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危世界扮演圣父[穿书](82)
他抬头一看,那只绿镯居然出现在了男人的手上!
瞭望塔的人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个走向。
此时长发男人距离张才安开辟的通道,只有一步之遥。
他一边冲向通道,一边大喊:“帮帮我!哥哥!”
下一秒,男人的后心处钻出密密麻麻的红色细线。闫陕霆
血线如同蛛网,朝着林钧启飞射。
变故来得太突然,整个会客室只有林钧启反应了过来。
他猛地拔枪,想要朝着男人射击。
但两人之间的距离太近,他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血线就死死缠绕住了他的四肢。
随着男人低吼一声,“拿来!”
他的配枪脱手而出,落入男人手中。
血线眨眼将林钧启包裹住,用他的身体死死挡住长发男人的后背。
“好大的胆子!放了林队!”
短发女兵最先有了动作,她怕误伤林队没敢开枪。抽出短刀,几步上前刺向缠绕的血线。
在利刃划破血茧的瞬间,血茧上长出一双眼睛。
她措不及防,正对上那双血眼。
本来灵活的动作,忽然变得笨拙。
可能是太担心队长了,女兵只觉得自己心慌的厉害,连刀都捅不准了。
————
林钧启和白玉京分部打过交道,那些人从未在他们面前,展示过特殊能力。
只是手握很多来路不明的食物和药物资源,看着来头很大。
他是个很谨慎的人,提前没收了长发男人身上的所有武器,包括电动玩具狗和精装书。
考虑到最开始男人曾当着他的面,凭空掏出一只白玉镯子。
他收走了那只玉镯,还给男人戴了电击手铐。只要男人有攻击他的意图,他就能控制住他。
可放在他口袋里的控制器,不知何时不见了。
他刚才第一时间去摸控制器,反倒耽误了掏枪的时间。
白玉京的人居然还有这种特殊能力?
那堆带着血腥味的红线是什么?是小说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异能?
血线牢牢捆住他的四肢,钻进他的口腔。像是在威胁他,如果敢挣扎,就贯穿他的内脏。
瞭望塔的士兵想救他,却投鼠忌器。
林钧启迅速冷静下来,他手指微动,弹出藏在袖子里的袖珍刀。
他正要按下开光,让激光直接刺穿血茧。
面前猩红的血线上,忽的浮现出一张人脸。
那是一张俊美又诡异的混血脸。
男人深蓝色的双眸里,弥漫着猩红的血雾。林钧启眼神呆滞一瞬,又快速清醒。
见没控制住他,混血男人烦躁地啧了一声。
就在这时,林钧启忽然听见身边,传来了自己的声音。
“够了!”
林钧启一惊,吃力地转动眼睛。余光扫见肩头,多出一团白色雾气。
那雾气正模仿他的神态和语气,给他的小队下命令!
“你们守好瞭望塔,像之前一样和白玉京接触。对外就说两名叛徒,已经被处理了!今天这件事不许外传,我最迟两天,就会回到瞭望塔!”
