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下(204)
沈若问:“其实还有另外一种能叫他承认偷窃的方法,你可以好好想想,等想出来了告诉我。”
小松狠狠挠头,他现在脑子里能想到的也就只有先前沈若做的那样,竟然还有别的方法么?
他只好应下,这是东家在考自己呢。
沈若笑着让他出去了,小松脑子不笨只是当久了家仆有些习惯很难改掉,还有些惯性思维,所以要多考验考验他,毕竟是自己选出来的“珍宝居”掌柜,以后肯定要能独当一面才行。
这回自己正好在,以后那就不一定了。
等到了夜里打了烊之后,大家聚在了一起听沈若的吩咐。
“我想过了,今日这小偷算是杀鸡儆猴了一次,之后小偷小摸应该会少一些,但也不代表没有。”沈若看向已经脱去玩偶服的两人,道,“今日阿美立了一功,该奖励一番,就将你当初砸坏的粗陶碗要赔的银钱正好抵消了。”
阿美看了沈若一眼,没说话。但看表情显然是有些槽想要吐。
大壮问道:“那我的欠债是不是也没了?”
沈若冲他一笑,大壮也扯着嘴角笑起来:“是抵消了吧?”
“没有,那是阿美做了好人好事又不是你。”沈若道。
大壮:“……”
明明是大哥指使他俩才一起弄翻的碗柜,怎么到头来现在就他自个儿欠了债了。
“不过嘛,”沈若话音一转,也不看向谁,说着:“这些日子每日清早起来就发现这厨屋和院子里啊,干干净净的,像是有田螺汉子打扫过似的,做好事还不留名字,我倒是觉得该给他结一结工钱。”
大壮顿时挺起了胸膛,结果就听沈若问起:“是水哥儿做的吧?”
水哥儿摇头说不是,又说是小松,小松也摇头。
沈若问了一圈就是没问到大壮头上,大壮颇有些受挫,难道他就这么跟“田螺汉子”搭不上边么?
沈若见他嘴角下撇,便也不再逗他了。
“好了,我知道是谁做的。”沈若看向他,笑说:“大壮,这几日辛苦你了,原本这些活计也不是派给你做的,不过你既然做了,那我必然要给你结工钱的。就同损坏的陶碗抵消吧。”
大壮闻言立刻笑了起来,虽然还是一副凶相,但是笑起来的时候还是挺憨的。
阿美哼了声,对自己这个喜乐形于色的弟弟是绝望了。就凭这奸商硬要他们赔一只碗十文钱的架势,这次抵消了,以后还不知道有什么地方要扣呢。他可不会像大壮一般好糊弄。
他提出条件:“今日偷窃那人一个抽绳书包五十文,十六根发带共三贯并八十四文,香囊五个共五十文,这里共四贯钱并八十四文。我损毁的那些陶碗哪怕跟你说的一个十文钱,那也够赔了,还多出去三贯多。”
沈若倒是头一回听他说这么多话,挑眉道:“算学不错。”
阿美哼了声。
“要是让那偷窃小贼得手了,这些钱就是纯亏的,我抓住了贼人,那这些和该是给我的。”
沈若都要给他鼓掌了,“是么?可你们俩都是我买来的,要是细算,你们给我做活儿或是伺候我,我都不用出钱。明白么?”
