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无限世界的温馨日常(14)
“对了,请问这人是?”她作出羞怯的模样,假装对最后一个进电梯的年轻人一见钟情。
物业的人没有怀疑,笑着道:“哦,他呀,年轻有为。张先生已经是一家广告公司的经理了。”
张先生……
张月看着张先生从八楼走进电梯的影像。
真可惜。
***
张先生觉得今天一直很饿。
中午在食堂吃饭时,他吃了两碗米饭都没有饱,越吃越饿,越饿越想吃。
食堂里同事太多,他不好意思再去餐口点餐,把餐盘里的菜全扫进嘴巴里,咦?嚼到什么了,好硬!吞不下去,喉管好痛!
他跑到洗手间,张大嘴巴,看见一块骨头。
他伸着两根手指把骨头夹出来。
被牙齿咬碎的骨头,边缘十分锋利,一路划着他的口腔,血淋淋的被他夹了出来。
他吐出一口又一口的血。
他摇摇晃晃地走出洗手间。
肚子好饿……
好饿……
今天不用加班,当老板宣布这一则消息,同事们兴奋得好像老板加了工资。秦风看还有五分钟下班,连忙收拾工位上的东西。
下班后的时间充足,不想挤地铁,选择坐公交到超市囤些吃食。
丰年喜欢热量高的食物。
小雪呢?
小雪喜欢吃什么?
秦风回忆昨晚,白瑞雪吃蛋糕没有表露出喜欢的神情,倒是一边小口咬蛋糕,一边对他手中的关东煮垂涎欲滴。
秦风发觉时,已经吃完了,还剩半碗汤。
他当然不好意思给小雪喝剩汤,当他表露出要把汤倒了,手腕立即被抓住了,白瑞雪凑上来看着汤说:“可是好浪费。”
“那……怎么办呢?我又不喜欢喝汤。谁愿意喝?”
白瑞雪就用乌黑的葡萄眼盯着他。
“可惜家里没有养小狗。”秦风没有要给小雪喝的意思,不像话。
他把汤倒了。
回忆结束,秦风忍俊不禁,正好看到窗外经过一条小吃街,他立马在这一站下车。
下车后,他看到烧烤店前坐着一个熟悉的背影。
秦风走过去,拍拍那人的肩膀。
张先生没有转过头,他啃着猪蹄,却紧皱眉头。
怎么回事?为什么越吃越饿?为什么越吃越难吃?
这还是肉吗?像嚼着一块蜡似的。
他不死心,张大嘴巴,用力咬下一块肉。
刚开始,他感到手上一阵剧痛。
随即,他感到自己被口腔里的美味俘虏了。
如此软嫩,像一块布丁,入口即化。
——诶?肉怎么会入口即化呢?
他脑海中滑过一道疑问,很快,就被抛之脑后了。
秦风走到张先生面前,还没有说话,已被惊得公文包掉在地上。
张先生咬下了手上一块肉,迸发的鲜血溅在脸上,可他恍然未觉,满脸飘飘欲仙,十分沉醉。
“老张!!!”
张先生睁开眼,后知后觉地低头看自己的手。
他茫然地“啊”了一声。
第11章 好香,是绝顶的美味
秦风给张先生挂了号,医生关着门在给他处理伤口。
秦风感到肚子饿了,但回想那一幕,没有胃口,反而想吐。好不容易准时下班了,本来想早早吃完饭,就带着白丰年和白瑞雪出去逛夜市的。
他给白丰年打电话,简单说明了一下这里的情况。只说了张先生的手受伤了,没说怎么受伤的。
白丰年在电话里问:“他手受伤了,上不了班了吧。”
秦风:“嗯。”
白丰年只略微关心一下张先生,然后询问秦风大概什么时候能回来。
秦风:“不好说,总不能现在就丢下他。你是做完饭了吗?要不,你们先吃。”
白丰年的下班时间很早的,通常五点就能回到家,多数都是他在准备晚餐,他温声地拒绝:“我们等你一起吃。”
他说着朝电视前的白瑞雪看一眼,白瑞雪知道哥哥在打电话后,就把电视声音调小了。挂断电话后,他问:“小雪,饿吗?”
