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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下(145)

作者:迟睡 时间:2023-06-02 10:36 标签:甜文 生子 种田文 穿书

  其实这也正常,很多东西并不是消耗品,不能叫人一直买。那些发带哪怕绣的再好看,喜欢的图案一样买过一条了,那也就不会再买。
  防晒面罩的销量更是始创新低,不过到了夏日应当会升高。
  千层底算是消耗品,卖的还成,只是别人家会做的不少,加上价格低所以哪怕卖出去再多,那也赚不了多少。
  三种书包倒是卖的还好,不仅仅是镇上的读书人会买去用,还有其他的人发觉这东西比包袱好用那也是会买会去背的。还有镇上的姑娘和小哥儿们瞧见那特意为她们设计的书包款式之后,买的人也不少。
  其他的小东西推陈出新已经很难了,最多不过就是将上面的图样换新,画出更好看的叫布艺作坊里头的婶子们来绣。
  所以还是需要将重心放在书包和折叠躺椅这类特殊性稍微多一点商品上面,这些东西家里必然是有用得到的地方的,而比起老式的东西来讲,又更增加了一分新意。
  守旧派虽然多,但是大家对和旧东西价格差距不大的新东西还是十分乐意消费的。因为大多数新东西因为以前没有出现过所有价格都定的齁贵,只有沈若并没有这么做。
  他虽说目的也是赚钱,但是要赚良心钱,实用且性价比高就是“珍宝居”的宗旨。也正是这样才能叫他一个小摊子从一开始便能走进镇上人的视野继而口碑飙升。
  他同顾允一起起来,时间还早,柳兰香正在后院喂鸡,沈若便去帮着将温在锅里的早食端出来。
  “娘,快来一块儿吃早食。”沈若往后屋走,喊她。
  柳兰香端着小碗,里面装着一把谷子,闻言立刻应道:“你们先吃着,我给这些鸡都喂了,还得摸蛋。”
  沈若便同顾允先吃了,早食是蒸的白面馒头,里头夹了薄薄一层白糖。因着馒头温度高,正好将那一层白糖给化开了,融进了馒头当中,吃起来是又香又甜。
  还配了米粥和小菜,小菜是沈若爱吃的腌黄瓜,自从他先前夸过一嘴桌上连腌萝卜都不出现了,每回放上来的都是这一口。
  两人并肩坐在条凳上,亲亲密密地吃着早食。
  顾允:“我今日约莫会晚些回来。”
  沈若知道这事儿,就婚宴那日蓝员外同顾允说,喊他能不能抽空去蓝府和蓝棹一起学习的事儿,说是这么说,其实就是蓝棹有些不太明白的,可以找顾允问一问,或是两人探讨一番。
  既然人家提了这件事,又是蓝帆的父亲,顾允自然不会推脱,昨日回门今日算是比较空闲,便打算上门去一趟。
  顾允将这件事一说,沈若心道果然。
  沈若道:“知道了,你且去忙你的,但也不要回来的太晚了。”
  “嗯。”顾允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沈若有点疑惑,突然发觉他的视线往自个儿腰上瞟,沈若瞬间便顿悟了。这人恐怕还惦记着前日自己同他说的那事儿呢!
  顾允君子极了,只低声询问道:“身上可还有哪里不舒服的?”
  那语气温柔体贴的不得了。
  “要是我说不舒服,你就愿意不弄我了?”沈若红着脸反问。
  “嗯,我会视情况而定。”顾允轻笑着说。
  沈若在桌子底下小心眼地踹他,“快走吧你!我也视情况而定,要是你回来的太晚,我就把门锁上让你睡柴房去。”
  夜里行路不太安全,虽说上回的劫匪已经捉住了,但谁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出现什么别的。
  古代不比现代,还有“天眼”,古代可是啥也没有的。
  沈若说完之后又接了一句:“要是你们探讨太晚忘了时间,那你就在蓝府借住一晚吧。”
  顾允哪能不知道他的心思,必然是担心自己,可他却故意曲解道:“那不成,为了满足夫郎,我必然会早些回来的。”
  沈若抬眸瞧他,“你是不是该走了?”