捏着卖身契那就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官府也没法管,除非你把人杀了有人去闹。
这阿美显然没有这个自觉。
阿美看向愣神的大壮,冲他使眼色,好像再说,我就说吧,这人就是个奸商,要装成之前那样的好人也装不了多久的。
大壮皱起眉头看向沈若。
水哥儿和小松护在沈若身边,他们俩看大壮和阿美的模样像是要打人,第一反应便是护过去。今日顾秀才回村去了,若哥儿自然得由他们来保护。
沈若心中熨帖,叫水哥儿和小松放心,他往前走了两步。
“我说过买你们回来是叫你们当伙计的,你们心有怨怼不能对着我发,因为我才是那个能够给你们自由的人。”沈若将他们的卖身契随身带着,以便不时之需。
前几日他们都显得比较听话,但是现在沈若才发现症结所在。
“给我们自由?呵呵,那你现在就将卖身契还来。”阿美说着。
大壮觉得自己大哥莫不是疯了,人家买了他们自然不可能将卖身契还给他们的吧?而且不是说店里缺伙计才买的他们俩么。
“可以,但是你必须打欠条,我买你多少价格,之后还来。”沈若知道强扭的瓜不甜,这两人原本就不是会愿意听人摆布的人,要是硬留下只会让他们积怨越来越深。
“好。”阿美一口应下。
大壮怔怔地看着沈若,几乎不可置信。
看到他竟然真的将卖身契取了出来递给他们,他甚至有些鼻酸,一个七尺高的壮汉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沈老板对他们仁至义尽,这几日吃的饭食比他们二十几年吃的都要香、都要饱。
而他们现在无家可归,拿了卖身契又能去哪里呢?
大壮不肯接,他摇了摇头,“沈老板,我、我想继续当伙计。”
这回轮到沈若诧异了,他知道大壮的心思比阿美细腻些,也懂得感恩,但是并没有想到他会愿意留下来。
那阿美是决计不愿意留下来的。
沈若轻叹口气,“留不留下都行,总之这卖身契还给你们。我本意也就是想气一气那个牙婆,你们也不是我最开始想要选的伙计,也是瞧牙婆对你们积怨颇深很想出手的样子,这才起了心思将你们买下。”
他将两张薄薄的纸递过去,多可笑,世上竟然有许多人的命运就牵扯在一张这么薄的纸页上面。
大壮颤抖着手接过,再去看自家大哥。
大哥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转头就要往外走。
大壮喊了声:“大哥……”
他大哥看了他一眼,并不要求他跟自己一起走,转而是看向了沈若。
“沈老板,钱我会还你。”
沈若面无表情地点头,他知道这人虽然冷,但人品还行,说到会做到的。
走就走吧,相处几天下来这人就是块硬石头,大壮相比起他来要可爱多了。
阿美就要走出去的时候,扬声道:“还有,我不叫’阿美‘,我的名字叫’大强‘。”
说完他的身影就隐入了黑暗之中。
沈若随口道:“大强啊,难不成你们俩姓朱?”
一个朱大强,一个朱大壮,这是最合适这俩名字的姓氏了。
大壮闻言顿时张大了嘴,惊恐道:“沈老板如何知道的?!”
沈若:“……”他真的是猜的。
院子里少了个人,但并没有什么变化,朱大壮现在恢复了自由身,还直接当了“珍宝居”的伙计,那都是有工钱拿的。
他也是真正了解了沈老板才知道,这人哪里是什么奸商,分明是个大好人。而且当他的家人好幸福。只是自己的身份着实有些尴尬,是个伙计,却同这些人住在小院里头。
白日里当伙计,他还是穿着那一身玩偶服,沈若让他换了那身灰兔子的,客人们只以为还是阿美,便总是拉着他说话,叫他介绍东西。
唯一的变化就是沈老板又请了两个有经验的新伙计,在自己大哥走的第二天就来做活儿了。
这一日,镇上不少人都在说“金珠珠宝行”的新活动,大壮问了之后才知道竟然是那叫什么“金珠”的竟然要送抽绳书包,这事儿必须得告诉沈老板才行。
那抽绳书包不是“珍宝居”最开始做出来的东西么,怎么那“金珠”竟然敢明目张胆地卖盗版?
沈若从他嘴里听了这件事,心说这“金珠”还真是跟他家的书包杠上了,以前的亏是没吃够还是怎么滴。
镇上不少客人去看热闹的,毕竟当初那质量巨差的书包就是出自“金珠”之手。这回他们倒是搞得有模有样,只说买上超过十两银子的珠宝就能免费获得一个抽绳书包。
其他档位的价格可以送别的,像是什么绣花发带、绣花香囊、甚至还有帕子。那上面的图样先前就有人发现同“珍宝居”的特别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