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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俱乐部(199)

作者:沈狮 时间:2024-02-12 09:27 标签:轻松 欢喜冤家 情投意合 悬疑 灵异 单元文

  那股气息,当真越来越近了吗?
  百城起身来到窗边,呼吸着一日之中最为宝贵的空气。
  京州地处北方,难得下雨,初霁之后特有的草木清香跃入鼻间,也将他的丝绸衬衫吹出细小纹路。
  有蝴蝶翩然而至,落在他肩头,翅膀颤巍巍。
  可爱的小活物让百城精神为之一振,他弹指给蝴蝶送了一缕混着灵气的清风,随即抬头望去。
  一道彩虹正挂在天际,赤橙黄绿,将流云映得黯然失色。
  蓦然间,百城想起白天在网上看到的一条评论。
  是个网红句子,俗里俗气,却如利箭一般砰地击中了他。
  十环。
  ——这句话叫做,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作者有话说:
  百城君啥家庭啊,连围裙都是丝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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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元和之前几个单元有联系:白皎皎的故事参考第84章 、95章;一枝的故事参考单元四“宜州·未来创业城”。
  当然不看上面几章,也不怎么影响阅读体验
  PS:本单元的主题是“相信”


第129章 “渣男!”
  彩虹消失的时候,【27岁俱乐部】门口迎来了两位意外的顾客。
  “二位,本店早十点营业。”李锦门神一样把住书店入口,抬头朝天际看了眼。
  属于黎明的青白渐渐褪去,朝阳初绽,将云霞染成了橘子味的棉花糖。
  书店门口的二人一青一中,都戴着棒球帽,身着淡绿色的工装马甲工装裤。
  年轻男孩脚踏洞洞鞋,鞋上缀着五颜六色的鞋花;而年长的那位微胖男士,还背着个硕大的黑色双肩包,包塞得满满当当,边角磨出了些许纤维。
  这身打扮隐约昭示着他们的身份。
  李锦猜那包里是长枪短炮,而这两位,是来探店拍摄的。
  想蹭书店热度的博主,近些天他见多了,有些麻木,于是露出彬彬有礼的商业假笑:“二位不妨睡个回笼觉,再来书店打卡拍摄。”
  “店主在吗?”中年男士礼貌开口,直入正题,“我们想见见店主。”
  拍书店还不够,竟然还打起了百城君的主意?
  什么叫得意忘形得寸进尺得陇望蜀啊?
  微妙的私心令李锦牙根泛酸,他玉白的脸上依旧保持微笑,只是眉头拧了起来:“我家店主正在休息。”
  中年微胖男脾气很不错,伸出一根手指,执着而真诚地道:“真的不能见一面吗?就一面。”
  李锦:“玉皇大帝、耶稣基督来了也不便打扰。”
  这是下逐客令的意思,年长男士未料李锦如此坚决,不知说什么好,无措地站在原地。
  就在此刻,与他同行的年轻男孩摘了棒球帽,眼珠在眼眶里转了两圈。
  紧接着,他捂住胸口眼白上翻,缓缓往地上倒着,边倒边指着书店大门,有气无力地哼唧:“书店里有……”
  年长男士更无措了,慌忙扶助他:“梁导,里面有什么?”
  男孩的手没放下来,依旧对准了大门方向,嘴唇翕动着,仿佛下一秒就要噶了。
  “梁导你说啥?”中年微胖男急得大喊,“梁丝桐!你说话啊!”
  亮马河附近景色怡人,空气清新,早有阿姨穿着练功服在河畔打太极跳广场舞,此时听到书店门口的杀猪一般的嚎叫,纷纷停了动作,探头探脑。
  男孩面色苍白,双眼半睁不睁,脚上的洞洞鞋已经被蹬出了八米远。
  他终是吐出了几个字:“秦哥,有……有渣男!”
  也是奇怪,这男孩明明虚弱得几乎要口吐白沫了,然而“渣男”两个字却被他说得中气十足铿锵有力,声音顺着雨后湿润的夏风,直往河岸蹿。
  被称为“秦哥”的年长男士拍了拍男孩的脸,唤醒他:“渣男?什么意思?你和店主什么关系?”
