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捕快 上(66)
“他不敢找来!我才是借尸还魂的千年老鬼!您娘的道行可没我高!”
就算是脑袋成了浆糊的冯铮,听他这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胡说。”
“不是胡说。”卢斯低头,跟他眼睛对着眼睛,“我等了你三辈子了,说好的你上上辈子就该跟我全了姻缘了,可你两辈子都跟别人跑了,让我孤苦伶仃。我干脆就不转世了,专门来找你。你可是欠了我两辈子!这辈子都得给我还回来,我要把你干得走路都走不稳,让人一瞧就知道你的屁股让我给开了窍!”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冯铮面红耳赤,可眼睛也没躲开卢斯,反而看着还有那么些期待。
“胡说八道……一半一半吧。”卢斯坏笑,忍不住捏着冯铮的耳垂玩弄,“铮哥,这世上要是真有鬼,那我立刻就穿着红衣服把自己烧死。”
“呸!!!”冯铮立刻着急了,“怎么你这胡话还说得没边了?!”
“怎么能叫胡话?铮哥,我告诉你,这话再真也不过了。按照传言,说这死得越惨的人,变成了厉鬼也越厉害。而穿着红衣服死的,那是必然会成为厉鬼的。这样,我就成了一个特别特别厉害的厉鬼的,那我就能来找你了。白天黑夜的搞你,直到把你搞死了。让你跟我一块做鬼,这样咱俩就能不管吃喝拉撒,不管这人世间的大事小情,就找个荒山野岭里,没日没夜的搞,那岂不是爽死?”
别看卢斯话说得漂(wei)亮(suo)真(xian)诚(shi),其实还是忐忑的。并非他说了假话,这最后一段,绝对是他的真情告白——如果这是个灵异世界,他就这么干了。
冯铮能把他做过的最黑暗的真实剖白在卢斯面前,卢斯又怎么能不把自己最黑暗的内心剖白在风筝面前呢?
他的忐忑,来自于担心冯铮不能接受。
然后,他看见冯铮,眼睛亮了。
他怎么忘了?其实他家正气小哥哥也有很闷骚的地方呢。正气小哥哥,喜欢坏男人啊。
卢斯心中一痒,手向下探,冯铮亮晶晶的眼神,变得有些闪烁——正气小.弟弟已经起立了。冯铮依旧盯着卢斯没放,直到他身体一颤,这双眼睛才眯了起来,是因为舒服的
待片刻后,冯铮脸上还带着红晕,微喘的坐起来,找了手巾给卢斯擦手。擦完了,他凑过来。
卢斯还以为冯铮是要亲他,可是卢斯躲过了他的唇,而是把自己的唇凑到了卢斯耳朵边:“若能成厉鬼,我也愿着红衣与你同做一对厉鬼,夜夜欢日日喜,直至魂飞魄散……”
卢斯搂住冯铮的腰,不让他走。冯铮跪坐在卢斯跟前,卢斯暗搓搓的想着,这姿势有点像脐橙,见冯铮不但没有不喜反而喜欢,痞子卢越发忍不住放飞自我了:“铮哥说错了,为什么我要先当鬼?因为我得尝尝把你干.死的滋味啊。”两人额头抵着额头,卢斯追问,“可让我干.死?”
捕快也是市井下.流之人,冯铮从小到大,乌七八糟的东西听得多了,都能不以为意。可今天卢斯不过几句口舌,就让不久前明明刚去过一回的他,又要不好。他只觉得双耳如烧,额头发炸,身体都颤了起来,只觉得就要没力气这般跪着,就要软在卢斯身上了。
冯铮只觉得口中的唾液都被烧得成了浆糊,让他根本口不能言,偏卢斯还要一个劲的追问,搂在他腰上的手也不老实的朝下去了。
“让你……让你干……”
“铮哥,叫我一声好哥哥,卢哥哥……”
“好哥哥……卢哥哥……让好哥哥随便搞,搞到我死了……”冯铮用他那温和的低音,嘶哑着嗓子这么说。
卢斯……卢斯觉得他才是快死了!
