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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笼之中(13)

作者:烂俗桥段 时间:2021-03-20 09:32 标签:狗血 HE 先婚后爱

  黎琛不懂这种带着痛感的极欢大乐是什么,焦灼地猎捕答案,像夜行动物在黎明前猎捕最后一只猎物。
  将这猎物叼进口中,带回无人之境,带回金笼之中,将它展露于尖利视线之下,他就会发现这是他的另一半灵魂。


第12章 你喂我我就吃
  陈沛做手术的那天下了场秋雨,季绍庭陪着黎琛在外等候,望见走廊尽头的窗外一片白雾迷蒙,心说这场雨过后大概就彻底转寒了。
  冬天要到了。
  季绍庭是北方人,后来又去了欧洲学习与工作,他的冬天总是下着雪的。这是他第一个没有雪的冬天,但依然寒冷,刚想把手拢进袖子里,就听黎琛说:“给我。”
  黎琛的手里有汗,但季绍庭没有觉得不舒服,因为这是害怕的冷汗。他看着黎琛,第一次发觉这个无所不能的男人,原来也有脆弱的时候,毕竟病房里躺在手术床上的,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有无尽爱怜从季绍庭心头涌出,他用空出的另一只手包住了黎琛的手背,温声道:“没事的,没事的,会好起来。”
  季绍庭的声线没有发育得过于低沉,甚至还留着几分少年音色,清清朗朗的,又因见过太多苦难,格外有安抚人心的力度。黎琛对上他的眼睛,又再低头看他的戒指。一对小小的银色翅膀,正中是一粒剔透的钻石。
  人终究会老会死,而它永恒常新。
  他突然好想抱季绍庭,把这沉重的一切附着到他的身体里去。他都还没抱过他,都在一起小半年,他怎么还没抱过他。
  就要抽出手将索求付诸行动的时候,走廊突然有医护推车经过,黎琛倏地坐僵,初醒一般,意识到自己方先萌生的那强烈的依赖欲,很陌生,但感觉不算太坏。
  而季绍庭对黎琛的内心挣扎浑然不觉,只用轻松语调与他转移注意力:“我这戒指挑得可真好。”
  “嗯。”黎琛想,是很好,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季绍庭。
  浅灰色的天宇之下是雾蒙蒙的人间。秋雨弥漫,途人撑开了伞,而木樨还在开花。
  “黎先生可以跟我讲些您的事吗?”季绍庭问。
  黎琛顿了顿,“什么?”
  “什么事都好,”季绍庭温温地笑,“我想听。”
  季绍庭心里想着的是,叫黎琛讲些话,他就不会太专注于手术室的进程了。
  但一方面也担心冒犯到黎琛的隐私,他无意探听他的秘密,只想知些琐碎事,于是又补充:“比如,黎先生喜欢什么颜色。”
  黎琛脱口而出:“红色。”
  倒是出乎季绍庭意料:“我还以为您会喜欢黑的。”
  “红色,”黎琛瞄准了季绍庭的眉尾痣,笃定地重复,“带点褐的那种。”
  他讲得这样精准,看来是真的喜欢,季绍庭默默记在了心里,又问:“那食物——”
  “你呢?”黎琛打断问。
  平静的表面下是兴奋,他原来一直都想了解季绍庭更多,却不好表现出来。季绍庭从来不跟他讲私事,他甚至不知道季绍庭小时身体不好,一只手到现在还毫无血气。
  “我喜欢白色,”季绍庭回答以后似乎想到什么,“黎先生,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吧。我说两个选项,比如猫跟狗,然后我数三二一,我们一起做个选择。”
  说是游戏,更像是在测试默契。猫和狗,两个人都选狗。饭和面,都是饭。菜和肉,季绍庭是菜,黎琛是肉。
  实则这点季绍庭心里晓得,问出来不过是想有个由头,可以提醒黎琛:“要多吃蔬菜啊,我都是按营养师的建议来给您搭配荤素的。”
  黎琛心里忽然冒出一句“你喂我我就吃”,他被自己惊了一惊。
  季绍庭继续:“麦当劳和肯德基,三——”
