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非人类[快穿](104)
陆及忽然站起来。
吓了赏南一跳,嘴里的甜都还没咽下去,在舌面上化开。他在陆绅掠过自己去一楼书房之后猛地回过头——陆及垂在身侧挨着裤缝手,以非常不明显但又能看见的幅度颤抖着。
如果说,在火势朝陆绅围过去时,陆绅的颤抖是恐惧和不可置信,那现在的表现,应该是紧张,不会再有其他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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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看来失忆只是暂时性的咯。”
用过午餐后,香夫人如是说。
赏南有点尴尬,“人类真神奇。”
不过香夫人关注的重点不在这上面,她只要赏南健健康康就行了,记得什么不记得什么都不重要,历经几次生死的香夫人觉得好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包括爱情。
她往一楼书房的方向瞟了一眼,说:“少爷怎么回事?午饭都没吃。”
赏南正弯腰从柜子里往外把自己的书一本本拿出来,摞在桌子上,他病好了,就又要开始上课了。
“他让我好好想想,要不要和他在一起。”赏南是现代人,比陆及还有这里的陆家人都要现代,陆家的人要遵守家规,陆及更加谈不上是现在的人,他们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有大堆的规矩和道理。
其实刚刚赏南就准备要点头了,他不介意陆及是不是人,年龄有多大。他喜欢陆及,尤其是对方露出人类特征的时候,会让赏南觉得对方更真实。
陆及那样的人,是不可能撒谎的,不过他道行太深,撒没撒谎……别人也看不出来,可到底还是从一些细节处表露出他在等待赏南回应的时候有多忐忑和紧张。
甚至连午饭都不出来吃了。
赏南虽然没有恋爱经验,他记得自己是没有的。但在原本世界里的时候,身边同学在高中时候就已经在开始偷偷牵手拥抱,到了大学就完全放开了谈,大家甚至会互相帮忙脱单。
所以他并不排斥谈恋爱,也不觉得这件事情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硬要说的话,还是面对喜欢的人的时候,比较容易令人感到不好意思。
陆及则完全不同了,陆及这方面完全是个老古董。
香夫人也认同,“确实需要好好考虑,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情呢。”
赏南停下动作,“一辈子?”
他倒不是认为自己和陆及是在玩玩,他很认真,毕竟没人会抱着和怪物玩玩的目的去和怪物恋爱。
“是啊,”香夫人的表情非常正经,“婚姻大事……不过如果小南你的父母还在的话,他们应该会很满意少爷吧。”
赏南听见香夫人已经说到婚姻上面了,他一愣,“我没想那么多。”
香夫人:“什么叫没想那么多?这种事情,这种事情,你难道还打算始乱终弃吗?”
“我可没说。”
香夫人知道现在的人换对象如换衣服似的,可陆绅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他一旦开口,就真的是做好了要与对方共度一生的准备。
一切,他都会准备好的。
不过比较诙谐的是,赏南没有长辈,从某种层面上来说,陆及就是他的长辈,但陆及如果成为了赏南的爱人,长辈这个身份就应该不复存在了。
“如果能找到你的父母就好了,他们看见你现在的样子应该会很高兴。”香夫人双手合十期待了很短暂的几秒钟,又放下了,翻了个白眼,“还是算了,让你流落到孤儿院的父母,估计也不会是什么好人。”
赏南觉得香夫人说得不错,更别提他还是在冬天的时候被丢到孤儿院门口的,美泽市的冬天有多寒冷刺骨,他已经见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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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晚上凌晨时分,窗外冬风呼啸,只差将院子里那些老树都连根拔起,落叶被卷着落在陆宅的各处空地上。
赏南屋子里的暖气开得很足,暖和得他做了一个噩梦,他梦见了自己又身处于四个月前的那场大火当中。
他几乎立马就从梦里惊醒,风声急促,房间内却是寂静安宁的,赏南缓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
准备再次躺下睡觉,门被人从外面轻轻叩响,铁环扣在门板上的声音很脆,但声音并不大,所以叩门的人只是试探性地在叩门。
“小南?”陆及的声音。
赏南忙跳下床过去开了门,他甚至连鞋都顾不上穿,他以为陆及是有什么要紧的事,但打开门之后,对方的脸色看起来……还挺好的。
他茫然了一会儿,“昂,找我有事?”
