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HE后我连夜跑路[快穿](125)
“旁的呢?”指尖在桌面轻敲两下,景烨道,“阿云心情怎样?寝食可香?是否有朋友登门劝解?”
“这……”约莫没想到他会问的如此细节,男人迟疑了两秒,才回,“陛下恕罪,将军食欲好坏,臣未曾注意,不过他好似噩梦缠身,夜难安寝,张院判改了几次方子,派臣去抓药,却收效甚微。”
“至于朋友,恕臣直言,将军府前、门可罗雀。”
前一句还称“将军”,后一句就变成了“他”,以两者官职的差距,难免显得不尊敬。
这般不经意间的流露,反倒进一步打消了景烨的猜忌,若有所思,他重复,“噩梦缠身?”
霍野:“是。”
此种滋味,景烨最是了解,没重生前,他也常常梦见陆停云的脸,或笑或羞,或落寞,或意气风发,因得都是些美好的回忆,所以并不叫他惊惧。
可现下陆停云的梦里,大概满满充斥着燕州一战的惨烈。
美梦尚且让人疲倦、神思恍惚脾气暴躁,遑论梦魇。
眉宇暗藏的轻快逐步退去,随着新帝的沉默,偌大的勤政殿陷入死寂,细看之下,还能品出那么一点微不可察的愧疚。
过了半晌,景烨才开口,“朕晓得了。”
“张院判需要什么药材,你尽管进宫来取。”
霍野躬身,“臣领命。”
远程围观的宋岫悄悄扬起嘴角。
除开前几日下雨那晚,他哪里有过“夜难安寝”的时候?
本以为按霍野表露的态度,对方绝不会帮他冒险,然而今天一瞧,这人明明还是替他在景烨面前卖了个惨,铺了节台阶,有对方的奏报在前,纵然往后自己执意要去寺庙做法事祭奠亡魂,也再无突兀可言。
4404则小声提醒,【收一收,收一收,宣旨的太监来了。】
宋岫顿时摆出副眉心紧蹙的昏迷样儿。
快穿局的老员工,个个皆是影帝级别的演技,那宣旨太监左看右瞧,又低低唤了几声,实在没发现什么破绽,只得寒暄几句,失望地回宫复命。
——如今宫里的人都清楚,青年虽在朝中失势,私下却颇得圣眷,万一哪日真做了侍君,谁不想提前在对方面前卖个好?
唯有徐伯笃定宋岫在装睡。
毕竟自家少爷的性格,他最熟悉不过。
是故,当宣旨太监的脚步远去、“缠绵病榻”的青年突兀坐起时,他没有半分惊讶,仅体贴送上一盏热茶。
宋岫顺手接过,草草吹过两下,喝了口润喉,“甜的。”
“少爷最近总说嘴里苦,老奴便换了白毫银针。”对青年与文弱优雅背道而驰的举动视若无睹,徐伯镇定。
宋岫点点头,“不错。”
“给霍大人也留一壶。”
大清早赶去点卯待命,勤政殿里应答如流,半天下来,偏连口茶水都没喝上,对方自己无所谓,他却心疼。
4404点评,【景烨好像很讨厌霍野。】
【非也非也,】摇摇食指,宋岫悠悠,【他是平等讨厌每一个被先帝器重的“儿子”。】
4404:【经检测,霍野并无皇室血统。】
【可他自小养于大内,十四岁就在御前行走,】熟读原著,宋岫道,【窥一斑而见全豹,老皇帝死前还嚷嚷着霍野的名字护驾,你觉得平日里,这位父亲会表现得对谁更亲厚?】
4404:【……制衡之术罢了。】
哪个帝王会傻到放任暗卫首领和皇子交好。
尤其在他日渐衰老的时刻。
【我猜景烨也明白,但他控制不住,】精准拿捏渣男的心态,宋岫轻声,【看那位永王便晓得。】
永王,即先帝生前最疼爱的儿子,年少时并未欺辱过景烨,依旧惊马残废,瘫在床上了此一生。
而景烨最开始与原主商量的计划,明明只是让对方稍稍跛足,退出皇位之争。
彼时陆停云被恋爱滤镜迷惑,竟真信了对方意外失手的鬼话,毕竟惊马一事,本身就充满了不可控。
林静逸是丞相之子,又是家中最受疼宠的幼弟,多少皇子想与其结交,对方却退避三舍,唯独暗中对景烨倾心相待。