  “我没吃过,”黎琛没等他数完,“两个都没有。”
  季绍庭也就不可置信了一秒,而后就笑开了:“那我改天请客啊,虽然是快餐,但吃一两次没坏。”
  黎琛盯着季绍庭的笑脸,说好。
  沟通从未如此有效,手术结束的时候他们的关系似乎更为巩固。术后二十四小时是出血的高风险期,黎琛向医生了解完情况以后并未多加打扰,只进去看了陈沛一眼,就同季绍庭离开了医院。
  去了麦当劳。
  也幸好黎琛今天没穿西装,只一件白底衬衫加夹棉外套,否则出入这种凡间场所可就相当违和。季绍庭打量着黎琛,心想这座大神对着餐牌皱眉的模样,竟然有点可爱。
  “吃什么?”黎琛严肃地问。
  近期有套迪士尼动画正上映,和麦当劳做了联动,儿童餐送玩具。季绍庭忽然起了玩心,他让黎琛先去找位置。
  找到的位置很偏,接近后门小巷,季绍庭端着餐盘在餐厅里转了一圈才看到他,并着两条长腿,很拘谨地坐在玻璃窗边,东张西望地找季绍庭,找到了,撇起嘴,不满都写在脸上:怎么这么慢。
  季绍庭给他这副模样萌坏了,他边入座边解释:“队伍好长。”
  然后他又雀跃道:“我有礼物要给黎先生。”
  黎琛的眉毛动了动。季绍庭要他猜是左边口袋还是右边口袋。黎琛随口说右边,但见季绍庭摇头:“哈哈哈,其实都不是。”
  是在汉堡盒子里。
  黎琛一打开就见到只塑胶小胖鸟,红色的,带点褐。
  “是您喜欢的颜色吧?”季绍庭笑得太好看了,惹得近桌都忍不住探来目光。
  与黎琛在这种充满烟火气的场合里相处,令季绍庭很自在。穿着便衣的黎琛年轻许多,坐在麦当劳暖黄色的灯光里,不再是一尊高高在上的救世主,而是个可以接近的邻家大男孩,是个可以做朋友的人。
  “是,”黎琛拆了小鸟的塑封,对比着季绍庭眉尾痣的颜色,说,“我喜欢。”
  黎琛再怎么别扭,也必须承认在这一刻他感觉十分好。母亲的手术很顺利,而季绍庭在送他礼物。
  他的野心从来巨大,日夜无休地在事业版图里开疆拓土,当然有过所谓快乐的时刻,但那些都跟现在这种感觉不一样,现在这种是更可贵的幸福。跟季绍庭坐在一间寻常快餐店里,外头是华灯照耀的闹市,看他猛啜一口饮料,舒展着眉眼赞美:“啊!冰可乐。”
  听他聊无关紧要的小事,说不知道这动画好不好看,他最喜欢皮克斯的CoCo,黎先生呢?有喜欢的电影吗……
  从麦当劳出来的时候,天色不算太迟,还可以在街上漫步一段。季绍庭说想去买排蓝丁胶,这样就可以把小鸟给黏在车座里了,话出口才觉不妥。
  自己这是开心到越界了,黎先生的车多尊贵,怎么能容他放一个廉价的快餐玩具。
  “不不,还是别,”他赶紧补救道,“给你那些生意朋友看见就不好了。”
  但黎琛反问:“我太太童心未泯,有什么不好的?”
  季绍庭一颗心给这句话讲得咚咚直跳,而黎琛已无比自然地拉起他的手,“这里附近有大学,应该有文具店,过去看看。”
  季绍庭跟店员比手画脚,没能找到他要的蓝丁胶。这东西的专利似乎在国外,没有国产的牌子,得去特地进口,最后季绍庭只能买了卷双面胶。
  出来的时候他同黎琛说起以前的派对时光,说他们都是用蓝丁胶来固定装饰品的。
  “Wecallitblu-tack.”他突然冒了句英文,口音很正。
  季绍庭不讲中文的时候,总会另黎琛感到陌生,仿佛能从中窥见他跟自己在一起以前的日子,在异国他乡读书与工作的日子,一段将近十年的漫长光阴。
  太晚了,他太晚才遇见季绍庭了。
  雨早已停,湿润的地面叫脚底打滑。大学近处的夜晚不似白天喧闹,从外头望进去,能看见图书馆亮着一排灯,彻夜不熄。
  有三三两两的学子手里支着伞,从他们身边经过。黎琛还想带季绍庭去看南云市的海,没有留意到在那零散行进的学生里,有个正定定地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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