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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美人他不干了[重生](223)

作者:甘洄 时间:2024-03-27 11:29 标签:强强 爽文 重生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周凯:魏云老师的话语权很大的啊,完了,她一向喜欢简洁风,我这款设计元素好像有点太多了。】
  【张菲:也不一定的吧,肯定还是要看最终的成品,没必要这么早就这么悲观吧。】
  【李春雷:但风格对了胃口的话,本身就容易占便宜。】
  【林雪华:还有一段时间,大家就算现在开始调整也来得及,我才架构出大框架来,我都没说什么。】
  林雪华没有指责谁,但唐乐看到这条信息还是觉得心虚紧张得厉害。
  生怕后面大家会再次把矛头转向他。
  但好在,或许大家都在忙,也或许是大家看林雪华都已经不介意,自己更没有必要多说什么。
  【高莲莲:学长加油啊,想做是快的,但想做精确实还是需要点功夫,不过以学长的能力,肯定没有问题。】
  【林雪华:抱拳.jpg】
  信息到此结束,唐乐握着手机悄悄松了口气。
  随后,他眉心微蹙,重新在心底更改了自己提前提交作品过去的决定。
  将之前魏云参加过的节目,接受过的采访全部调出来,唐乐看了一遍后,决定根据对方的喜好重修自己的设计稿。
  这次比赛对他极度重要,他一分一毫都不敢马虎。
  而同一时间,叶知秋也刚到公司。
  将自己打印出来的手绘设计稿封存后交给高扬,叶知秋让他跑一趟时尚中国的编辑部。
  “交给蒋老师就好。”他含笑道。
  蒋老师就是之前一直和他们联系的,时尚中国的杂志编辑。
  “这么早吗?”高扬有点惊讶地握着文件袋问。
  正常情况下,设计稿件一般会同步采访,或于采访之后提供。
  问完,高扬又捏着袋子仔细看了片刻,恨不能生出透视眼来看一看里面的内容。
  “嗯。”叶知秋笑着点了点头,“刚王茹也和那边联系过了。”
  “那好。”高扬说,立刻起身出发。
  房门开关的瞬间,叶知秋的手机震了一下。
  【林雪华:消息透出去了。】
  叶知秋极淡地笑了下,回了一个“好”字。
  和上一世几乎完全重合的时间线。
  上一世,唐乐也是在完成参赛作品后,才得知了魏云是这次大赛评委之一的消息。
  因此,他很是针对对方的喜好精修细改了好一阵子。
  完成之后,叶知秋又为他提了不少的意见和更改方案,所以他的作品最后是卡着线提交的。
  因为国际时装大赛唐乐连决赛圈都没有入,而他却拿到了冠军的原因。
  当时帮他改稿的时候,叶知秋是真的很用心,甚至比对待自己的事情还要上心几分。
  所以唐乐的参赛作品,叶知秋到现在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自然,凭借这幅作品,唐乐也在比赛中拿到了不错的名次。
  不过这一次,唐乐大概想象不到。
  他自己还没有改出来的稿子,叶知秋早就已经完成。
  叶知秋刚刚交给高扬的那副稿子,和唐乐上一世自己修改后的那版有七八分雷同。
  剩下的两三分,才是他化腐朽为神奇的点睛之笔。
  也是因此,叶知秋才要等他去他家里,进过他的工作间之后才让人将稿子送到杂志社去。
  工作间里其实什么都没有,但因为并没有安装摄像头,这一点无人可以证实。
  大家看到的只有,唐乐出来后就更改了交稿日期。
  且之后,会有两份极度相似的设计稿同时出现在大众视野之中……
  到时候,这件事情自然会引起轩然大波来。
  先不说叶知秋最近并没有去过唐乐那里,可唐乐却来过叶知秋这里,且有李少君和金宝宝二人为证。
  只说两份设计稿,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唐乐那幅很显然是叶知秋这幅的低配版。
  而且,以两人的才华,知名度,以及在时尚圈的地位……
  任何人都会自然而然地认为,是唐乐抄袭了叶知秋。
  对任何一位创作者来说,抄袭都是一件十足严肃的事情。
  是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名誉与前途彻底赔进去的事情。