“我刚从楼下书房上来,听见你屋子里有声音。”走廊的壁钟上时间显示凌晨一点半,而且赏南只是从床上坐了起来而已,骷髅的听力未免太好了些。
“做了个噩梦而已。”赏南赤脚直接接触冰凉的木地板,站久了有些冷,他跑回去穿上了鞋,再才回去问陆及,“你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陆及递给赏南一个信封,“回房间去看。”
赏南拿着信封,低头看了看,居然还封了口,他不知道陆及要做什么,“好。”
等陆及回了房间,赏南才关上门,他没有打开房间里的主灯,只开了书桌上那盏台灯。
赏南坐在书桌前用刀片割开封口,从里面取出几张薄薄的信封纸,上面的文字是竖行,墨迹甚至还有些没干,淡淡的墨水味道自信封打开后便在空气中散开。
“毛笔写的啊?”赏南脱掉鞋子,半躺进椅子里,屋子里暖和,他也不觉得冷,他把信纸举起来,透过纸页看见了背后朦胧的灯光。
[14:陆绅写的。]
这是赏南第一次看见陆及写自己的名字,他其实都没怎么看过陆及拿笔写字,因为陆及大部分时候都是看书,他也不写笔记和读后感什么的,只浏览。
不过用毛笔写字,确实应该是陆绅的习惯,要铺纸,要磨墨。挺麻烦的,也很考验书法功底。
“赏南”两个字写在顶格,前边的前缀是“挚爱”。
——挚爱赏南:
接下来的才是正文。
陆绅的含蓄温柔在这封信里体现得淋漓尽致,也难怪写了这么好几张纸,还都写满了,只是习惯了横排阅读的赏南在读竖排的时候有些微不习惯。
他说了第一次见到赏南的时候,他只是以为身边多了个一个需要照顾的小孩子。毕竟那时候的赏南面白如墙纸,泛着不健康的青色,又瘦又小,勉强能称得上好看的只剩一双眼睛。
他说他不是在意容貌之人,赏南那时候在那一群小伙伴当中,外表并不是最出色的,至少在陆及眼里是,但缘分这个东西,任陆绅再活个五六七八次,也无法将之叙述清楚。
世间一切结局为好为坏,甚至没有结局的相遇,都可以归之为缘分。
他说他在见到赏南的第一面时,已经为赏南构划好了未来——在陆宅养到成年,成年后便送至外面的学校读书学习,交一些不功利性的真心朋友,待到该谈婚论嫁的年纪,如果赏南有需要,他会为赏南物色合适的配偶。
陆绅还提到了香夫人,说陆香这丫头,嘴忒毒,看人忒苛刻,但陆香居然喜欢他,要晓得,陆香也是跟在陆绅身边见识过无数风浪的。
赏南坐直身体,他将看完的一页信纸放到桌子上,接着看看第二页,全篇一个错字都没有,甚至没有太潦草的笔画,赏南更倾向于陆及过于认真连标点符号都打得正经非常。
第二页说的是赏南的十六岁。
陆绅说自己从来没带过孩子,就是陆香,也是在学堂上了学之后才正式跟着他做事的,那时候的孩子都比较早熟,他说这种早熟并不是真的早熟,而是时代要求她们早熟,熟也是熟,生也是熟。
他说赏南就像个孩子,但他这个年纪,在陆绅那个年代,就算没有孩子抱俩,也是已经定了亲的。但他实在是想不到,会有哪家姑娘,或者男孩子,是和赏南匹配的。他甚至在后边特意解释,他并非是觉得别人家孩子不好,他只是觉得,配他家孩子,还不够好。
赏南眼睛有点红,他意识的确是属于他自己的没错,但这个世界的父母和其他人施加在他身上的冷漠却是不可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