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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装仙君(7)

作者:路过的老百姓 时间:2018-10-10 10:10 标签:甜文 强强 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女装


  龙四却摇了摇头,大声说道:“沈狗蛋,你个大笨蛋!有什么话,你自己去龙宫与她讲!

  本小姐不管你了!我回龙府了!”

  “哪里的小姑娘这般刁蛮,如此这般,怕是难以嫁人了。”忽然,一个有几分慵懒的男声忽然插入了这场对话之中。

  龙四回过头去,看到一个白发的男人衣衫半露,正饶有趣味地看着两人。  

    她冷哼一声,大大方方对沈约说道:“既然你意已决,咱们相识一场,五行大阵的阵眼,已有两处被我寻得毁去,

  一处在铜牛镇,还有一处在裴州城,还有一处正在你老家甘州,本小姐懒得折腾了,你自己破阵去吧。”

  随后,轻声对坐在一旁的半妖少年说道:“都说物老成精,你却毛毛糙糙的,他人言语,岂有你插嘴之理?”

  她一击掌,李练儿凭空被打飞了出去。

  随后,少女一扬裙摆,化为一片泡沫,消失在了沈约跟前。

  一如水府龙君,神龙见首而不见尾。

  沈约却仍站在原地,不复往昔骄狂。

  十年。

  人的十年很长。

  而龙,而妖,而虚无缥缈的仙。

  他们的十年,不过是他们午后随意地打了个盹。

  千年,万年,对于这些凌驾于万物之上的生灵而言,实在不算什么。

  可一切却呼啸而过,来得那般快。

  他仍记得,在汐水林的玉树下,他靠在她的膝盖上,她伸手替他拂去在龙宫校场上摸爬滚打之时,沾上的细细河沙。

  汐水林间,摇摆的海桫椤,纷纷扬扬地落下一阵,接一阵的花雨。

  她忽然说,她将嫁去西海。

  自此之后,便不回内陆洞庭了,恐怕再吃不上云梦的稻米了。

  他心下戚戚,却全无办法,却仍是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说道:“阿姐你便去,到时候,我去西海看你。”

  乘龙佳婿。

  他这十年多方打听,便知道了,原来西海龙王膝下有一长子,名为孟章君。

  乃是天地之间有名的勇士,独立于海外抗击异妖大军,掌得百万水兵,坐拥西海以西,十万城壁。

  是惊世绝代之人。

  正可谓是“乘龙佳婿”。

  而他在世间,虽是十年征战,荡平世间妖异,却只赢了个道门斗战第一,文不曾封侯拜将,武不曾掌过一兵。

  修为平平,祁仰天道,也不知此途有凡几。  

    一道名为神人相隔的壁垒横亘在两人之间,而那位少女虽是游戏人间,放荡不羁,但或许她只将这个误入汐水林的少年,当做一个过客,当做一个闲来调剂的玩笑。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沈约苦笑着抬起头,天边的明月也偷偷探出了头。淡淡的阴影,好似嘲笑着他的无能为力。

  ……

  甘州城坐落于洞庭湖七十里外。

  自古以来,便是被大城株洲与群山环绕,颇有几分出尘之味。

  只不过,也因着车马不便,即便背靠鱼米之乡,仍是少有的贫瘠之地。

  也因此,民风淳朴,说得上路不拾遗。

  沈约生于此地的山民之家,他的父亲乃是山上的樵夫,甘州城之后有一大片荒山,无有典故,也无有名字。

  城中的老学究,称之为“甘山”。

  而更多的人,则只是叫他作甘州后山,此地乃是一名张姓猎户的地产,沈约一家客居于此,已有三代。

  沈约望向面前不时有人进出的城门,不由得长长地舒了口气。

  离家远游,已有十年。

  风尘仆仆,前来此地,不曾想,是因着这般缘故。

  不曾衣锦还乡,也不曾车马载道。

  他的脸上浮现出几缕愧色与羞耻。

  “沈道长,我在株洲城就听闻甘州城乃是一未曾开化之地,不曾想,却是屋舍俨然,倒与传闻不同。”

  正当沈约感慨万千之时,冷不丁,耳边传来一阵慵懒的人声。

  他回过头去,只见小公子正站在官道上,抛着他那只绣了金线的钱袋,身边千恩万谢的车夫驾车而去。

  “李公子,你们株洲城的上等人自然瞧不起我们甘州穷乡僻壤。”沈约似笑非笑地答道。

  “你是狗伢儿?……”

  忽然,沈约听到面前有人似是有些迟疑地问话。

  他急忙回过头去。

  只见一个面目依稀,但已是垂垂老矣的老翁,正直直得看着他。

  他心中一紧,“梁掌柜的?”

  “真是狗伢儿!狗伢儿!你可要为咱们乡亲百姓做主啊!”那人似是激动了起来。

  沈约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可一切发生的却是快得不可思议。

  “梁掌柜的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如此惊慌,乡亲们怎么也都如此。”他环顾四周,那些神色灰暗的百姓们纷纷停下脚步,神色复杂地望向他。

  “狗伢儿,不对,沈道长!甘州城有妖怪吃人啊!”

