直在路上,走走停停,没有固定的目的地,这便叫我成了最散漫的行者。如果我想,我可以穿过一整个沙漠去看只在邻国的夜间开放的美丽的奇花;也可以攀上雪山将一壶酒埋下,三年后再去一次醉在山巅。比之其他人我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其他人就算怎样坚毅,当死神在耳侧虎视眈眈也会有至少一瞬间丢魂落魄,而现在我还年轻,并且真正不畏惧死亡,危险的传说在我看来是未知发来的诱人邀约,我当然欣然服从,放自己尽情享受无拘无束的滋味。
  无处不可落脚,缺了砖瓦的旧庙,夜间赶尸人停靠的义庄,干涸的桥洞,最糟糕的一次天上落着极凶的闪电及暴雨,我没奈何钻进临近的坟洞,同一把死人骨头过了一夜,气味当然不算好,还得警惕没有蛇虫、蜈蚣一类的近身,幸好不用遭雨淋。这算是旅途中的一点小小的代价,不过大多数时候我还是舒适的。不需太多的金钱,四时不同而自有其乐趣。有一回夏季,我找到没人住的空屋过了一夜,趁日头出来之前拾山阶而上,经历过燥热的一个夜晚,再呼吸到晨曦时分山间清凉湿润的气息自然是一种欣慰,从山顶望下去,丛林之中遍布白雾,一条缥碧的河流过村庄,从零星遍布的低矮的小屋中,有些已袅袅飘出做晨饭的白烟,牧羊人吹着笛子远远赶一群羊去吃草,高高俯瞰下去,羊群像鼓拥在黄色土道上的云堆。这时日头渐渐出来了,耀目的金光穿破白雾,鸟儿欢唱起来,一只草绿的蚱蜢笨拙地从一根草叶蹦到另一根。这种静谧让我喜欢。
  我始终没有离开人群太远,精神上我却像跟他们隔得越来越开,日子久了,偶尔回头看往事,我也搞不懂为何之前想要融入到人群里去,跟他人交往不会让我不快乐,可也不会让我快乐,现在少掉维系社交关系这个流程,生命比原先显得更加美妙了,像露水打湿衣襟;霜结在发上;夜间经过多草泽而湿润的河边,看萤火虫飞舞、停落的姿态;遇见风光好的地方住下一阵,有了新的兴致就走开,都是我从没有过的经验。只是生计总是最要发愁的问题。在市井吵闹处尚还好说,找家店子随便做上一段时间零工便可解决餐宿,如在山间、荒僻的地界久久转不出来,吃野果野菜大多是可行的,有时用随身携带的柴刀砍下粗树枝,在泥地上掘出个深坑,覆盖上细枝草叶好做掩饰,运气好时也能捉到些许猎物。只天冷时草木凋零,什么法子也行不通,一旦干粮耗尽,理所当然要挨饿到走出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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