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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之王(303)

作者:leonie 时间:2020-06-18 09:12 标签:穿越时空  西幻  升级流  强强  

  “路易·芬格。”青年慢慢走向亚琛王子。他的手上是浅蓝色的斗气,斗气在他的手上像是即将要炸裂的蓝色烟火。
  很久以前,艾斯落入芬格王宫的禁魔法阵,他曾向缪斯公主提议把路易·芬格带回芬格帝国的帝都,让她辅佐路易·芬格成为新的王。缪斯公主却以路易·芬格觉醒的不是金狮斗气,年轻不大就已经突破8级,血脉不纯拒绝了。
  连缪斯公主也不知道,路易·芬格竟只是乔治·芬格亲王的养子,身上根本没有芬格王族的血脉。她没有冒险把路易·芬格找回芬格帝国的帝都询问他,因为她不能接受路易·芬格的确是芬格家族的人的意外。
  她已经亲手害死了个弟弟,不想再亲手害死个哥哥了。
  缪斯公主只是派了个杀死亚琛王子的任务给路易·芬格,答应他,如果他完成这个任务,就让乔治·芬格亲王葬回芬格王族的王陵。到时候,不管路易·芬格是不是完成了这个任务,都会被三色堇帝国以报仇为名,追杀到天涯海角。
  西本王子担心亚琛王子的死会染黑他的名字,缪斯公主却担心路易·芬格的死会让她的手上沾上鲜血。
  路易·芬格手上斗气的光芒越来越盛,天空都被染蓝了,像是变回了白昼。路易·芬格对亚琛王子说道:“记住我的名字。因为这可能是杀死你的人的名字。”
  亚琛王子异常狼狈地在地上打了个滚,躲过了路易·芬格的攻击,恐惧令他的身体瑟瑟发抖,他蜷缩在礁石后面,就像是头受伤的小兽。
  他不安地等待着,等待杀死他生命的蓝色斗气。他想,如果他死了,是不是就可以救安东尼奥·赫德和克里斯琴·科尔文。他们向他宣誓,跟着他出海,他却没能带给他们荣耀,让他们背上了叛国者的骂名,但他们至少还有性命。
  亚琛王子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路易·芬格的脚步声距离他越来越近,他甚至都不屑掩饰。
  因为他的猎物是那样的懦弱。
  蓝色的斗气再次向亚琛王子扑来,像是咆哮着的猛兽。
  亚琛王子又在最后关头躲开了它,路易·芬格的斗气把礁石打得粉碎,可见其威力。
  亚琛王子像被吓傻了,他捡起地上的石头就向路易·芬格丢去,“你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犹如个绝望的疯子。
  他不想死,如果他死了,他的母亲西莉亚王后,他的妹妹芬芙儿公主,她们该多伤心,多绝望啊。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他心底无比的后悔!不甘!一直以来他都躲在别人的身后!他泪流满面,面容狰狞,他好想有力量可以保护母亲、妹妹,想让他的追随者可以与他荣归故里,而不是以叛国者的名义余生苟延残喘。
  还有,如果他在单挑中死在芬格家族养子的手上,岂不是把他的家族刻在了耻辱柱上。
  他从小到大最大的骄傲。
  一直以来,他对为他的血脉自豪,由心地喜爱它。也是因此,在渐渐懂事后,亚琛王子对自身的血脉存疑,他才会这么惶恐、不安。
  可此刻,在他的一切都已经失去,连生命都无法保障的时候,他终于能够面对这些,
  他告诉自己——
  他是亚琛·科奥瑟,路德维希四世陛下的幼子,三色堇血脉的传承者。
  在这个念头在他的心间无比清晰地浮现出来的同时,非常耀眼的紫、白、金三种斗气的颜色,像是道彩虹,出现在北海岛屿的天空之上。
  ……
  三色堇帝国,西北。
  自从乔伊特家族的长老说服芬芙儿后,芬芙儿就不再蜗居在那个小小的医馆,而是徒步从西北的大城走到更不繁华的小城市,还有贫瘠的城镇,坐落在人烟荒芜的山区的村庄,不管多么偏僻,多么混乱,她都带着她的药箱前往。
  她给最穷苦的人治病,耐心地安慰她们,从不收取任何费用。除了约拿,没有其他人保护她。
