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全息游戏游历万界 上(179)
其实万世通也想不通,当初无权无势还是个奸生子的当今圣上,是怎么得到皇位的?先帝为什么会突然把皇位传给他,难道三皇子只是个靶子,当今圣上才是先皇心中最喜欢的儿子?想来想去想不通,万世通索性就不想了。
万世通怀着激动的心情看着前方两人,他有预感他一定撞破了一个大秘密。
这九公主自幼聪慧,曾经也可以说是在当今圣上的敌人,如今在皇帝手下生存,定然艰苦,她的亲兄长又是一方亲王,曾经争夺皇位的热门人选,而那青年是太医院的太医,年纪轻轻就入了太医院,定然医术精湛,前途无量,说不得有给皇帝贴近看病的机会,这两人避开众人在此见面,定然是在谋划一项大阴谋。
莫非,这九公主憎恶皇帝苛刻她,所以买通太医,来给皇帝下毒?
万世通在心中揣测着,期待地看着这两人相见。
只听九公主柔情蜜意地喊了一声:“邵郎……”
那年轻太医心中闪过一丝挣扎,最终仿若还是抵不过自己的心,他眼里闪过痛苦,低声唤道:“公主……”
九公主脸上闪过哀伤:“邵郎,我、我马上要成亲了。”
年轻太医闻言,眼中的痛苦之色更重了,他喃喃道:“公主……”
“邵郎……”
然后,他们就像万世通他爹以前养过的那只鹦鹉一样,开启了无限循环模式。
万世通也从一开始的兴奋激动变成了现在的无聊困倦。
什么啊,原来只是一对不能相守的苦命鸳鸯。
他打了个哈欠,看起来,这些皇亲贵胄的感情世界和普通百姓也没什么差别吗。
只是,都那么久了,为什么他们连小手都没有拉一下,只是痴痴地看着对方,不停呼唤对方的名字,一点也不能和万世通以前看到过的热辣场面相比。
万世通蹲得腿都麻了,这两人才有些不一样的动作。
只见那太医从药箱里拿出一个青色画着莲花的小瓷瓶,递给了九公主。九公主惊喜地接过了这个小瓶子,打开瓶口,倒出淡黄色的药膏在自己的手掌上,抹了抹手掌上因干粗活而产生的细小的伤口。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主,如今手上也生了细茧,不再光滑。那年轻太医看了,心中越发怜惜。
这两人又深情款款地互相凝视了一会儿,这才道别离开。
待两人的身影都消失后,万世通终于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揉了揉自己蹲麻了的腿。
这两人可总算是结束了。
万世通看了看天色,琼林宴将要开始了。想到要面对的那些人,万世通心里又开始发怵,刚才看到八卦转移掉的抑郁又涌现了上来,奈何作为新科状元,即使是水分很大的新科状元,他也无法缺席,于是万世通只好一脸忧愁地原路返回了。
***
死亡沙漠。
林苏在这里已经游荡了三天了,他朝着死亡沙漠深处走去,这里到处都是一片赤色,赤色的沙子,赤色的天空,连吹面而来的风沙,因为带着赤色的沙砾,也变成了赤色。
林苏没有在这里看到任何生物。
林苏走了三天,所见景象几乎没有任何变化,仿佛这片沙漠无穷无尽,根本看不到尽头。
林苏几乎都怀疑,自己的缩地成寸是不是出了故障。
天地茫茫,只有林苏一人茕茕前行,时间久了,林苏不免生出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感。在这样辽阔又单一的世界里,时间与空间,都仿佛出现了错位。
突然,林苏的神识好像探查到了什么,他惊奇地“咦”了一声。
前面,好像有人?
作者有话说:
垂死梦中惊坐起,忽闻耳边催更声。
啊,工作之后果然与我想象的不太一样,本来以为下班后就能码字了,没想到还要烧晚饭、洗碗,还要准备第二天的午饭便当,还要刷公司的培训视频……忙忙碌碌,时间就没了……
虽然我断更成瘾,但应该不会坑了,今天开始恢复更新,这次努力坚持得久一点,叹气……
第144章 死亡沙漠/朝廷
在这几乎没有任何生物存活的死亡沙漠, 怎么会有人的踪迹?