_(:з」∠)_尼玛气血两亏,小兄弟不给力啊!
不过作为一个攻,卢斯还是很负责任的让冯铮爽到了,这才罢手。这时候,冯铮整个人也终于从那种怀疑和灰暗中解脱了出来。
冯铮躺在炕上,跟卢斯盖着一床被子,衣裳在刚才那回里被脱了个干净。他看起来有些懒,还有些疲劳。这一方面是冯铮真的累了,现在他的精神和身体才是真的放松下来了,轻松的那种,而且刚才也太舒服了……
“嗯?什么时候……”一条温手巾擦在了他大腿上,冯铮一睁眼,看见卢斯正在给他擦身。
“你躺会去,我想给你擦,我躺得骨头都酸了,该起来活动活动了。况且,我也能趁机多摸摸你,看看你。”
这段时间只能趴着,尤其前一阵,意识都不清楚,但吃喝拉散还不能停,毕竟这是人的本性。那都是冯铮伺候的他,该说卢斯最无力和狼狈的样子,都让冯铮看见了。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他们可还不是伴侣呢,冯铮已经如此不离不弃了……
冯铮也不矫情,躺了回去,伸展开身体,让卢斯帮他擦洗。等完事了,卢斯也躺在了冯铮身边,现在他总算能侧躺了。他一躺进去,冯铮就凑了过来。冯铮不敢搂卢斯的后背,现在别看伤口合上了,偶尔卢斯东一下,也不知道抽着哪了,就要龇牙咧嘴个半天,冯铮更哪里愿意让他疼?
现在盖这样,又是两个大男人窝着,其实已经有些热了。可两个人谁都不愿意去凉快些。
“铮哥,你说我做那些坏事的时候,目的却是好的。但你知道吗?因为你,才让我做到了那些好。”卢斯摸摸冯铮的脸,“你并没有创造出什么索命恶鬼来,相反,你让一个恶鬼变成了还能看得过去的好人。”
为了救别人自己重伤,游离在生死边缘——这种事原来怎么可能跟卢痞子连线的?他没跟这种事连线,他只是跟冯铮连线了……要知道,当年卢斯做捕快,可是立志做一个痞子捕快啊。现在倒好,他已经在神捕、名捕、十佳好捕快的道路上,如没拴链子的哈士奇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你可不只是能看得过去的好人,你是真好人。”
“别,别给我发好人卡。”
“?”
“没事,当我都逗趣,睡吧。”
“好……”
大白天的,两个汉子就臭不要脸的大被同眠了。这一觉,两个人一块睡到了第二天早晨,这还不是自然醒的,他们是憋醒,外带饿醒的。解决了身体需求,两个只觉得神清气爽的人,就忙起来了。冯铮拿了一张纸,跟卢斯一块写宾客名单。
正式的请柬,他们得出去找人帮着写,毕竟俩人的字一个是拿不出手,另外一个是实在拿不出手。
两人写到一半,红线羞答答的过来了:“弟弟,能帮我也写一份吗?”
秦归也是捕快,他们的交际范围是差不多的,甚至秦归的还要更狭窄一点。
“自然会给姐姐写的,姐姐放心吧。”卢斯笑眯眯的对红线说。
“哎!”红线更羞了,但还是脆生生的应了,“今日娘熬了鱼汤,你多喝些。”
“好的!”
晌午的时候,还在知府衙门当值,不像两个徒弟有假期的老头回来了。一看他们在干啥,立刻也要一份。
“师父,你要大办?”卢斯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在现代二婚大办的大有人在,可在古代就不是了,即便昱朝并不拘束反而倡导寡妇再嫁,可是再嫁的寡妇也多是包袱款款进到新家,这就算完了。顶多是自家摆上一桌酒菜便罢了,很多人家连喜字都不贴。
第71章
“废话!”老头高高抬起胳膊,放下来在卢斯脑袋上抓了两把, “你师父我这辈子头一回成家, 难道不能大办啊!”