“我有办法自保,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
林钧启嘲讽地看着他。
他们不会信,他的小队没那么愚蠢。
看出了他的心思,混血男人傲慢地笑起来,“我们当然知道,他们不会信。所以我特意将你的亲信们,全都吸引到了血茧前面。”
“他们的意志力,可没有你这么强大。”
————
会客室内,长发男人挟持着张才安,站在通道前。
他身后的血茧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眼睛。
有白雾雾气组成,也有泛着红色血雾的。
容冶被跳楼鬼用幻术折磨许久,对幻术有了很深刻的了解。之后又吞噬掉了跳楼鬼,获得了他的力量。
岑笙瘫在医疗舱里养伤,他在领悟技能。
岑笙忙着四处骗人,他在偷偷学习技能。
虽然时间太短,只学到了皮毛。关键时刻拿出来搞偷袭,还是很好用的。
先示弱,让林钧启放松警惕。再用血茧将他捆住,当成人肉盾牌。
岑笙176,身材纤细消瘦。男主190,肌肉发达体格健硕,能将岑笙完全遮住。
那帮士兵担心男主,不敢开枪,只能近战。
在他们靠近血茧后,容冶立刻用处自己新掌握的技能,在血茧上生出无数双鬼眼。
与鬼眼对视的人,精神状态会迅速下降。
紧张、焦虑、短暂丧失思考能力,心理防线坍塌。
等所有亲信都被鬼眼影响,小白再用演戏技能,伪装成林钧启下达命令。
意志力差的,会直接执行。
脑子转得快的,会心生怀疑。但有鬼眼的影响在,他们短时间很难想明白,疑点究竟在哪。
会客室里的动静太大,走廊里传来其他士兵的跑动声。
岑笙勒住张才安的脖子,继续骗他,“乱动什么,不这么做,怎么抓住林钧启!”
身后传来小白的声音,“好了,哥!”
岑笙眼睛一亮,勒住晕晕乎乎的张才安,猛地冲进通道。
他原本的计划,是靠着张才安,诈出白玉京抓捕林钧启的计划。
让瞭望塔和白玉京结仇,远离分部,保护《异界降临1》的男主。
如果张才安有办法离开这,他套完话后,跟着他一起跑路。再把他抓起来,榨干他身上的价值。
如果没办法,他就利用张才安,取得瞭望塔小队的信任。试着弄垮这里的白玉京分部,那里的成员总有离开的办法。
最差的情况,是张才安不知道白玉京在抓捕男主,诈不出什么消息。那他便用小白和容哥,给他下暗示,逼他承认这件事。
即便技能失效,他不承认,岑笙也有办法把黑的说成白的。他和容冶做侦探的那些年,没少干这种事。
最好的情况,则是如今这种。
岑笙忍不住笑出了声。
从飞机上掉下来,差点被怪物吃掉,负面buff堆满。只要没死,这些都是小事!
一想到白玉京吃亏,他就觉得自己赚大发了!
————
血茧里氧气充足,林钧启奋力挣扎,终于扯断了手臂上的血线。
混血男没有伤害他,只是一直臭着脸,冲他啧来啧去。
弄的林钧启脑袋里,全是啧啧声。
他算是明白了,混血男是看他不顺眼,在故意恶心他。
林钧启烦躁的厉害,一把拽出嘴里的血线,“你们到底是什么……”
话还没说完,血茧忽然散开。
明媚的阳光照在脸上,林钧启下意识眯起眼睛。他摸索身上的武器,却发现自己除了衣服,所有东西都不见了。
他快速打量四周。
简朴复古的房间,见不到半点高科技家具,七.八十年前才有的装修风格。
这是一间很简陋的卧室。
一根不知从哪来的麻绳,将张才安捆成粽子。他双眼无神地趴在地上,还没从刚刚的惊吓中缓过神。
长发男人站在窗边,探头朝着外面看。
林钧启眼中迸发出杀意,顺手抄起一旁的台灯,就想弄死那个骗子。
长发男人避开他砸下来的台灯,朝着窗外指了指,“林先生,我把你抓来不是想害你,只是想让你看看我生活的世界。”
余光扫过窗外,林钧启当场愣住。
外面没有终年不散的雾气,只有蔚蓝的天空,灿烂的阳光。麻雀从空中飞过,远远能听见鸟叫蝉鸣。
楼下的马路车水马龙,孩子在街上嬉戏打闹。商店门口还有穿着玩偶服的人,在发放传单。
林钧启已经许久,没有见过这样的世界了。
长发男人单手捂着心脏,目光温柔地注视着他。
“我叫岑笙,我和你一样,也是白玉京的目标。不同的是,我已经被他们害死了。”
“我不希望你走上我的老路,林哥相信我,我是来帮你的。”
作者有话说:
容哥:见谁都叫哥,遍地都是他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