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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俱乐部(198)

作者:沈狮 时间:2024-02-12 09:27 标签:轻松 欢喜冤家 情投意合 悬疑 灵异 单元文

  【我也去过店里,店主说27是他的幸运数字】
  【不是吧,我听到的版本是,这家店一个月的房租就是27W】
  【27万???震撼我双眼!!!我明天就去探店,我要买光书店的咖啡!小狗叼玫瑰.jpg】
  【好家伙,楼上姐妹,为了这碟醋特意包顿饺子是吧?】
  【光吵吵有意义?专心舔颜它不香吗?】
  【我靠,帅我一脸血!淡颜钓系yyds】
  【韩国有撕漫男,咱们有撕画仙】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这特喵的天仙下凡吧】
  ……诸如此类花痴言论层出不穷,视频很快喜提百万播放量。
  一夕之间,【27岁俱乐部】爆火,这才成了一家奇怪的店铺。
  一家奇怪的,网红书店。
  “神君,”李锦站在空无一人的书店内,他将刚到的新书分好类,恭敬地朝上面递去,有些不安,“您看网上的视频评论了吗?”
  百城稳当地立在人字梯上,接过李锦的书,他定睛看了眼,是毕飞宇的小说《欢迎来到人间》。
  “小锦鲤,若是有人投喂有毒的鱼食,你会吃吗?”他将书插到高处的书架上,因为角度问题,这本小说便只露出了【人间】两个大字。
  锦鲤智商不高,成了精也并没有好到哪儿去,李锦摇摇头又挠挠头:“当然不吃啊!我们说视频呢,神君为什么突然提起了鱼食?”
  百城利落地从人字梯上跳下,反问他:“不觉得网上那些内容,和鱼食很像吗?”
  饶是白天天公不作美下起了雨,来探店的顾客网红UP主依旧排长队排到了亮马桥头,书店也被搅和了个一溜够,直播自拍一色,咖啡蛋糕齐飞。
  店中就只有百城和李锦经营着,一位神君加一条锦鲤精忙得脚不沾地,累成了字面意义上的“神经”。
  现下已是凌晨,天色将白,小雨依旧淅淅沥沥,含着水汽的清凉河风从窗中灌入,百城这才抽出时间整理书店狼藉。
  融融灯光落在百城额间,显得眉如远山。他浓密的睫毛在颧骨上落下两道阴影,眼睛像黑夜中躲在薄云后面的星。
  李锦呼吸一滞。
  锦鲤算水中美鱼,李锦本身长相就不差,化形后也见过几尾颜值高的同类,但他们和百城君这副人形皮囊相比,简直是烧火棍遇上龙泉宝剑,石英石对线臻透水晶。
  百城一米八的个子,细眉凤眼面若冠玉。他的脸虽然文雅,但眉眼间却有种难言的勾魂夺魄之感,像一本被华丽封皮包裹住的严肃文学。
  尤其是,严肃文学还带着几分吸引人的、清浅的忧郁——从百城那对浅亚麻色的眸子中透出。
  谁能拒绝一个古典忧郁style美男呢?