这对当初隐忍未发迹的景烨来说,该是多大、多畅快的满足。
可此刻——他成功坐上那把万民俯首的龙椅后,林静逸的青睐,似乎亦随着时间流逝,变得没那么重要。
与之相反,陆停云恰恰是同样被先帝厌恶、同样憎恨着先帝的一个。
物伤其类。
放在景烨身上照样适用。
威胁皇权的兵权被夺,剩下的,便都是昔日真心交付的美好。
趁热打铁,两天后,赶在景烨那点零星的愧疚消散前,宋岫递了封亲笔书写的折子,奏请去京郊祈福上香。
刑部走过一遭后,陆停云的字迹,堪称杀人诛心的良方。
同时,宋岫十分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景烨这个皇帝,怀念再多,底色也是忌惮,为此,他特意将上香地点,选在受“官方供养”的法华寺。
果然,如此识趣的做法,隔日就等来了好消息。
“陛下说,将军现今是自由身,想去哪里都行,无需奏报。”仿佛第一次得知青年欲去上香的消息,轮值回来的霍野平静转述景烨口谕。
末了又补了句,“禁军自会随行。”
起初便没指望甩掉这群小尾巴,毫不意外地,宋岫敷衍应了声,接道:“辛苦大人。”
霍野:“法华寺乃皇家庙宇。”
天时地利人和,青年一个不占,无论对方究竟要做什么,恐怕都难以掀起风浪。
“大人多虑,”听出对方在提醒自己,宋岫温声,“陆某只打算亲口诵经,超度燕州三万英灵。”
四目相对,霍野明知有诈,偏找不出一丝撒谎的痕迹。
“山路崎岖,共有一千八百一十八节台阶,”硬邦邦地,他道,“以将军的体力……”
后面的话,霍野没讲完,许是不愿太直白地戳青年伤疤,暗戳戳地全了对方颜面。
宋岫却笑,“不试试怎么知道?”
过程越坎坷,越显得他诚心。
于是,七月十四,中元节前,赶往法华寺求签的香客间,多了位模样出挑的年轻公子。
他像是刚生过一场大病,脚步虚浮,皮肤白得近乎透明,后头跟着几个穿常服的精壮侍卫,衣裳也比旁人更厚些。
除开天灾战乱等等必须要皇帝出面祈福的重要日子,王孙贵族,普通百姓,法华寺皆一视同仁。
冷不丁瞧见个没请轿夫的公子哥,其余香客难免多瞄几眼。
木簪素服,青年的打扮十分简洁,偏气质矜贵,一时叫人摸不清底细,步伐缓慢,又免了侍卫搀扶,每每咳嗽,那些用余光留意的香客,都忍不住替对方悬起一颗心。
直到另一位锦衣佩玉的公子哥,螃蟹般,拨开人群,三步两步绕到青年面前,满脸惊奇——
“陆停云?”
第106章
去路被阻, 宋岫停步,懒懒抬眼,认出来人身份。
杨思文。
京中最有名的纨绔, 往上数三代,皆是皇商,家里的银子多到花不完,偏偏到了对方父亲这一辈, 铁了心想让儿子考功名,三岁便请来大儒开蒙, 日日耳提面命,却没成想, 适得其反。
天性对读书无感, 多在学堂坐一刻都嫌烦, 长这么大, 杨思文最讨厌两件事, 一是先生的唠叨,二是别人家的孩子。
——被逐出京前,原主正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长相好, 性格好, 文章更好, 陆停云的存在,没少让杨思文挨手板。
但若说后者针对原主做过什么坏事, 宋岫一时真找不出来,最多只是见面呛声,斗鸡似的昂着下巴, 摆出副盛气凌人的架势。
好比现在。
“我说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上下打量了青年一圈,杨思文夸张地轻啧两声, 转转手上的玉扳指,“蔫耷耷的,像地里被晒干的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