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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美人他不干了[重生](157)

作者:甘洄 时间:2024-03-27 11:29 标签:强强 爽文 重生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告诉叶知秋自己已经抵达巴黎后,他躺在床上恨不能三分钟就看一眼手机,希望可以等来叶知秋的回复。
  又是一夜没睡。
  结果,叶知秋的消息没等来,倒是等来了姜楠的电话。
  知道叶知秋已经回国,他的情绪更是忽上忽下,忽高忽低的,哪里还睡得着?
  这在机场熬了大半天,奔波来奔波去的,在路边等车的时候,齐鑫差点没晕过去。
  “你没事儿吧?”看他脸色难看的厉害,司机用法语问。
  偏偏齐鑫听不懂,只能用英文和司机磕磕绊绊地沟通,好不容易沟通明白,他回到机场继续等待晚上的飞机起飞。
  坐在候机厅里的时候,齐鑫将手机摸出来,想给叶知秋发条短信。
  但算了算时间,正是国内的凌晨时段,他又重新退了出来。
  随后,他想起了陶若晴。
  他倒不怕打扰陶若晴,时间久了,他也能看出来,叶洪宪十天里倒是有七八天是不回家的。
  所以偶尔,深更半夜的电话过去,陶若晴也会接起来。
  尤其,她现在又在他这里投了不少的钱,就更是没有拒绝他电话的理由。
  但齐鑫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没有拨过去。
  既然叶知秋回国的消息连他都没告诉,他担心他同样没有告诉陶若晴。
  如果打过去穿了帮……
  后果他不敢想象。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害怕叶知秋。
  可偏偏,越是怕他,他对他的迷恋就越重。
  一想到叶知秋,他的一颗心就忍不住砰砰砰直跳。
  叶知秋像是有什么魔力一般,让他害怕,又忍不住地着迷。
  *
  清晨的阳光透进来的时候,叶知秋缓缓张开了眼睛。
  昨天两人虽然闹腾的时间挺久,但他睡得却并不晚。
  毕竟,刚用过晚餐两人就滚到了一起,两场下来就算四个小时,结束的时候也不过才十一点钟。
  叶知秋伸个懒腰,只觉浑身酸爽。
  床头放着叠得整整齐齐的衣物,而床的另一半,早已空了。
  叶知秋伸过手去,能感觉到被子里浅浅的温度。
  手掌陷在那片温暖里,他安静地躺了片刻,随即拉了睡袍穿上,光着脚下地。
  拉开卧室门,厨房里秦见鶴讲电话的声音隐隐约约传来过来。
  阳光从窗边落进来,他昨天送秦见鶴的那朵塑料玫瑰正沐浴其中,比平时看起来更多了几分娇艳。
  叶知秋看了片刻,视线不觉又移到了那副装着玫瑰标本的相框上。
  比标本也要鲜艳。
  鲜艳很多。
  他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笑了起来,阳光照在他弯弯的眉眼上,格外明媚,有着一点慵懒的餍足感。
  秦见鶴家铺的是地暖,脚掌踩在木质地板上不仅不凉,反而热热的很舒服。
  叶知秋悄无声息地往前走了两步,垂眸看着自己脚掌上隐约的牙印儿,忍不住又在心里骂了秦见鶴一句。
  这人在折腾他这件事儿上,可真是花样百出,创意十足啊。
  下意识地,他蜷了蜷脚趾,脚上的齿痕因角度变化反而更明显了些。
  秦见鶴这人属狗的吧?
  他想。
  日,不对,属狼。
  饭菜的香气传出来,伴着秦见鹤讲电话的声音,在清晨洒满了阳光的客厅里,交织出一种格外温馨的氛围感。
  “鳙鱼,谢谢,我想做鱼头。”秦见鶴说,嗓音里含着浅淡的笑意,“这两天都可以,不着急。”
  又强调,“要野捕的。”
  “谢谢。”
  叶知秋微微愣了下。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他忽然想到了上一世,自己很缺乏安全感,很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时的事情。
  那时候,他梦想中的家,似乎,就是这样子的?