  周围的一切仿佛被他感染,连窗外的风都停了,书店内,一时间竟只能听见百城摆弄书本的声音。
  “亮马鱼王,若不是你和你河里的那些鱼儿,”百城语调听不出情绪,“书店也不会凭空生出如此多事端。”
  李锦的原身混迹亮马河,自诩“亮马鱼王”,本就有些灵力在身上,被沿河上下游的小鱼小虾所崇拜追逐。一年前百城来此开店,小锦鲤沾了些灵气,化形后便一直跟在百城左右,给书店打下手。
  李锦回想起当初亮马河中鱼群争相跳出水面的场景,莫名其妙地脸红了,不知是单纯惭愧,还是被百城的脸帅到:“神君,您是虚室生白,可河中同侪对您很是敬仰,有几个没见过世面的,非得亲眼瞧瞧您的仙容。”
  “这么说,倒显得我像鱼王了。”百城揶揄道。
  百城平日端方严肃,难得见到他开玩笑的轻松模样,李锦顺着打趣:“神君,您可能是……海王。”
  百城勾了下唇,收拾妥当后,在咖啡吧台后方拣了张凳子坐下。
  吧台旁养着盆狐尾百合,盛夏时分花开正好。百城伸指,百合像得了感应似的,粉白相间的花瓣愈发卖力张开,店中瞬间花香漫溢。
  李锦被热烈的百合香沁得熏熏然,看百城也自带了些亲切的滤镜,于是不过脑子张口就来:“主君……”
  锦鲤的智商着实不是很高的样子。
  “谁是你的主君?”百城眉峰几不可查地拧了一下,眸色变冷。
  意识到说错了话,李锦从绮思中回过神来,抖着身子慌忙跪下:“不才失言。”
  百城这话没有说错——仙界能叫百城主君者,只秋毫上仙一枝一位。
  然而一枝于一年前离奇失踪,此事成为仙界头号大新闻,连续霸榜《仙界八卦》头版头条数日时间,但凡八卦一枝的文章,篇篇阅读量十万加。
  谣言越传越盛,甚至有一位嘴碎的竹灵,不知从哪儿得来的小道消息,说是秋毫上仙在人间觅得真爱,却遭百城君的反对,后者对上仙痛下杀手。
  末了还吐槽百城“孤寡老神君”、“自己吃不到肉,就要掀别人桌子”。
  仙界没有不漏风的墙,孤寡的百城也听到这个离离原上谱的流言,但并未当回事,只笑着递出了一句“谣言止于智障”。
  未料那得了道的小竹子以为打到了百城的七寸,于是变本加厉,不仅说自己曾在凡间竹林中见过上仙的爱人,还夹枪带棒地批评百城君心狠手辣——秋毫上仙跟在身边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百城君说杀也就杀了,更不要提多年前的三九先生……
  听到“三九先生”这一禁忌之名,百城直接出手对竹灵施了哑术。
  灵术有效期,一千年。
  仙界这下又炸锅了,大家半是恭敬半是惧怕地说,神君百城,能动手绝不逼逼,当真心狠手辣。
  又说,没事还是不要惹单身狗,不是,单身神君。
  李锦回想着那棵从此茶壶煮饺子只会呜呜呜的竹灵,打了个寒颤,头快钻进地板里去了:“不才再不敢了。”
  “起来吧。”百城目光一直落在百合花上,自始至终没有看李锦半眼,他平静如常地道,“陪我掷个笔。”
  李锦稍微舒了口气,起身后却还是浑身发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看见百城从吧台抽屉中拿出了一片干枯的百合花瓣。
  花瓣通体已成淡黄色,有些年头了,唯独根部缀着密密麻麻的斑点,很是稀奇。
  “皎皎,又要劳烦你了。”百城一反常态,亲昵地唤了声百合花的名字。
  百合仿佛长了耳朵,听闻此言后伸了个懒腰,在百城指尖微微卷了起来,又很像撒娇。
  接着百城翻手一拖,一只毛笔和一本京州地图册,瞬间浮于掌心上方。
  和百城君玩了近一年的掷笔游戏,李锦其实很想问问,这朵名叫“皎皎”的百合花到底从何而来,而百城君反反复复要找的人,又是谁。
  方才百城寒星般的眼神还在脑海中久久不散,李锦硬是强压住了冲动,走上前去,手背贴上笔杆。
  ……
  经过几轮旋转,毛笔立在了地图册上方。
  李锦定睛看清图标,道:“亮马桥路,还是这里。”
  一年以来,每次掷笔游戏,毛笔总会落在这条熟悉的路旁、这片熟悉的河水之上。
  那毛笔稳稳地站着,定住了一样,仿若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捏紧了笔杆——掷笔游戏中,笔杆立得越稳,说明被寻找者的气息越强。
  李锦于是道:“神君要找的人,一定在附近。”
  百城握着白皎皎的“尸体”,颔首表示赞同。
  掷笔游戏需要被寻找者的物件用以做媒介,一枝尚在身边时,他和一枝掷笔找三九,因为两手空空,常常无头苍蝇一样打转儿,几个城市跑下来,经常一无所获。
  如今有了百合花瓣,找人的效率和准确性,果然高了不少。
  一年前,百城就发现亮马河附近有了三九的踪迹,如今看到踪迹愈发清晰,百城耳边也幻听出了幽幽的琴瑟与吟唱之声。
  细细品去,唱腔婉转,唱词也颇为风雅,是杜工部的诗:【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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