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青云劫(218)
“才几时就睡了?”
“姜先生用午饭时,就一直喝,喝了两个时辰了。”
“先生喝着汤药能饮酒吗?”
“回世子爷,那内服的药方大夫只给开了十日的,算上今天,汤药已经停了五日。”
姜肃半醉半醒,听见他们说话,翻身起来,“世子爷。”
元冲听他醒来,高兴地往卧房内走,把死貂举起来,“看!白貂!”
“咦!”姜肃嫌弃地扭脸躲开。
“这次只抓到这几只白色的,不够做整件外氅。只够给先生做白色的围领和帽子了,氅衣用棕色的可好?”
姜肃闻着腥臭要吐,捂着嘴摆摆手,“不必了。世子爷留着自用吧。”
元冲把死貂递给旁边下人,“送下去剥皮。”
“我先去洗个澡,晚些时候来跟姜先生吃肉喝酒,赏雪!”元冲自顾自地说着,出了屋子。
姜肃望向窗外,“又下雪了?”
安敬之在门外,没有进来。
元冲从屋里出来,安敬之跟上去,说:“侍卫们报这几天府外有一些眼生的人晃荡。而且,前夜里还有人翻上外墙垣,被侍卫发现后,就跑了。”
“什么人?”
“不知道。不过侍卫们说看样子是冲着姜先生来的。因为都是在知画院外墙看到他们。”
“初平先生在豫东有仇人?”
“恐怕是龙千山那边派来的。”
“……”元冲想不明白,“一个流放之人,若是要杀,早就杀了。为什么等人入了我的府上再来惹事?”
“属下想来,龙千山可能以为他被流放豫东,不日就会自生自灭,困饿而亡吧。却没想到,他竟然成世子府的座上宾。”
“给我盯好府内外,保护好先生安全!”
“是。属下已经增加的侍卫,每天早上都会重新安排巡视时间。外人不容易摸到规律。”
“很好。”
安敬之顿了顿,又道:“另外,王爷今晨来信催咱们开拔红狼城。”
“咳!这急什么!初平先生那身子你看见了,哪能这么折腾。龙千山那边的情报说他还在筹集粮草,今年是不会打过来了。这才三月初,豫东的雪要下到四月,路上遇到大风雪就麻烦了,再晚十几二十天去红狼关有什么关系!”
安敬之不语。世子才见了姜肃两次,这称呼已经从姜先生变成了初平先生……
元冲又说:“明日再让大夫来给初平先生看看。”
“是。”
“还有,派人去新做一个宽敞的车舆。里面多铺软垫。”
“是。”
“红狼城的住处找好了?”
“属下上个月领了王爷的调令后,就派人去安排了。请当地豪绅让出一个五进的大宅,只需要简单修葺。”
“嗯,你过几日先出发去红狼城,在宅子里给先生选一处好点的院子。”
“是。”
入夜。二人对坐,围炉饮酒。
“先生今年多大了?”元冲看着摇晃灯影里的姜肃。
“虚度二十八载。”
“原来,先生比我大六岁。不过,看着不像。”元冲就这么直愣愣地看着姜肃,心想:“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子……”
他希望时间静止在这一刻。
“世子爷真是少年英才。才二十二岁就已经统领三十万大军。”
“说到打仗,我有一事想问问先生。”
“世子爷请讲。”
“龙千山打豫东是迟早的事情。如果我调全豫东兵力在红狼关对抗龙千山那番贼,倒是防得住。可是豫东城,和北面的黑山口还要留下兵力驻守和抵御匈奴。匈奴必定会在龙千山打到红狼关时,攻我北面黑山口。到时候,豫东腹背受敌,怎么解?”
“化敌为友。”
“跟龙千山做朋友?这怎么可能!他伐南的时候可是一点情面不留,三王手里只有几万兵马,本就不堪一击。三王都投降了,他还杀了三王两族男丁。”
“所以,自然不是跟龙千山做盟友。”
“那跟谁?”元冲还是没明白。
“跟北方的匈奴和敕勒。”
“这更不可能了!”
“唇亡齿寒。”
“什么寒?”元冲问。
按说这世家大族里的男子,不分嫡庶,理应礼乐射御书数,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元冲,七王嫡三子,已年方二十有二。却一点也不像世家大族的公子,更像个武夫。
他自幼只喜欢练武,一到背书就想办法逃课。
私塾先生前后换了十几个,元冲仍然只是个胸无点墨的武夫。
姜肃问他:“世子爷以为,龙千山若是攻下豫东,他的征战会停在豫东吗?”
“啊?父亲的封地已经是国朝最后一块他没有打下来的疆土了。”
“龙千山不是汉人,他才不管什么国朝疆土。他不会停下来,他会继续往北方征伐。到时候就轮到匈奴和敕勒亡族了。”
“哦……”元冲还是似懂非懂。
“世子爷可派使臣去说服匈奴和敕勒跟七王结成盟友,共同抵御龙千山。”
“这个理由,似乎不太充分吧?”
“嗯,确实。还需要一些附加条件,不管是番人还是汉人,无非是想过点好日子。比如等战事平定,可以每月开放边贸,重新划定边界,给他们好一些的牧场。冬季可接收老幼妇孺入关等等。”
元冲一拍大腿,“好主意!我明日就去跟父亲说。”
“找善于游说的门客去。最好通匈奴人的语言。”
姜肃喝了一盏酒,幽幽地说道:“甚至,现在就召集愿意去往中原的匈奴人,直接把他们送出红狼关……”
元冲听到这里,瞪大了眼睛,这个眉目清朗的美男子,原来如此狠戾。
“情不立事、仁不从政。”没想到这看起来一阵风就能刮走的文人,竟跟自己心意契合。
元冲回到自己院子,久久不能入睡。
元冲自出生就在豫东,周围都是黑壮的大汉,还从没见过长得这样白皙清丽的男人。
姜肃的诗词,策论,檄文,言谈举止,都飞扬着无法掩盖的光芒。
原来这世间真的有那么一个人,你看见心里就会狂跳不止,听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觉得好。
他想起自己三岁时第一次骑上马背。六岁时射中第一只兔子。
十岁时,听堂姐偷偷给他念的一首词里:“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十三岁,驯服了一只属于自己的猎鹰。
无数杂念,在他脑子里翻腾。
十日后。白貂领子做好了。
安敬之看了以后想:“新皮子有臭味。整件貂皮氅衣都用新皮子做,那味道自己都不喜,初平肯定不会穿。”
安敬之把去年自己新做的貂皮氅衣拿来,吩咐女工:“把白貂领子改上。香薰好再给姜先生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