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冥主成婚之后(170)
敬闲很惊喜:“你怎么知道?不愧是我媳妇。”
路迎酒:“……”
他放弃思考自己日后的安危,轻叹一口气,说:“要不这样,你就拿着这个门板,我们再到处逛一逛。”
敬闲点头。
他一手继续搂着路迎酒,一手单手抓着那门板,肩上还坐着一个毛团子。
直接从一家三口变成了正在搬家的一家三口。
回到楼梯口时,他们刚好遇见那哆哆嗦嗦的白衣服男人上来。
那男人见到他们,一愣:“这怎么把门也抠下来了。”
陈笑泠对这人渣没啥好脸色,轻哼一声:“要你管?你担心自己就足够了。”
白衣服从恐惧中冷静下来了,和他们赔笑说:“我不该管,我不该管,我就老老实实跟在你们后头,再也不讲话了。我只是想从这博物馆里出去。”
之后的十几分钟,他果然安安静静地跟在三人后头。
虽然安静,但他从没放松警惕,不断扫视周围想找到出口。他为数不多的几次开口,都是强迫症发作盯着走廊的门,低声说:“那门好像没锁好……它的锁头是不是松了?”
陈笑泠便警告他:“你可别乱开门,万一后头又是飞蛾,姐姐一定拿我这十厘米的高跟鞋敲碎你脑袋。”
白衣服又赔笑。
路迎酒一心想找办公室原本的位置,把博物馆上下两层都走了一通,什么也没发现。
直到他们来到了“资料厅”。
资料厅的周围贴了许多的科普,介绍这个博物馆的历史,还提供了头戴式耳机给游客们听资料。路迎酒把手电筒的光照上去,看到了历任馆长的头像。
直到两年前,所有的馆长都是张家人。
目光停留在张成周的照片上:那中年男人比想象中的英俊,五十多岁了依旧保持良好的身形。他紧抿着下唇,看不出半点笑意,目光锐利如刀。
路迎酒盯着他看了几秒钟。
他见过那么多驱鬼师,一看便知道,张成周绝非等闲之辈,在驱鬼术上想必有着很高的造诣。
然后他收回视线,说:“走吧。”
资料厅不大,拐过弯就快到头了。
这边没有耳机,全是影片资料,一台放映机孤零零地立在正中。
白衣服瑟缩了一下。
他想拔腿就跑,可回想起利远航的经历,再怎么样他都是跑不掉的。他硬生生刹住脚步,往路迎酒那边挪动。
陈笑泠看向墙上,说:“这里写了,负责资料厅的人叫做……梁秋峰。”她若有所思,“我来之前,把博物馆两年前的员工都打听了一遍。如果我没有记错,梁秋峰和张成周是最老的两位员工了,彼此间肯定认识。而且,梁秋峰在三四年前就去世了。”
照片上,梁秋峰扶着一台放映机,微微笑着。
她皱眉:“这里到处在出现放映机,难道说,梁秋峰就是那个鬼?”
“可能性很大。”路迎酒点头道,“他是博物馆的员工,如果把复仇的场景设计在这里,那再正常不过了。”
闻言,白衣服一愣,盯着照片喃喃说:“那天,我们旅游团来到博物馆,就是他把我们引进来的。”他打了个哆嗦,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但是他那个时候已经死了对不对?把我们带到博物馆的是个死人!”
他退后半步,看着梁秋峰的眼神惊恐,又说:“我们、我们赶快走吧,他既然都成了厉鬼,到时候连你们都会一起报复的!”
“啪嗒!”
