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还是可以的,就是很多地方的逻辑引入发笑,作者编理个理由完全不走心。例如小孩走失的理由是,家教叫车带孩子去看攻,对着玻璃墙补口红的功夫,小孩就走失了。在车上不补,非得在玻璃墙前,简直无语。
游客 的原帖:
还有攻明明一直在叫助理跑腿,偏偏就为了合理化听到受和朋友开玩笑,硬是把刚走失过的孩子扔给助理,独自跑去和受说谢谢……大哥,明明在警察局里你一副不理人,打发助理去处理的样子,你都忘了吗?作者真是为了设定剧情,逻辑常理都不要了
游客 的原帖:
剧情OK,就是接受不了作者把读者当傻瓜,一而再的用各种不合理的理由走剧情,写之前过过脑子好吗,街上随便认识个人就托人家帮你找妈妈,侦探所了解一下,寻人启事了解一下,出生地警察所、医院,这些都可以问啊,而且他这纯粹是弃养,怎么可能20多年无人管,是在199几年写的20多年前吗?
游客 的原帖:
“生产时章木之跟护士长有过接触,又侧面打听对方为人,悄悄留下一笔钱,足够覆盖章乔成年前的开销。”
这笔到底算是抚养费还是补偿还是捐赠,都需要官方文书,不然银行只会把户口举报。无论哪种,受妈都不可能“悄悄”走了,而且都需要官方盖章的弃养文书,而且她在医院生娃……糟多无口,全文看得我跟傻瓜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