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茉莉(37)
乔奉天盯着他没说话。客厅的灯光是暖黄的,显得人是朦胧的,是空幻的,是带着毛茸茸的边儿的。
第38章
意思是说他幼稚么?不成熟么?还是暴露了什么破绽么?
“为什么这么说?”
乔奉天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开口问他。
“各方面吧。从你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很多方面,感觉出来的。”郑斯琦缓缓道。
乔奉天失笑,把瓷碗在手里转了个方向,“你说的太缥缈。”
“本来嘛,我这个想法也是无根无果凭空感觉出来的。你要硬让我说个子丑寅卯来,我也只能告诉你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他顿了顿,接着笑,“你只要知道,我说的关于你的每一句话,可能不客观,但都是褒义的,从来没有探究你或者评判你的意思的。”
乔奉天默默了一刻。
他从不忌惮别人的难听话。他听得太多了,已经可以分外游刃有余地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他不在意的人,说的每一个字,都不能再在他心上留或浅或深的痕迹了。
这么些年的汨汨时光,这么些年连缀起的鸡零狗碎的杂事,已经被他搓圆捏扁,融成心上的一层釉质。
但被人这么说,很难得。他也突然发现,郑斯琦即使比他高出一截,但和他说话,从未有过压迫感。
乔奉天手里捂着碗,烫热的温度透过掌心传递向肺腑里。把眼皮子放松,再散掉焦,能看到空气里细细绒绒的小颗粒的灰尘。精灵一样,悠悠忽忽地漂浮在灯下,一晃神就再辨不出刚才盯着的是哪一个。
身上莫名其妙就涌上来一阵倦怠,他突然就想这么在这儿站上一整天,什么东西也不想,什么工作也不做,就站着,就看着。
“我去拿个东西。”郑斯琦说,“书想看就看,随便哪本都可以动。”
乔奉天点头,看他进了卧室,转身在齐整的书目里来回逡巡,随手抽了一本汪曾祺的小说集选。开篇几张絮絮的自序,第一文是《受戒》。
讲了个叫明海的小和尚,与一群过着世俗日子的和尚兄弟生活在庵赵庄的荸荠庵。明海识了附近一户人家的女儿小英子,便与她一起做针线,描花木;又或栽秧看场,薅草割稻。小英子后来在接受戒回来的明海的路上,划着船,让他不要当去方丈,明海天真地说好,小英子又问他自己给他当老婆要不要,小明海大声在荡里答道,要!
很好读的一篇小说,清逸安宁如同世外桃源,滤去了市声与尘嚣,能让人会心微笑。
“怎么样,这本?”
郑斯琦又回来了,手里拿了个纸盒。
乔奉天把书合上,活像上课被老师突然点名站起来提问。一本书里只看了一篇,也不敢妄自评价,“我随手拿的。”
“那还挺巧,我自己最喜欢的作品也就是汪曾祺先生的书。”郑斯琦推了下眼镜,“田园乌托邦的风格化回忆,语言平淡悠远,独具散文感,囊括其中的道德观也如童话。”
乔奉天听他说了一堆,“……这您课上的内容吧。”
“PPT里的教学课案。”郑斯琦笑,侧头,“这都听出来的?”
“可不么……您这么严肃跟我讨论这个,我都恨不能掏个小本出来记笔记了。”
郑斯琦笑得更开了。
“这个试一下。”笑完便把纸盒往前一递。
“什么?”乔奉天接过来,打开盒盖,里面躺着衣服皮质手套。
乔奉天忽就把盖子合上,东西往回递,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我不要。”
“给你的手套又不是手榴弹。”郑斯琦失笑,“你去考公务员儿一定是两袖清风廉洁奉公,刚正不阿的不行的那种。”
“手什么我也不要。”乔奉天皱眉。
“那你先试一下。”郑斯琦自顾自把手套拿出来,“在家里放了挺久的了,你就先戴上试试看。恩?”
“我有手套……”
“你不是戴不暖么?”
“那你这个也不是电热的啊……”
“你信我,好的皮手套不比电热的差。”
乔奉天没辙,接过郑斯琦递来的一只。皮料的确很好,柔软弹性,纹路细腻,不像人造革那样死板而干涩。有淡淡的特殊的皮革香味。乔奉天把指头一根一根套进去,正正好,只有中指顶部有一点点的紧束。
“我就猜差不多。”郑斯琦把手掌张开给乔奉天看,“呐,像我就根本戴不上。”
乔奉天拿戴着手套手和郑斯琦的比了一下,没有贴上,掌心与掌心间留了一层小小的间隙。果然短下去一截,自己的指尖,只到对方的第二段指节。
“你不要,我就只能放在家落灰了,浪费资源。”
“……”
“恩?”
“谢谢你。”
“客气。”郑斯琦微笑,“虽然现在回暖了,但是明年冬天就可以拿出来用了。你的手,一天寒都不受是最好。”
春光,是你即使不感恩,也不会与你计较,由得你去挥霍浪纵的东西。可若一旦错过了时令,你再祈求再追赶,它也不会多在意你半分的枯荣,不会为你回瞻一秒。
它的宽容怜悯,本身就是这样温柔,带着支配意味而居高临下的。有的人待人,也类同如此。不匹配的位置,不对等的价值,不一类的境况,隔出的是春到隆冬的落阔空隙。
乔奉天遇到过这样的人,心思朗净和善看人从不带鄙夷轻视,但提起他过往的种种,却无不带着悲悯同情。好像他愿意向你伸一根友好的橄榄枝,他就是莅临你的人间的救世主,而自己则要变成一个蒙他恩惠的小信徒。
话有夸张,但意思却是那么个意思。
而郑斯琦不同。他与人的善意与尊重是敛下的,是隐含的,是巨大光源下的沉默背景,淡淡底色。
“我特别想知道……”乔奉天心里一阵规律的悸动。他把手套摘下来攥在手里,“您是怎么看待我们这种人的。”
乔奉天是说同性恋。
郑斯琦看了他一眼,“怎么看待?”
