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时代血族日常 下(197)
奥尔很确定,要拒绝!
四十分钟后,奥尔面无表情地坐在一辆马车上。安卡坐在他身边,康斯德则坐在奥尔对面,正在从他的那个大箱子里朝外掏案卷。
为什么奥尔答应了?因为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他给了奥尔半条街,假如案子破了,那么整整一条街都是奥尔的。虽然那条街处于黑区,但恰好是黑区与鱼尾区交界地区,有了那些地契,奥尔就能直接把建在那的工坊赶走——那些混蛋现在还在抓人。
康斯德秉持着□□上的作风,直接把地契拍到了桌上,奥尔当时就很有骨气地说:“没查出来也要给我一半。”
康斯德点头:“当然,我知道您的规矩。”
他是会离开索德曼的,但他现在还在这,那有些很多事,他就没办法放手。
达利安没跟来,临走的时候他对奥尔说:“我随时待命。”
就那么确定事情会闹大吗?!
奥尔接过了对方递来的案卷开始查看,事实上,奥尔不认为他能破案,因为这也是一件陈年的悬案,只是没那位匈塞大使家的案子那么“陈”,这案子发生在八年前,当时闹得不小,甚至奥尔还能从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一点点印象。
因为案子发生在中等偏上的居民区,且死者是母女三人,母亲和十二岁的大女儿在被杀前都遭受了残忍的侵害,六岁的小女儿被活活勒死。这三位母女的丈夫,是一位海军的少尉军官。这位少尉在两个月后回到岸上才知道了这件惨案,听说当时就昏厥了过去——他刚刚进行的是一次短途的航行训练,出发前,妻子刚刚告诉了他,可能第三次怀孕的消息。
中产家庭的母女、幼儿、军人丈夫,所有这些加起来,让这件案子在各大报纸的头条上保持了至少半年的热度,但最后以未能找到任何嫌疑人而告终。
死者名叫南希·威尔逊,案卷中特别标出她婚前姓法利埃,和这位大金主康斯德一个姓。
“她是您的……”
“我的妹妹。”康斯德一脸苦涩,“她爱上了乔治·威尔逊,为了那个男人脱离了家庭,就落下了这么一个下场。事发的时候,我们全家人都以为是哪个混蛋在复仇。这是坏规矩的,因为南希已经很明确地脱离家族了,她是个圈外人了,更不用说她的孩子!复仇不该找她们。
我们找了三年,最后确定,这事儿不是我们家任何一个圈里的敌人干的,这就是一场该死的……犯罪。”
犯罪这个词从康斯德这样的嘴里说出来,顿时就有种黑色喜剧的感觉,可是想想这场犯罪幕后的情况,没人笑得出来。
至于警察那边为什么没能找到犯人?在索德曼当了四年警察的奥尔,已经十分明白,没必要去问了。
案卷保存得还是很完整的,康斯德甚至带来了被害三人当时身上的全套衣物。
南希穿着一件当时应该是米黄色的长袖长裙,和一双平底软鞋。以南希的社会地位,即使是在家里,丈夫不在,她也应该穿高跟鞋,裙子里边该有束胸衣和丝袜——虽然没有法律的规定,但这是一种公序良俗。
“威尔逊夫人的内衣与丝袜呢?”奥尔问。
康斯德尴尬地怔了一下:“我很确定,这些就是她当时身上穿的全部了。”
奥尔点了点头,康斯德对妹妹的关心是真诚的,但作为一个男人,总会有很多事情想不到。
长裙上奥尔找到了飞溅血迹,滴落血迹,浸染开的,以及被手指抹开的血迹。衣领与肩膀上的血迹状态,说明南希的面部遭受了严重的殴打,严重到鲜血喷溅。她在暴力对待后,很显然是流产了,下方的裙子几乎被血浸透。
衣襟被扯烂了,可还是能看出凶手给了她两刀,不是心脏,而是肺部。所以,衣服上有一点点泡沫干掉的血迹,那是她在窒息中艰难挣扎留下的。
奥尔把这件衣服整理好,放进证物盒子里。
