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后男主都爱上了我(51)
如果他被李朝颜抓走,肯定要受尽折磨。
他怕疼。
他在橙色的火光里满脸的湿意,像在绝路的羔羊、在野兽手心的猎物般,惊慌脆弱。
好像轻轻一咬就能咬开他漂亮的皮肉,霎时间甜美的气息翻涌。
像是美丽的珍宝被盗贼抢夺。
羌勇摩拳擦掌兴奋不已,提议道,“我们武国和你们宋国如今正是友好,你我也不必发生争执,这样吧四皇子,末将提议,让魏王自己来选,你瞧瞧他都吓哭了,秋夜里这么冷,小皇帝衣着单薄,不能让他一直在寒风里站着,对吧?”
羌勇自信满满。
漂亮魏王一见李朝颜就像老鼠见了猫,肯定是很害怕他,而他如此大方的说着,还关心他的冷暖,被逼到绝路的美人一定很感动。
现在分分秒秒要选他。
好可怜,快选快选吧!哥哥把你带回去一定放在被窝里暖烘烘的,吃香的喝辣的都给你。
又是选择。
白夏最近做了太多的选择。
之前是选择阿光和窦辛谁死。
而今两个人都死了。
现在又让他选择跟谁。
两个人都很可怕,也许选了人,明天他就惨死狱中。
白夏轻轻咬了咬唇,满眼的泪水不自觉的流下,努力止住哽咽,“我没做过坏事,也没杀过人,你们能不能放我一马?”
哭着求饶的样子几乎令人心碎。
羌勇一阵心猿意马,心说宝贝儿可别哭啊,我知道你没干过坏事,外边传说你强抢民男后宫佳丽三千,我看是那些个小贱人前仆后继扒拉着你争先恐后排队,也没有做过什么残暴的事,只是魏国气数已尽,又被宋、武两个大国合谋夹击,破败是必然的,怪不了你。
他特别想说你跟着哥哥肯定会过得很好,哥哥把你往死里宠。
可是将士众多,他要是这样一说就一定为人诟病,一定会被骂急色昏盲,并且李朝颜那个贱人肯定会见缝插针的打压他,然后自己抱得美人归。
他不能说。
李朝颜看见白夏的眼睛竟然看着羌勇!
是不是想选他?
这么一个低贱的粗人,他竟然想选他!
他的心被狠狠揪住,生怕白夏一个开口选了那狗男人,他的马蹄已经在原地焦急的踏步,只要白夏一个开口选了别人,他立马就将人搂上马。
正在这时,只听一声烈马嘶声,马蹄声由远及近,如利箭般冲入耳膜,只见一人骑着一匹汗血宝马飞奔冲驰,一冲冲进人群,速度丝毫不减,惊了一众将士,都纷纷避退。
窦辛身着黄金铠甲,头上两根鲜亮的羽冠,手执长戟,猛然冲了过来——
“谁也不用选,他是我的——”
说罢,强有力的臂膀往下一捞,人已经到了怀中坐在马上。
还没等人反映,已经骑着马扬长而去。
窦辛特意将马垫铺得软软的,那马儿虽是跑得极快,但很稳,颠簸起来也不会让白夏疼。
身后马蹄声一片,他精通马术,比之武国的羌勇还有厉害几分。
他曾在奴隶营随军出战时,在战场上碰见过羌勇一回,知道他的路数。
这几个月他过得十分离奇。
茫然走了几天几夜,莫名到了宋国,碰巧的是,正是窦将军领兵镇守,当时是,窦将军中了敌军毒箭,危在旦夕,但边境被犯不得不上场打仗。
窦辛来中原的目的本来就是找到父亲,没想到阴差阳错的机缘竟让他找到了。
父子两有着莫名的默契,窦将军一瞧就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骨血。
窦辛虽有母亲那边的血脉,但却更像父亲一点,父子俩往那儿一站,仿佛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父子俩关着门说了话,出来时已经让窦辛领兵打仗。
窦家的血脉果然不同凡响,既是没有受过正统训练,但是窦辛在战场上立马表现出了这方面的天赋,而且他又如此年轻骁勇,不止将敌人被打得落花流水,还将敌军一路追出上百公里。
只是他父亲中毒已深已经到了极限,不久就过世了。
走的时候安然闭上了眼,他生平只想找到自己的妻子,如今孩子过来认了父,此生已无大憾。
临走前把权利交接给了儿子,又有几名忠心耿耿的副将护着,确保窦辛顺利回家。
到了宋国京都,安葬了父亲,不久便接到了攻打魏国的命令。
此时作为质子的四皇子早就出发,在前线要援兵,而武国的名将羌勇已经势如破竹,直拿皇宫。
窦辛带着兵马连忙出发。
总算是先一步把人搂在了怀里。
白夏在温暖的怀里打了个抖,他终于鼓起勇气回往了一眼。
只见窦辛那是棕灰色的眼睛正好是看着他。
白夏连忙低下头,满目惶恐小心翼翼的问。
“你、你是人是鬼?”