“恩……”乔奉天被他看的,忽而怀疑自己问得是不是很突兀,很没头没脑。
郑斯琦停顿了许久,环臂,手托上下巴,像沉入回忆。彼时,他一字一句,说的清楚缓慢,“徘徊在正常与特殊,融入或独行的交界处,放逐心灵寻求归属。”
乔奉天静静听。
他斜倚上书架,“怎么说呢……都一样,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过程。即使思考的内容不一样,性质都是同样的。喜欢谁与不喜欢谁,向往什么与排斥什么,往往不影响一个人能力的高低,不影响他人格的健全与否。在道德底线之上,所爱之人,与己类同,没有任何值得诟病的地方。”郑斯琦的眼里看不出敷衍与虚假。
“你我他,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人而已。”
乔奉天手心发热,心中熨烫,“但总有人觉得,我们这样的人去爱人,就根本上就是个错。”乔奉天说的“们”,不想显得自己是如此孤立无援。
“怎么会。”郑斯琦歪了下脖子,把手贴在腮下揉了揉,平静道,“如果爱情也分对错的话,这个世上就没有正确的东西了。”
一句话像一记小锤,稳稳敲在乔奉天的心上。
他突然觉得有热流顺着鼻腔往下淌,以为是清水鼻涕,忙抬手去按。可触手一点儿不黏腻,还一股子淡淡的腥咸味。于是低头往指头上一看,染得全是红艳艳的血。
“靠……”
郑斯琦应声抬头,一看吓了一跳。
“哎,仰着点脖子,也别仰太狠,会回流。”
郑斯琦赶紧把盒子放下,两步上前把他扯过来,啼笑皆非,“你今晚怎么回事儿?一出接一出。”
乔奉天被他用腕子托着后脑勺,望着天花板。郑斯琦引着他踉踉跄跄地走到餐桌边,抽了两张面纸,揉成小团往他鼻子下面堵。乔奉天白到血管清晰,以致殷红血渍一团团染上去,看得人总是触目惊心。
“你不是受凉发烧你是心火重吧?”郑斯琦把用过了的纸团丢进垃圾桶。
“可能吧,姜汤一冲更热大发了。”
郑斯琦似笑非笑,“怪我咯?”
“没有,不敢。”乔奉天仰着脸,小声道。
“我看看脸,擦干净没有。”
乔奉天把头垂下,直直看着郑斯琦,没说话。他凑近了一些,印在乔奉天视界里,他清隽的鼻唇眉目,就更清晰明朗了些。
他自然无比地拿食指触了触乔奉天的上唇角。
“这里,还有一点血。”
乔奉天往后很久,依旧记得他食指的贴上的触觉。像一片温存的红枫,在被风拂落之后,飘摇远去之前,温柔吻了自己一下。
郑斯琦把手套,连同那本汪曾祺的小说选集,一起让乔奉天带回了家。说,书拿回去看,看完可以借其他的读。又说,读书这种事情,没有时空限制的,随时随地都可以,都值得。
乔奉天已经很久没沉心静气地点着台灯看一册满满的文字了。单只因为郑斯琦那样的人,喜欢这样的书,看过并且可能看过不止一册这书,他就想试着读进去。
烧已经退了,乔奉天倚着床头,把书摊在膝上,正翻到《大淖记事》一章。刚捻了一页,封皮与书册夹合的缝隙里,就飘飘乎落下一片四方的纸。
乔奉天站起来去拾,把纸拿在手里,才觉出它的单薄平整,像是在里面压了很久不曾被想起。
纸上一排墨蓝的钢笔小字,和郑斯琦的笔迹一样工整俊逸。
“念兹在兹,无日或忘。to my love。”署名,JY。
是一句情词。
作者有话要说:
余华和王小波的书,教人怎么清醒的活;汪曾祺的书,教人如何笑着活啊,太喜欢汪先生了
第39章
乔奉天又换了一个发色。
杜冬替他挑的色卡,黑色渐变的苋红色。漂发时避开了发根,苋红只从发中开始渐变,色彩递增加浓。摘了围兜,杜冬掸去乔奉天颈上的发屑,乔奉天在镜子前甩了甩头,抿了下嘴。
挺好,算中规中矩。
李荔在市里幼儿园觅了一个教师的工作,她学历不够,从业资格也没有,算是他开网咖的二舅找人开了后门儿给赶进去的。李荔原先一直不爱工作,嫌拘束,嫌不自在,这回本本分分去上起了正经班儿,倒挺让乔奉天吃惊。
李荔就卷着耳边新烫的小波浪,笑得意外地含蓄腼腆。她说,万一有了孩子,总不能靠冬瓜一人养家。当妈的,得给孩子当榜样。烂泥一摊扶不上墙可不行,不成材,得成人。杜冬老远听了,就在里屋一边替人洗头一边哼小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