  “前……男……友……”男孩说完,头一歪,嘎吱晕了过去。
  李锦神色一凛。
  男孩看上去可可爱爱,像地主家的傻儿子和喜剧乐子人的混合体,应该不是仙界同侪,不可能知道百城的身份。而百城君向来洁身自好,秋毫上仙失踪后便一直孤身一人,别说前男友了,身边连只绕着飞的公蚊子都没有。
  说句大不敬的话,百城君活得像个存天理灭人欲的鳏夫。
  于是李锦的第一个念头是——遇上碰瓷的了。
  好家伙!
  虽然化形没多久,但他还在亮马河里做锦鲤时,就见过周围店铺中的不少纠纷,其中碰瓷之事常有,不过大多是为了口袋里那几两碎银子。
  为了见帅哥店主一面而演成这样的,还是头一遭,连自己的情史都能拿出来现挂。
  他哭笑不得地想,果然鱼活久了什么都能见识到。
  见已经有阿姨停了广场舞,雄赳赳气昂昂朝书店走来,练功服都带着风,李锦的第二个念头是,坏了。
  亮马河隶属朝阳区,而在京州,惹谁都可以,千万不要惹一种王者段位的群体——朝阳大妈。
  男孩已经完全躺平在地,捂着心口的手不时抽搐几下。
  像演的……又不完全像。
  那种感觉,就好像一条哈士奇拆了家,却又在主人回来之后无辜而优雅地端坐在狼藉之上,满脸写着四个大字:来打我呀。
  “是不是有病?”李锦无语至极,秀才遇上兵不知如何是好,只能隔着店门对百城喊道:“神……店主!”
  百城正靠在吧台桌旁单手撑头,闻着百合香气闭目养神;听见李锦的呼喊,他动也未动,入定了一般的神情,仿佛隔空回了男孩一行:该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视而不见。
  地上的男孩像是知道百城不动然拒,螃蟹一样蹭到店门口,眼睛虽然闭着,声音却更大:“渣男!渣男!”
  “您二位想必是认错人了。这里没有什么渣男。”李锦心想,别说渣男了,这里根本连男人都没有。
  怕再这样闹腾下去,围观的就不只是朝阳群众了,万一百城君和自己的非人类身份曝光,届时事态将更加棘手。思及此,李锦死死抵在门边:“二位请……”
  “回”字还未出口,却听门内的百城道:“李锦,将门打开,二位请进。”
  这句话如解开封印的咒语,闻言,地上的男孩好似一圈不遵从胡克定律的弹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歘地弹了起来。
  书店坐落在使馆区,内里区域分明,购书处、阅读处和休息处依次向内,后院是百城的私宅,颇有中式雅韵。
  店中书架桌椅俱是木质,由朝阳照出丝缕闪金光泽,华丽大气却又不会过分耀眼,一看便是上品。墙上挂了些字画,【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落花时节又逢君】、【生生世世】云云,行楷隶草皆有,五花八门,同隐隐的百合香气一样,不仅没有喧宾夺主,反而相得益彰。
  “挖去,金丝楠木,老钱的味道!”进了店,梁丝桐动着鼻子满屋乱窜,真像一条拆家哈士奇,洞洞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嘎吱之声。
  他想摸那书架,却差点被金钱的光泽闪瞎双眼。
  年轻男孩年纪轻轻,对木头还有了解,百城不免多看了他一眼。
  想来是刚才又哭又闹,男孩出了不少汗,半长的头发丝黏了几根在鬓角上。
  同一时间,梁丝桐目光也递了过来——未料视线恰好相撞。
  百城那对浅色瞳孔太过妖孽,梁丝桐被烙得心头一缩,下意识朝旁边转了头。
  他目光定在桌上的百合花上,只瞬间,像变戏法似的,其中一枝含苞的骨朵,忽而完全绽放,粉白花瓣露出某种天真的灿烂。
  满室香风。
  “怎么,惦记着渣男的人,”闻到花香,百城心情突然明朗了不少,起身揶揄道,“连花也不放过吗?”
  “咳咳。”梁丝桐握拳抵在嘴边咳嗽了下,方才在门口表演时的没羞没躁重新浮现在脸上,现在还加了些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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