窦辛贴着他的耳畔,咬着牙,“你说呢?”
第44章 漂亮陛下15
还没走多远,白夏就发起了高烧。
不知是骑在马上还是在马车里,或者是军营中客栈中,终日昏昏沉沉的,反复呓语。
发生太多事了,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就从一国之君变成曾经奴隶的阶下囚。
而掳获他的人曾是他斗犬的奴隶,这名奴隶是自己曾经亲自开口的。
要他死。
仇恨颇大。
模模糊糊的躲在睡梦中,只偶尔感觉被喂了清凉的水,还有苦涩的药,有时是甜丝丝的糖。模糊听见什么争吵,但很快又平息下来,好在被窝里永远是暖烘烘的,虽是身体疲乏无力,但也是睡得舒服。
一觉醒来到了宋国。
睁开眼时不知在哪里,只是瞧着头顶的黄粱和平白无奇朱色的窗,朴素的装饰和简单的摆设怎么看怎么不是他奢华的宫殿。
做梦都没有可能。
睁眼全然是让他清醒的现实。
随意一动,听见叮叮当当的响。
低头往下脚下一看,他的脚上竟然戴着镣铐。
那是一条金色的锁链,虽是没有黑色大囚链子那么笨重,却也是时时刻刻提醒他一个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他现在是亡国之君。
成为了不知是谁的阶下囚。
从床上爬起来,叮铃的链子一并动响,金色的链子在白皙如玉的细小脚踝上挂着,宛如美玉上琳琅美丽的装饰,圆润的指头和细微突出的关节都是粉嫩的色泽,垂落在床沿的小足像一件美丽的珍品。
床下没有他的鞋子,铺着的地毯显然是新换的皮毛,范围只是床前小小的半丈,再过去就是普通的木地板,虽是擦洗得干干净净,一眼瞧过去澄亮反光,但他从来不会踩在那么不柔软的地上。
脚尖刚刚沾上了地,门突然被打开了,白夏像只受惊的猫一样,连忙缩回了床上,将干净的被褥往头上一罩,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
藏在被子里许久也没听见任何动静,忍不住露出个缝隙往外看。
一瞧,窦辛已经到了他的床前。
和在魏国做奴隶时完全不同,成为了大将军的窦辛穿一身皂色武服,更显得高大威武,本身就比中原人稍微深刻的五官,这几个月轮廓更为鲜明。
他前不久刚刚及冠,正在在长身体的时候,只是分别几月不见,也长高了几分,再加上上了好几次战场,立了几回大功,气质很是森冷,单单往那儿一站,相似一座大山,就很唬人。
窦辛昨日刚刚帮白夏换了身软和的素衣,这些时日全是躺在床上,柔软的黑发铺满了床头,把漂亮的小脸全部蒙在了被子里,良久,试探性的从缝隙露出一双眼睛去看他——
简直可爱炸了!
瞧见他时又连忙缩进被窝里。
窦辛忍不住伸手进被窝里探他。
被窝里温温热热,就露出那么一点气息,全是白夏的气味,香得不行。
惊惶躲避了一会儿,纤细的手腕被抓住,将人轻轻一扯,就掀开了被子。
窦辛笑道:“躲什么躲,夏夏?”
白夏瞪大眼睛看着他。
这个贱奴竟然敢直呼他的乳名!这是他父王母妃才能喊的小名,现在竟然被曾经的奴隶直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