  只可惜,到时候唐乐也只能百口莫辩。
  不过,唐乐也并不亏就是了。
  毕竟,这是他一切所作所为的福报。
  上一世,叶知秋大学四年都和唐乐关系亲密。
  后来,他精神状态很不好时,唐乐却被高文烨和叶知夏搭桥铺路带入娱乐圈步步高升,成为了知名的造型师。
  到他不小心驾车落入湖中,中间五六年的时间,唐乐融合过他大学四年间无数的创意与设计。
  有些甚至原封不动地用到了角色身上。
  说他抄袭,其实一点也没有冤枉他。
  何况,他参赛的这份稿子里,也有不少叶知秋自创的时尚元素在里面。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上一世唐乐没有抄过融合过,叶知秋也一样会用同样的手段让他身败名裂。
  经历过十年非人的折磨,经历过无望的死亡,面对着这一世他们同样的,想要置他于死地的恶意,再想到金宝宝失去的,练舞蹈的那条腿,并因此而承受的,或许长达终生的心理折磨与痛苦……
  叶知秋没办法要唐乐一条腿,但至少,那份心理上的憋屈与痛苦他应该有。
  以他的才华,想要做一副完全不同的,远胜于唐乐的设计稿再容易不过,只要从他电脑里随便挑一副设计图出来就已经足够。
  而想要引导唐乐抄袭,也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但叶知秋不愿意这样做。
  因为这样做,唐乐只是对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本就是应该。
  而现在,他要他不明所以,一辈子遭受憋屈冤枉无法释怀的心理折磨。
  比起金宝宝失去一条腿,失去自己的舞蹈事业,一辈子都活在痛苦里的遭遇相比,在他眼里,唐乐付出这样的代价已经太轻太轻太轻了。
  他死过一次,是从地狱的血海骨山里走出来的人。
  就算以前多么纯良无害,此刻,身上也早已染上了戾气。
  甚至于,如果能力不够,他说不定会愿意赔上自己的一生,来与他们同归于尽。
  所以,对于善良的人,他自然愿意回报于善意,自然愿意坚守自己的原则。
  但对于恶人,对于拿着别人的善意任意利用作践,永远回报以恶意,正拎着刀想要屠戮自己的恶人,
  对于曾经踩着他的尸骨幸福开心又成功地活了一辈子的恶人……
  对不起,他只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他们不配他的善意。
  而他的善意也绝不会更不该浪费在他们身上。
  所以之前,他让林雪华把唐乐毁掉他毕业设计的事情大肆宣扬出去,也并不仅仅是为了让唐乐多么难过。
  最主要还是,他要让他在众人心目中,预先留下一个“又坏又无耻”的印象来。
  一旦一个人的对外形象有损,那么,无论之后再发生什么,人们都会习惯性地把错误归结到他的头上。
  千夫所指,百口莫辩,这是唐乐应得的报应。
  从重生那天在会所里张开眼睛看到唐乐的第一眼,叶知秋就已经下定了决心。
  之前之所以要留着他,不过是因为想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既然陶若晴利用他来监视窥探自己,那么,他就利用他传递错误的信息回去误导他们。
  不过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唐乐也该走向他的宿命了。
  想一想时尚中国杂志出来时唐乐脸上的表情,叶知秋不自觉轻轻眯了眯眼。
  万千情绪齐齐涌上心头,一时无处宣泄。
  所以下午下班,叶知秋去了拳馆练习。
  前段时间,他刚刚约了周虹教练的私教课程,最近正专心练习进攻技巧。
  拳室里,他的汗水染湿乌发,迷蒙了双眼。
  在一次次攻势被化解被摔在地上后,他反而不知疲倦般越挫越勇。
  这一场训练可谓是酣畅淋漓,结束时,叶知秋躺在地上看着拳室纯白色的屋顶,内心只觉得畅快。
  好一会儿后,他才起身,收拾东西上楼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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