  顾允点头,起身抚了抚衣服上的褶皱,“晚上见。”
  沈若轻咳了咳,“嗯,你快去吧,待会儿还要叫我阿兄等你。”他赶人道。
  顾允自然是要走了,看一眼他,心中充盈着不舍。要是有什么仙术能将夫郎变小随身带着就好了。
  可是他的夫郎胸有丘壑,自然不肯被自己困在身边的,况且他也不想将人圈在家里。
  他最爱沈若神采飞扬的模样,而能叫他露出这般神情的,便是成就一番事业。
  而他自己也有了未来的目标,他和夫郎是一起努力的,哪怕要做的事情不同,但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更好的将来。
  沈若送他到门口,仔仔细细地给他正了正衣冠,像是从丈夫出门上班的小媳妇一样。想到这个,沈若耳尖也泛红。
  本不想再叮嘱些什么,很多话都说过好多遍了,但他还是重复说了。
  顾允每回都会听的很仔细,点头应下。
  “好了,你走吧。”沈若不太喜欢那种腻腻歪歪的感觉,在上辈子总觉得室友谈恋爱和女朋友煲电话粥的时候那都是在浪费时间,毕竟哪里有那么多话要讲呢?有这时间他都可以画一张头像稿了。
  可现在到了自己身上,沈若才发现,能煲电话粥是真幸福。
  他和顾允不在一处的时候,想到什么事儿想要同对方分享都很困难,一个在镇上一个在村里。而且有些话,还真就想要同对方说,事无巨细的都想要分享。
  沈若上辈子不理解,但现在是明白的不能更明白。
  有一个人能够懂得你的分享欲,并且及时给予反馈,这真是太快乐的一件事了。
  顾允道一声“走了”,就转过身准备离去。
  沈若没忍住“哎”了一声,出声之后发现顾允脸上挂着点笑意,瞬间就意识到这人是故意的——
  这人每日同自己分别前都会索要一个吻,可今日他假装忘了,就是等着沈若提呢!
  周围无人,顾允上前一步微微低下头在他额上轻吻了下。
  沈若脸红着催促道:“快去吧。”
  他发现顾允现在是真的越来越会了,一个浅吻就能叫自己脸红心跳。
  柳兰香正巧摸完了鸡蛋出来,远远地就瞧见他们俩了,正要喊,但发觉自家诺诺要做的事儿,她就止了声音。
  她脸上止不住地笑意,她家这对小夫妻啊感情可真是好。
  沈若将自己沉浸在工作中的时候,时间便会过的很快。给蓝帆设计的珠宝款式已经接近了尾声,还有一些细节需要再磨一磨。
  从古至今,“爱情”主题的东西其实很多,沈若想要设计一些出彩的,还没有别人设计出来过的东西。
  柳兰香坐在边上看,她还是头一回亲眼瞧着沈若画珠宝首饰。
  沈若还将岩彩都拿出来依次摆开,画完之后还要上色,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展现自己画出来的珠宝样式。用料配色也有讲究,这些都是他自个儿研究的,但是很多宝石他也没有亲眼见过,所以具体如何,也就只能之后叫蓝帆看过之后再选过。
  现在涂上去的颜色,也就是看一个效果。
  沈若头一个设计的便是两尾鱼交缠的发簪,一长一短,它们的鱼鳍有交叠的地方正好可以相连,通体是红色的,便能用鸡血石。
  正好也跟先前大家都很喜欢的锦鲤手帕有些呼应,自从那锦鲤手帕在镇上得到了员外老爷们的欣赏之后,锦鲤元素的东西在镇上都好卖了不少。
  珠宝不仅仅是要做好看,还要有寓意,最好能叫人一眼就相中。画出来再好看的设计稿,那也得做出来能够得到镇上的客人的欣赏那才行。
  要不然画的再好看,没人愿意买,那就是给蓝帆亏钱了。所以在选择主题和要设计的元素上面自然也要下功夫。
  就好比沈若在自己嫁衣上面设计的那“黑颈天鹅”,他自个儿知道这种动物的寓意,可是世人不知道,而且在大宇似乎没有这种动物。所以他哪怕很喜欢,觉得它可以作为“爱情”主题的代表,他也没有画一个这样的珠宝首饰设计来。
  因为客人们不知道这东西,要设计自然是能叫人一眼就能看懂的,平铺直叙是最好。就像这两尾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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