白瑞雪把电视声调大,而后说不饿。
白丰年瞥了眼电视柜上排列整齐的玩偶,一共四个,还有一个小黄鸭被白瑞雪抱着,他给他夹的白发小人偶已经失宠了。
小孩子总是喜新厌旧的。他摇摇头,将厨房里的凉拌凤爪取出来放进冰箱里。
今天的晚餐除了凤爪,还有一道虾和一道汤。虾还没开始做,只挑了虾线放在篮子里,等秦风回来后再蒸。一道汤还在煮,白丰年估摸半小时后才能好。
秦风坐在走廊上的蓝色座椅,忽然瞥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他一下呼吸顿住了。
那个男人是他以前的朋友。秦风跟家里断绝关系,到榕城生活后,也跟那一堆富家公子们没了联系。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
秦风现在绝对不想见到故人,他现在是落魄的,跟白丰年也没了以前的甜蜜。他怕与故友重逢后,会羡慕向往从前的生活。
如果以前做的决定是错误的。那会让他十分的痛苦。
而且,他爸爸也不需要他了。
他垂着脑袋,没有再投视线过去。
半小时后,张先生恹恹地出来了。
他手上的伤口其实不大,毕竟肉不多,尽是骨头。医生给缝了五针,上了药,缠上纱布,嘱咐不能沾水还交代一些忌口的食物。
秦风在一旁没有怎么听,两人只是认识的关系,经常上下班在电梯里遇到罢了。
张先生愣愣地,看得出他左耳进右耳出。
医生也没有多管闲事,该交代他交代了,患者听不听跟他影响不大。
出了院,秦风坐佛坐到西,给他拿公文包。
现在下班高峰期,公交车上很多人,张先生手上缠着显眼的纱布,倒是没有去挤他,现在的人都怕被赖上。秦风在旁边也落得一个清净。
窗外很快黑了下去,玻璃窗映着一张张年轻男女的脸,每个人脸上都有各自的疲惫。
秦风透过这一张张疲惫的脸,去看街上五彩缤纷的灯牌。
有没有后悔过?
他问自己。
可能有吧。但丰年已经是他的家人,是他的责任。就像每一对平凡的夫妻,争吵之后又会和好。
他仔细地思索,他和男友之间到底要消除什么样的隔阂,才能回到往日的激情。
让白丰年回归从前的样子?
不可能!这样的想法太自私。白丰年已经变得越来越优秀。
不想了!
他看向张先生,张先生微微张着嘴,举起自己缠着纱布的手看个不停。他注意到,对方甚至在煽动鼻翼,嗅个不停。
秦风眼皮一跳。
有一种微妙的情绪流过。
不会吧,难道他还想再去咬一口?
“老张?”
张先生慢慢地抬眼看他,有一种迟钝表露无疑。
秦风试探地问:“你的手现在还疼吗?”
他始终不敢相信,怎么会有人对着自己的手啃下去还不知情?又不是没有疼痛知觉的人。
他忽然想起一则恐怖故事:
一个没有痛觉的人,在夜晚饿了,只点着床头的台灯,吃着一包凤爪,他吃完好几根爪,发现袋子里的一点不少,想打开大灯瞧清楚,却发现自己几根手指都没有了。
当然,这则故事没有逻辑,主要为了吓人。
但因为张先生的事在前,秦风难免想起这则小故事。
张先生在咬到自己的手,不光没有感到痛,难道也不觉得自己的肉跟猪蹄上的肉有很大区别吗?
秦风看着他。
发现他眼底有些浑浊。他不说话,用那双眼睛直直看着秦风,让人有些不适。
秦风突然想到,他在烧烤摊喊张先生的时候,对方已经把自己那块肉吞下去了。
他感到胃里一阵翻滚。
张先生不回答,他也不在意了,他怕他一张嘴,会吐出血腥的气味。
视线挪开,一直看着窗外,过了七站,秦风才看到小区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