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窝(6)
我斩钉截铁:“不会的。”
第一波箱子归位,谷屿又回来推第二波,一张鸡蛋白似的脸颊涨得通红。
他哼哧地问:“为什么能这么肯定?”
“就是能这么肯定。”我也弯下腰帮他一起推,我说,“我应该不是单纯的同性恋,我是特定的迟潮恋。”
谷屿被逗笑,装模作样地“咦额”道:“好肉麻!”
中午依旧是嗦粉,下午谷屿开着他天蓝色的保时捷爱车去送下午茶。
我累得有点元神出窍,坐在收银台里哈欠连天。
这状态,晚上要还是让我公交转三趟,搞不好会猝死的。我掏出手机点进途豹公众号,关注一下,输入车牌,反馈消息很快就弹出来,提醒我维修已结束,请及时取车。
那就去取吧,正好让我看看迟潮好提提神。
我给谷屿发消息:你送完可以直接下班,不用回来。
关门,抄小路步行一刻钟就能到途豹。我在想要不要装几个甜甜圈带去,可又怕显得太过于刻意和谄媚,万一迟潮那货又像拒绝我加微信一样,面无表情地也拒绝我的甜甜圈,那我、我——
我头皮发麻,想都不敢想。
来到途豹,好几辆车在等候区排队,看来生意不错。
小哥陪我验车,不仅车门恢复如初,车身也明显被洗过了,干净得像个白馒头。
“还做了小保养,加了玻璃水,车胎也补了气。”小哥把钥匙递给我,“老板知道你被淋湿、又知道你是迟潮的朋友后,决定维修费给你打对折。”
我眼睛一眯:“迟潮呢?”
小哥说:“噢,他今天休息。”
怪不得,幸亏我没带甜甜圈来。
“那我好奇问一下,昨天我要找迟潮的时候,你说‘找我们二’,二什么?”
“嗐,叫顺口了,迟潮是我们二副。”
说话间,小哥已经把我带到室内:“就在这里缴费。”
收银台后站着一个看起来五十多岁的大叔,但我暂时没空付款,我的注意力全被墙壁上挂着的照片吸引走了。
照片没有装裱在相框里,而是用迷你小木夹一张张地夹在一根细长的、两段贴在墙面上的麻绳上。
一望无际的蓝天,波澜壮阔的大海,船头甲板上排排坐的钓鱼佬,异域风情的街道,围炉煮酒的烤肉大餐,海豚,海鸟,海风。
“这是... ...”我喃喃自语,不可置信。
我也看到迟潮了,他跪在甲板上抱着铁桶,吐得要没魂儿了一样;另一张照片里,他穿着特别花哨的开襟衬衫,和同样花哨的伙伴勾肩搭背,举着蛋筒冰淇淋干杯。
“这是前些年在海上漂的时候。”
我闻声转头,看向这位大叔,他的工装胸口印着名字:店长 李崇来。
“你就是迟潮的朋友?”
我点点头,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更多:“刚才那个小哥说迟潮是二副,他、他前些年也一直出海吗?”
“高中没读完就跟着我了,我一手带出来的。”李崇来神情很骄傲,又哈哈地笑道,“看到他抱桶那照片了没有?那是他刚上船,晕得胆汁儿都要吐出来。”
我还在不可置信中。
高二升高三的暑假说是暑假,其实早被补课填得满满当当。七点十分上早自习,我六点半爬起来,去学校的动力几乎都来自于能见到迟潮。
然而暑假才过了三分之一,有一天,迟潮就突然消失了,我成为班上唯一一个没有同桌的人。
我记得自己跑去问班主任,迟潮呢?迟潮为什么没有来?
班主任告诉我,迟潮退学了,他妈妈来帮他办的手续。
为...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班主任说,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情。
那时手机还没那么普及,我更不知道迟潮住在哪里,所以一夕之间,他没有来上课,我就再也找不到他了。
失魂落魄挺久,伴随着他的不告而别,我的初恋和暗恋就这样无疾而终。
“昨天的事儿我知道,怪不好意思,维修费七百六,你给三百就行了。”李崇来把付款码放到桌沿,“以后要保养、洗车、换轮胎啊,不管啥,都来我们这儿吧。”
我笑起来,边扫码边保证:“一定。”
又问:“迟潮今天休息了,他明天上班吗?”