  那老者说完这一句之后,两腿一软,竟是“扑通”一声,对着沈约跪了下去。

  







      第6章 匪石(二)
  “牛能言,如其言占吉凶。”

  ——《易妖》

  沈约被乡亲们,众星拱月一般簇拥着进了梁掌柜的祖产悦来客栈之中。

  连带着一并而来的古怪公子都被甘州百姓奉为上宾。

  甘州城自古以来,便没出过什么有名的人士,在十年之前,最是有名的乃是被举了孝廉,又因守灵错失了官途的洪老学究。

  而十年之前,洪老学究病故,却出了一个堂堂正正,由官家册封的光禄大夫。

  不仅如此,还因着这位光禄大夫的面子,甘州城的百姓免了整整三年的赋税与徭役。

  一时之间,到处都传说着后山老沈家出了一只金凤凰。

  不仅是朝廷的一方大员,还是一位小神仙。

  当时质朴的乡民们,甚至要上山请尚在家中与父母依依惜别的沈小神仙下山来,为他塑像造祠,保佑一方太平。

  好在沈约拒绝得快,不然恐怕他就是当世之中,活着立神祠第一人了。

  梁掌柜哆哆嗦嗦地往门外张望了一眼,随后神秘兮兮地将大门关上。

  其余之人也是神色凝重,往日说不上繁忙,但尚算热闹的客栈之中,如今阴冷一片,跑堂的小哥,与往来的掮客走夫早已无影无踪。

  沈约说道:“梁掌柜我们是老相识了,这是怎么了?为何整座甘州城都死气沉沉了。”

  小公子插嘴道:“我看大白天也不见有什么妖异,是不是你们搞错什么了?株洲城也常常有这种事儿,只不过都是乡民愚妇以讹传讹罢了。”

  梁掌柜抖着手,指着小公子问道:“沈家小哥,这是什么人,怎么,怎么这般没规矩,在这里胡言乱语!”

  梁掌柜此时,已有些神志不清,他的嘴角流着几缕口水,一脸的褶子随他的动作不断地抖动,干巴巴的好似一张破烂的皮。

  沈约瞥了一眼仍是不以为然的李练儿,打圆场道:“梁掌柜,这是我朋友,小时候得了脑痫,如今脑子不灵光,你别和他一般见识。”

  众人听罢,纷纷露出了了然的神情,与此同时,更是同情望着言行乖张的李练儿。

  摇起头,似是觉得好好一个美人竟是个智障。

  “沈清为,你!”

  一个妇人走上前,一把握住小公子指向沈约的手指,慈祥地问道:“小伙子,没事,你生得好看,咱们甘州城山好水好姑娘好,你属意哪位闺女,三婶这就给你说亲去,

  这可怜的娃儿……”

  眼瞅着这妇人如丈母娘看女婿,絮叨个没完,就差要给李练儿介绍对象了。

  一旁的老者看不过眼,咳嗽一声,说道:“三婶,沈家小哥还在呢。”

  他转过脸,对着沈约说道:“沈家小哥。”

  沈约说道:“张太爷,到底发生了何事,什么吃人的妖怪?”

  老者苦笑一声说道:“咱们都是自家人,老头子我也不和你客气了,沈家小哥,梁掌柜所说吃人的妖怪,在城中盘踞已有两年了……”

  梁掌柜突然大叫道:“狗伢儿,你一定要替大春报仇啊!”

  沈约眼前不由得浮现出一个少年跑堂的模样,梁大春。

  他少时在城中厮混,除去形影相吊的张有德之外,与之熟络的还有稻香楼的小林子,以及这悦来客栈之中,

  与他年岁相仿的跑堂少年。

  印象之中的梁大春生的黑瘦,但却爱笑,薄薄的嘴唇总是透着和气。

  与有些憨厚的张有德不同,梁大春生就质朴,在学堂之中,也是面面俱到,但又不失乡下少年的脾气。

  爱玩爱闹,当时先生便说,众人之中,唯有大春最是有进有退。

  他眼底不由得浮现起了那个学堂之中,众人嬉笑打闹的场景,朗朗书声,与明黄衣衫的少女,布衣芒鞋的孩童们。

  只是,眨眼之间,弹指十年,却已物是人非。

  “春儿哥怎么了?回到我怎么都没有看到他?”

  他环视周围,不由得眉头深皱。

  梁掌柜听得“春儿哥”三字,终于失去了力气,他颓然地倚在柜台边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将这件事骇人听闻之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正如梁掌柜等人所说,这一桩凶事,正起自于两年之前。而始发之地,正是梁掌柜家的祖传基业,悦来客栈。

  当日刚过了小暑,梁掌柜一如往昔起了大早。

  甘州虽是交通不便的小镇,但却盛产一种松子,向来被引为上好的食材。

  天下老饕无不趋之若鹜,故而即便此地偏僻,但总有几个投机的商贾上门,故而他这家县城独一份的客栈,还能满足一家老小的生计。

  这一天,梁掌柜巡视客栈之时,忽然发现在他那个供骑手临时停靠的简陋马厩之中,竟是多了一头遍体漆黑的老牛。

  悦来客栈有一项别出心裁的服务,便是只要住客想要一饱口福,便可以找梁掌柜安排一名当地的骑手,去城中的稻香楼采买,

  为了这些骑手停靠方便,梁掌柜特意扩建了此处马厩。

  只是,十年来,除了早先那个贪嘴的老道士之外,便没有人用过这项服务了,故而这马厩也就废止了下来。

  平日里,只让梁大春给食槽添些马草和清水。

  正是这往日无人前来,连野狗都不曾打量的偏僻角落里,却来了这般一个不速之客!

  这头老牛浑身没有一丝杂色,正淡定自若地吃着精细的草料。

  梁掌柜大惊失色,却不知为何心中竟是有一丝窃喜:

  要知这头老牛一身上下没有鼻环,也没有铁掌,竟是个无主之物,一头牛在当时可以卖出一个大好的价格。足以抵得上,悦来客栈小半年以来的生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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