  叶知秋微微抿唇蹙眉……
  太久远太久远了,经历过对家的向往,得到,珍惜,破碎,甚至是害怕与恐惧后,他其实已经有点记不清楚了。


第64章
  叶知秋安静地站了片刻,好一会儿,才从过去那些沉郁的情绪里回过神来。
  正准备悄悄退回去时,厨房的门忽然被人拉开,秦见鶴走了出来。
  看到他,他像是怔了一下,随即微微笑了起来。
  “怎么这么早就醒了?”秦见鶴走过来,含笑抬手,碰了碰叶知秋的脸颊。
  叶知秋脸颊上还有枕头压出来的一点点印痕。
  让他看起来比平时柔软了一些,格外懵懂,也格外招人。
  叶知秋抬起脸来,柔软的脸颊在秦见鹤掌心里蹭过,一双浅棕色的眼眸在晨光里暖意融融。
  “睡醒了。”他说,下意识抬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秦见鶴垂眼看他,眼里笑意很浓。
  他换了衣服,一身简单的家居服,看起来很温和,没有距离感。
  和昨晚那凶狠强势的样子截然不同。
  “干吗?”叶知秋被他看得有点心慌,忍不住低头检查自己身上的衣物,又抬手碰了碰自己的脖颈,怀疑上面留下了痕迹。
  “今天出门吗?”秦见鶴问他,嗓音微沉。
  “嗯。”叶知秋不明所以,但还是点了点头。
  “那等会儿穿高领。”秦见鶴说。
  叶知秋:“……”
  他抬眼,怨念地瞪了秦见鶴一眼。
  罪证确凿,这人说起话来却脸都不带红的。
  被叶知秋这样看了一眼,秦见鶴眼底的笑意更浓了。
  放在他颊侧的手往上抬了抬,他用拇指指腹点了点叶知秋的鼻尖。
  是那颗痣的位置。
  “你很喜欢这颗痣?”叶知秋问,有点疑惑地抬起手来,轻轻碰了碰自己的鼻尖。
  他的鼻子长得特别好看。
  鼻梁很高,但曲线却很柔和,到了鼻头这里,更是微微翘了起来,带着点调皮的意味。
  而那颗绯色的小痣,更是让他一瞬间就灵动俏皮了起来。
  像是画龙点睛般的存在。
  秦见鶴垂眼看他,片刻后点了点头。
  “很喜欢。”他直言不讳地说。
  其实何止这颗痣,所有属于叶知秋的,他都喜欢。
  这种感觉,对秦见鶴来说同样新奇。
  好像他死水一般的生命,因为叶知秋的闯入,立刻就变成了一眼活泉一般。
  清泉汩汩,泉水清甜。
  闻言,叶知秋没有说话,只是下意识地想起上一世,因为齐鑫不喜欢,而将这颗小痣点掉的事情。
  只是这一次,秦见鶴并没容他细想,更没容他再次陷入那种暗沉的情绪里去。
  他抬手,将叶知秋的衣领理了理,低头在他鼻尖亲了一口。
  叶知秋:“……”
  “再叫声哥听听。”秦见鶴垂眼看他,说着不太正经的话,神情却格外认真。
  “喂!”叶知秋好笑,往后躲了躲,靠在洒满阳光的窗台上抬眼看他,“怎么,昨晚那么多声还不够啊?那么想做人哥,让你妈再给你生个弟弟或者妹妹?”
  阳光大片大片地洒落进来,洒在叶知秋乌黑柔软的发顶,雪白柔嫩的面颊,还有那只,撑在窗台上的修长手掌上。
  将他雪白的皮肤照得近乎透明,却又染上了一层浅淡的粉色。
  和夜里在床上的那种粉不太一样。
  可秦见鶴还是忍不住眸色一暗。
  他不紧不慢地往前一步,也同样踏进了那片光影里。
  “只喜欢听你叫。”他说。
  叶知秋抬眼看着他,一双眼睛里似笑非笑。
  “叫一声。”秦见鶴开始仗势欺人,抬手捏住了叶知秋的下巴。
  “日。”叶知秋说,过了会儿揉了揉自己被咬了一口的嘴唇,只得妥协,“哥。”
  “两个字。”秦见鶴脸不红气不喘地提着要求。
  这玩意儿就是属狗的,不叫就会咬人。
  叶知秋今天还要出门见人,只得忍辱负重。
  “哥哥。”他面无表情地叫,看秦见鶴眼底的笑意越来越深,不由好笑地抿了抿唇,“秦见鶴,你幼不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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