要知道,林苏可整整往西行走了两日,纵然不知是否到达死亡沙漠中心, 却也离最近的人群聚集地相距甚远。林苏的脚力非常人所能比, 他一路行来,都没看到任何动物和植物,所见皆是一片赤色死寂荒芜, 不愧死亡沙漠之名。
林苏心中奇怪, 他的神识探测到,这疑似人的生物在离他较远的地方, 不过若使用缩地成寸,到达也不过是瞬息而已。
林苏心念一动,便朝着那个方向施法前进。
越过重重沙丘,林苏终于看清了那生物的样子。
不错,这的确是一个人,穿着与雍朝迥异的服饰,带着一顶圆帽子,圆帽子上插着七根五颜六色的羽毛,他大抵是某个西域小国的子民, 黑色卷发,绿色眼睛,面部轮廓深邃, 大把的络腮胡遮住了下半张脸。
不过此时,这人的眼窝深深凹陷, 面色青黑, 形容枯槁, 身上的衣服也沾染了大量灰尘, 只依稀能见曾经鲜艳的颜色。他双目无神,手里拿着一根拐杖,一步一步朝西走去。除了这根拐杖,他手里背上,再没有其他东西。
林苏朝他走去,唤道:“兄台、兄台?”
那人眼中原本无神,听到林苏的叫唤,一双眼睛这才渐渐有了神采。
“雍朝人?”他困惑地看着林苏,字正腔圆地说着雍朝语言,他迟钝的脑子似乎渐渐开始运转,当他终于意识到面前有一个人在叫他时,而且自己现在身在何处时,这人眼里突然闪过一丝激动,“你、你也是来寻找死亡沙漠的尽头的吗?”
这人激动地握住林苏的手,满脸尽是遇到同道中人的狂喜。
“我就知道,我不是一个人,”他“哈哈”笑了起来,他看着周围这片赤色的沙漠,仿佛如梦初醒,喃喃自语道,“我居然走到了这里?我做到了,我做到了!哈哈哈!”这人兴奋到了极点,开始挥舞双手,不停转圈,拐杖也随着他的动作摇摆。
“我做到了他们没做到的事!”
这带着圆帽子的大胡子异族人手舞足蹈了一阵,才终于意识到自己身边还有一个人,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揉了揉鼻子,学着雍朝的礼仪做了个拱手礼,字正腔圆地说道,“在下阿莫塔,不知道长名讳?”
在交流中,林苏了解到,阿莫塔是一名探险家,去过很多地方,许多年前去过雍朝,并且在那里待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故而能够流利地说雍朝语言,并了解雍朝的风俗礼仪,他一看林苏穿着道袍,就知道他是一个道士了。
阿莫塔将他的一生都献给了他的探险活动,从14岁开始,就到处去各个地方探险。而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去寻找寻找死亡沙漠的尽头,根据他收集的西域各国的传说故事,他相信,在死亡沙漠的尽头,一定存在另一个或者多个国家,有一片广袤的土地。因此,他决定在他五十岁之前,在他彻底无法探险之前,来到死亡沙漠,寻找这里的尽头,完成他的梦想。
在西域,像阿莫塔这样的人不多,却也并非没有。
毕竟好奇与探索,是人类永恒不变的追求。
一开始和阿莫塔一起上路的,总共有七个人,可惜走到这里,就只剩下阿莫塔一人了,其他六个人,都回归了天空的怀抱。回归了天空的怀抱,是阿莫塔族里的说法,意味着死亡。
“不要露出这副表情,这没什么值得伤心的,”阿莫塔不在乎地冲林苏摇了摇手,笑了笑,露出一口大白牙,“探险的人死在探险的路上,还有比这更好的归宿吗?”
“你们雍朝人,总是这样的多愁伤感,想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阿莫塔摇了摇头。
他拿起自己的圆帽子,指了指上面的七根羽毛,说道:“羽毛,是我们族人最重要的信物,我们每个人14岁成年后都会进行一次伟大的探险,在那探险地找到一根羽毛,作为自己的标志……这根羽毛,就是我去雍朝时获得的,是一根大雁的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