卧槽!上次的戏言是真的!他们师门真的是一门三童子, 师徒都是处。这真是一个悲伤得让人想笑的真实。
“师父,那你有什么宾客要加的?”
“没, 老朋友都失了联系了,跟你们的认识的都一个样。”
“成。”
一大家子,谁都没提“既然大家都要成亲,那干脆一块办吧”这样的意见。都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虽然让亲人跟自己一起幸福是好事。但他们都想拥有一份独属于自己, 和与自己白头之人的记忆。
众人都看过了名单,加加减减的写好了。冯铮就揣着名单找人去了,都是那些代人写信的书生, 他们也喜欢写这个, 跟着一起粘粘喜气, 还能那一份喜糖。
“多谢冯捕头了,这糖也能让我给儿子甜甜嘴。”写信的书生叫戴荃,快四十的老秀才了,早就让生活磨没了读书人的清高。且因为年轻时沉迷读书不可自拔, 三十多岁才娶了个寡妇, 如今大儿子才五岁。
“麻烦戴秀才了。这些名字要写三张请帖,这些写两张,这些是写一张的。”
“这怎么还多写出来这么多呢?”戴荃看着那要写三张的名字,就是一愣。
“家里不止办一回喜事。”
戴荃看冯铮笑得开怀, 也不多问了,只拱拱手说:“那再要恭喜冯捕头了。”便伏案开写。
请帖挺多,即便每张就那么二十几个字,一张张写起来也够费劲的。不过戴荃也真是写得又好又快,即便冯铮不太理解这字的好快,但也觉得它们透着喜庆,从头到外,冯铮脸上的笑容,就没减少过。
写到天色渐晚,戴荃甩甩手腕子,呼一口气,总算是写完了。冯铮道谢,付了酬金,还多加了一份喜钱,端着包裹好放进箱子里的高高一摞喜帖回家了。
再起来,两人没穿捕快的衣衫,而都是一身宝蓝色缎子衣衫,头上别着自己最好的发簪子,朝知州衙门去了。接下来就挺快的了,找了官媒,让书吏当公证人,两人写下了一纸契书,户籍也从原本的两户合并为了一户——卢斯挂的是户主。
两人都是一般笑得见牙不见眼,卢斯这些年养出来的那点邪气立刻不见了踪影,只剩下跟冯铮一般的憨傻,两人一路笑,一路给碰见的小吏,捕快和杂役都发了喜糖,到了大街上,差点给路人也发,还是看门的捕快提醒了他们一句。
等到了家里,两人坐在炕上,还是笑成那个样子。卢斯现在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幸福得要飞了。
老头看他们俩,背着手道:“没出息的样子!”他自己一转身,就眼巴巴的看着柳氏,柳氏脸红,转身躲到房里去了。
卢斯自然看见了老头跟柳氏的互动,腹诽道: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却不敢说,因他伤势越发好了,就怕这老头发飙狠抽他一顿。
之后的日子,这一大家子都忙起来了,老头虽然嘴上不情不愿的,可做起了事情来,比谁都雷厉风行——这死老头就是个傲娇……年纪这么大了还傲娇!老不修!
原本,即使是两个男人成亲,也得有个嫁有个娶的。可他们俩本来就住在一块,户籍的地址都是一个,就是分了两户。现在两人的户口合在了一起,而户主是老头,他俩的前后是按照年纪排得,更是没有了嫁娶一说。
等到了两人的好日子,也没有夸嫁妆之类的步骤,大红衣衫的两人,各自从自己的屋里出来,在满堂宾客面前,拜天地,拜高堂,拜夫君。
拜这天地,天地布下姻缘线,将我俩情丝牢牢牵。
拜柳氏老头,柳氏虽懦弱却有十几年养育之恩,老头虽傲娇却有多年传道受业之德。
你拜我拜,你是夫,我是君,从今往后互敬互爱,相濡以沫,不弃不离,不忘今生,不枉今世。
卢斯都不知道自己也能这么文艺,看着冯铮,万千情意话就从肚子里朝外涌,可这时候他又不想对外人说,只是一一记挂住,想着今晚上在纷争被窝里与他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