  有次去座山里的村庄的时候,芬芙儿的鞋子掉进了山涧里,约拿想要背她,被她拒绝了,“等会还需要你采草药,听说山里有人被魔兽咬伤了,很可能需要截肢,你不要再把力气花费在这些不重要的地方了。”
  约拿想说这不是不重要的地方,可他知道他拗不过芬芙儿。他只能沉默地看着芬芙儿白皙的小脚变得红肿,生出大大小小的水泡,时不时还会被石子刮出血痕。
  同时,在乔伊特家族的推波助澜下,芬芙儿圣女的名头逐渐在西北响亮起来。
  所有人都期望圣女来到他们的城市,他们是如此的期望,甚至日日夜夜跪伏在城门口,虔心祷告。还有被芬芙儿救治过的剑士想要像约拿那样,追随芬芙儿,都被她拒绝了。这些常年在刀尖舔血的剑士自发地组成了佣兵团,后来有位乔伊特家族的骑士加入了他们,开始训练他们,他们开始自称光明骑士团。
  光明骑士团最开始的骑士都是自备干粮,有些被芬芙儿救治过的人听说他们是宣誓守护芬芙儿的骑士,就会从家里拿出面包、香肠,送给光明骑士团。所有人都想尽他们的力量,为圣女做些事。光明骑士团也在农忙的时候帮助西北的农户耕种,在他们遇到匪患的时候,守护他们。
  伴随着光明骑士团传奇的事迹,圣女的名字也越来越响。
  再到后来,芬芙儿与约拿进入城池补充药物的时候,他们已经称呼她为“光明女神”了。
  ……
  脚步声有节奏地在地窖里响起,他已经走过几大桶尘封的红葡萄酒,很快就要到地窖最里面的密室。来的人不是对格林公爵府地窖里的星图毫无所知的侍从,又或许是厨房里的厨娘、帮佣,如果不是格林公爵府实在规矩森严,艾斯这些天还可能会听到下等人在这里偷情。
  来到地窖的是这个府邸身份最尊贵的主人。
  看到诺欧拿着魔法灯打开地窖最里面的密室的时候,看着他熟练地把魔法灯放到密室墙边的架子上的时候,艾斯笑了下。
  可能是在黑暗里待得越来越久了,艾斯的听力愈发好了,他比刚被关进密室的时候,能听到的声音更多,也更远了。诺欧刚刚走下地窖的楼梯,他就能分辨出诺欧的脚步声。艾斯毫不怀疑,等他再在地窖里待段时间,他的听力范围就能超出地窖。到时候,他人依旧被锁在密室里,整个格林公爵府的动静却都逃不过他的耳朵了。
  艾斯看着关上门,在密室里站定的诺欧,道:“太无聊啊。诺欧,你要不要把处理事务的地点换到这里来,又或者给我带些书来。”
  诺欧看着他调侃道:“拜托你有点囚犯的自觉。我看你最近斗气的修炼突飞猛进,很可能比我还要先突破剑圣,专心修炼斗气不好吗?”
  诺欧是少有的,在九级时就有信心突破剑圣的人。与赛克斯的战斗结束后,他已经隐隐摸到剑圣的门槛了。很快,他就要把当代最年轻的剑圣的年龄大大地刷新了。
  艾斯懒洋洋道:“猴年马月的事。”
  诺欧拿他没办法,“毕竟你也有失察的过失,好好在这里待着吧。要知道,我们拥有的权力越大,犯下的错误就会影响越多的人。”
  诺欧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个褐色的纸包,有油星子从纸包里透了出来,斑驳了纸包的颜色,他道:“今天主厨做了火鸡,特意给你留了只,你要吗?”
  “哦,不,太油腻了。”距离赛克斯离开帝都,又过去了几日。诺欧现在虽然没有把处理政务的地点改在密室,却开始在密室里练剑了,这使得他们见面的几率大大增加了。
  不过艾斯认为,诺欧这样做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了监视他。天地良心,艾斯已经偷偷研究了几夜雅各布的星图,却毫无进展。想要越狱的话,没有七年八年的,他几乎不可能成功了。更何况还有那把不知道在谁手上的星辰锁链的钥匙。
  当然诺欧在密室练剑也有好处,他会带上宵夜,艾斯能顺道解馋。坏处是艾斯惯会顺杆爬,这使得诺欧不得不常常敲打他。
  诺欧不理艾斯,自顾自地撕开纸包,露出烤得有些微焦的火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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