威尔逊夫人的大女儿叫瑞贝卡,她遇害时穿着白色的衬衫和蓝色的背带裙,带着蕾丝花边的白色袜子,还有一双红色的小皮鞋。血迹让衣裙显得肮脏,时间让布料失去了亮丽,但依然能看出当年这是一个被母亲打扮得多么可爱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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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衫的白袖子上能看出捆绑留下的血痕,蓝裙子和白袜子上也都是血……她还太年幼了,而对她做出这些的是个残暴的畜生。女孩的致命伤在背后,白衬衫的两个洞,同样是在肺部。更触目惊心的是她的其中一只白袜子,上面被烧了一个黑乎乎的洞。
奥尔把这个袜子拿到眼前看了一会儿,然后将瑞贝卡的衣服放好了。
最后是席丽尔,这个小姑娘穿着和姐姐几乎一样的衣服,只是她的裙子是红色的,小皮鞋则是蓝色的,短袜上没有蕾丝花边只有粉色的蝴蝶结。
把她的小鞋子托在手里,奥尔叹了一声。她的袖子上同样有着被捆绑后流血的血印,凶手的动作十分粗鲁,席丽尔的胳膊被绳子勒出了血,但她的衣服里还多了一块布条。
“这是塞在她嘴里的。”康斯德解释着。
而奥尔发现,这应该是被撕扯下来的一条桌布。除此之外,女孩的衣服没有被撕扯破碎的痕迹,只在她胸腹的位置有一些血迹,很可能是凶手在行凶的时候,用膝盖死死抵着她的腹部。
“南希和瑞贝卡没有被堵住嘴?”
“是的,她们没有。”
奥尔将席丽尔的衣服也收好了,开始看那些文件。
八年前,诺顿帝国的警察刚建立还没到十年,虽然大多数的构架与规范都能从大陆那边借鉴过来,但菲比尔侦探所的存在,就能说明大陆那边的警察同行们干得也不怎么样。
南希母女三人被害的案子在当年闹得虽然大,可威尔逊先生毕竟只是个小军官。而有能力的法利埃家族又直接把这件事定义为了仇杀,案发之初很显然他们根本没怎么在意官方的调查。
所以,虽然死者衣物保存得还算完整,但八年前的验尸报告与现场记录,都是乱糟糟的,越看,奥尔的眉皱得越紧。
直到马车停下,他们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皇后区雷斯索特大道,这里是皇后区的最边缘,但这里毕竟是皇后区,没有太过混乱糟糕的街区,这里住的大多是小有资产和地位的中产阶级——这里的布局很像奥尔在蓝星见过的米国社区,每家都有自己的草坪和小楼。
奥尔下车时,有一位身穿深蓝色海军军装的少校军官已经等在那了,他留着这年代很多男士都留的两撇胡,身材健壮修长,年纪应该在三十岁上下,英俊,又因为紧皱的双眉,更显得成熟稳重。
看见奥尔后,他立刻对他敬了个礼:“您好,蒙代尔警官。我是乔治·威尔逊,南希的丈夫。您好,法利埃先生。我知道您不希望在这看见我,但是……我想多少能帮得上一点忙。”
八年,在海军里从少尉到少校,这位先生看来也有着不俗的出身。
本来脸色就不好看的康斯德,在见到他的瞬间,脸色更是瞬间暗了两个色号。
“我看见了狗屋,那是最近新添置的吗?”奥尔问。
“不,不是最近新添置的,这栋房子自从……就一直空着,我住在军官宿舍里。我们原来养了一条狗,它叫豆豆。八年前,豆豆生了一场病去世了。我本来想让南希再养一条狗的,可是她说那样豆豆看见会伤心的,要等几年之后,等豆豆在天堂有了新家再说。”
乔治闭上了嘴,他面无表情,但谁都知道,他在为当年发生的一切而后悔,假如养了一条狗,是不是当年事情发生时,至少狗叫声会引来邻居的注意,甚至歹徒看到了狗后,或许就会放弃那场犯罪。
康斯德原本已经张开了嘴巴,从他刚刚凶恶的眼神看,毫无疑问他是想赶走乔治的,但是现在,在悲哀地叹息一声后,他选择了闭上嘴。
奥尔走到了篱笆门口,站在那,向两边看了看:“这里的居民,家里都有仆人吗?”
“这里的居民,大多是几户共同雇佣几位仆人,因为这儿的房租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