李崇来拿出一个文件夹翻开瞅瞅,这才回答我:“上,他明天下午班,下午三点到晚上十点。”
“好的,谢谢。”我付款七百六,预告道,“明天我来找他。”
开着我崭新一般的小白车离开途豹,心情五味杂陈。
该要一张照片的,就抱桶吐那张,多珍贵。
或者拍下来也行啊,对,明天拍。
一路胡思乱想地回到面包店,收到了沈录的微信。
沈录:晚上想吃什么?我订餐厅。
我坐在收银台里长长一叹,啊,都快把这事儿忘了。
我回:昨晚只睡了两个多小时,实在有心无力,就在我店里的小圆桌上凑合一下可以吗?我点梅菜扣肉拌饭请你吃。
沈录:没问题,听你的。
夕阳余晖时分,面包售空,我坐在收银台里总账。
总完,打扫卫生,再把红豆洗洗泡发,等着明天备用,最后把玻璃门上的“欢迎光临”牌子反过来,露出“今日已打烊”。
我又趴到小圆桌上,像早晨时一样,疲惫得好想呼呼大睡。
不知多久,胳膊麻到发疼的不适感让我迷迷瞪瞪地醒过来,一睁眼就看到沈录已经坐在我对面,正把我安静地瞧着。
我:“... ...”心脏都漏跳一拍,吓死了!
“怎么不叫我?”不太好意思对沈录发火,我用力甩甩脑袋,把脑浆子摇匀,“几点了?”
沈录今天穿的黑西装,没系领带,看起来正式又放松。
他轻轻笑道:“刚来十分钟,想多看你一会儿,就没叫你。”
我:“... ...”
不是,他怎么说得出口的啊,他不嫌肉麻吗?
反正我嫌,我搓搓脸岔开话题道:“那个,梅菜扣肉拌饭,我点了?”
“嗯,点吧。”沈录也拿起手机,“那我请你喝奶茶。”
这次我没拒绝,怕连番掀人面子太不知好歹。
手机在同一时间放到桌上,气氛持续尴尬。
如果这是在拍电影,那这一幕可能还蛮浪漫的。镜头里有一面落地窗,窗外华灯初上,人来人往,窗内两人对坐相望,仿佛一切尽在不言中。
可惜不是的,现实与幻想大相径庭。
我实在备受煎熬,决定开门见山:“那个,就是,其实我有点好奇,我们交集并不算很多吧?你喜欢我什么?”
沈录用左手拄起下巴,慢慢道:“最直观的,你长得好看,赏心悦目;烘焙技术无可挑剔,也有能力经营得起一家店面;负责任,合作以来都非常愉快。”
我被夸得直乐:“你能看上我,我真是受宠若惊。如果我把真面目展示给你看,你会发现我暴脾气,心态差劲,遇事还爱哭。”
“爱哭?”沈录有点诧异地重复,“真的吗?”
我点头:“真的,特别没骨气,非常矫情难搞,尤其地烦人。”
沈录摇头:“很可爱。”
我:“... ...”
不是?什、什么玩意儿?这词能用在男人身上吗?
哦好像可以,我没少觉得何祎和谷屿可爱,以前也天天觉得爱喝橙汁的迟潮可爱。
好的,我提起一口气,又叹出来:“沈录,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学烘焙吗?”
“应该不止于喜欢。”
“对,甚至可以说最初完全不是因为我喜欢,而是我喜欢的人他爱吃甜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天他都用甜甜圈当早点。”
我抠着手机壳的角,把堪称流氓一般的想法如数吐出:“我还在想,你要洗车吗?要不要保养?那能不能借给我,让我开去帮你跑这一趟?因为我喜欢的人他现在在车行里工作,我想多见他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