他的话音刚落,放映机便开始转动了。
墙上的画面出现一行大字:【我叫阿飞】
【我是一个小偷,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什么锁是我撬不开的】
白衣服男人睁大了眼睛。
画面之上,他双手插兜游荡在大街小巷,打量周围的老房屋。
当小偷的会去各个人家踩点。他所在的团伙发明了一套特殊的标记符号,他在踩点时将符号标记上去,告知同伙这家人的情况。
阿飞晃悠晃悠,避开人群,趁着四周无人拿出一只黑笔,在墙上画了个小标志。
一上一下两个三角形:【单身女性】
他又走了几步,慢慢将自己踩过点的地方都标记了。
菱形:【无人居住】
一个叉:【良好的目标】
两条竖杠和一条斜杠:【只有老人在家】
就这样标记完了,接下来就等着同伙过来一起下手。
男人继续在街上走着,直到他的目光落在了其中一户人家。
他刚刚写下的标记是:【白天无人】
等到同伙过来估计都要傍晚了,这家人的家境优渥,他眼馋了很长时间。
按照一个小偷的谨慎程度来讲,他是不该一个人行动的。
但是阿飞这天跟鬼迷心窍了一样,独自转回了那户人家的跟前,见左右无人,弯下腰来研究了一下门锁。
月牙型的门锁。
防盗的锁芯分为AB和超B级三类。像是普遍流传的一字锁芯和十字锁芯,属于A级,老道的小偷可以在一分钟内撬开。而月牙型或者叶片锁芯属于B级,在五分钟内是可以撬开的。
阿飞顿时手痒。
他之前撬开过不知道多少锁了,那开锁的手艺在道上很是出名,还有人专门跑来和他学习。后来他被抓了一次,稍微老实了一点,就专门去踩点,反而疏于练习开锁。
他又左右张望了一番,迅速拿出开锁工具,金属在手上碰撞发出细微的声响,锁芯慢慢转动、慢慢撬动。
“咔哒!”
伴随着这一声,锁开了。
他拉开门,敏捷而小心地钻了进去。果然如他所料,客厅的装修很豪华,几包价值不菲的烟就放在茶几上。
他一边走一边把值钱东西塞进包里。
这家的女主人经常穿金戴银,首饰盒里肯定有不少值钱东西。他急于搜刮,匆匆往主卧室走去。
推开门,屋内燃着半只小小的香薰蜡烛,应当是他们临走前忘记吹灭了,淡香在屋中弥漫开。他在卧室里翻箱倒柜,果然找到首饰盒,里头的项链、手环、耳环金光闪闪,亮着令人心醉的光芒。
阿飞咽了咽口水,大把抓起首饰往包里放。
抓完首饰了,他又蹲下来把底下的抽屉搜了个遍。
他的手脚快,可还是蹲了六七分钟才把东西收拾完。站起来时,他突然眼前一阵发黑。
低血糖又犯了。
阿飞扶着墙缓了好一会,吃了一块随身带的巧克力,才感觉好一些。
等视野清晰起来,他正正好好和床下的人对视了。
——这个瞬间他的寒毛直竖。
比他更害怕的却是床下的人。那个小男孩听到了他进来的动静,早早躲在了床下,一直看着他的动作。
此时两人对视,他发出了一声尖叫!
这地方的墙壁隔音不好,阿飞是知道的。他这么一叫左邻右舍肯定都听得到!
而且,这次他临时起意进来,根本就没有蒙住面庞!
“别叫!”阿飞低声喊道,“给我闭嘴!”
男孩边叫边使劲往床下缩。
阿飞也慌得不行。他身上是带了管制刀具的,但本质来说他只是小偷,胆子小,不敢真的掏刀威胁人,更别说做出诸如杀人灭口的事情。
开玩笑,入室盗窃和杀人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他又不是找死!
于是阿飞做出了最明智的决定:拔腿就跑。
殊不知在慌乱中,他的背包挂翻了那香薰蜡烛,此时火舌舔舐上了桌布与窗帘。
他一路跑到门外,死死把门甩上。
然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屋内好像有点烧焦的味道。
难道起火了?
他抽动鼻子闻了闻,敏锐的嗅觉让他意识到,真的是有东西烧着了!
他来不及纠结那么多,跑了好几十步,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个小孩子还在屋内呢,他是不是该回去救他,或者直接报警?
可是报警的话,那小孩又看见了他的脸,岂不是自己把自己往警察手上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