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无禁忌[快穿](233)
温如瑾闻言惊讶地低头看了一眼,不会吧,这么毛毛刺刺的东西穿在他身上他居然感觉还挺舒适的?难道他比大巢这样的糙猴子还要更糙吗!?
“别看啦,你这个好多了。”大巢拍了拍温如瑾的肩膀,“这东西谁穿谁都说穿不得,还是兽皮好,不过桃看到之后觉得还能补救一下吧?”
桃是个很聪明的孩子,温如瑾当初给那些编制竹子的“匠人”一些提示——火。
火能让竹子的柔韧性得到最大的提升,被火烤过的主子能弯曲成各种角度,冷却后也不会变形,如此制作成桌椅就更加稳固了。
桃想到了这一点,但是她看过大家用这种植物纤维生火的模样,知道它很容易着火,她也不敢把哥哥的裙子直接拿火烤,就在部落生火后,去捡火堆底下那些垫底的大石块,让这条裙子不断在高温下摩擦捶打……
经过桃的不懈努力,温如瑾拥有了这条不会扎他屁股和小兄弟的裙子。
桃都敏锐地抓住了一个在目前的生产力条件下看来还十分抽象的感念——温度。
这种不知名的植物纤维不似棉麻那般好用,但也同样能用于织衣,倒是可以暂时应付一段时日,在更好的替代品出现前,先将它编织好再利用高温将毛刺捶打下去也不是不行。
温如瑾忍不住有些感叹,他似乎看到了他们的意识在渐渐地觉醒。
他们不再畏惧那些凶恶的兽类,不再认为它们是自己永远不能打败的,他们不再觉得人类弱小什么都做不成,反而开动脑筋、触类旁通地做了许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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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大集会主要就是两个内容:一是温如瑾这次带回来的猎物分割;二是商量一下是不是要接纳还在山脚下的那个投奔他们的小部落。
第一件事情好办,桑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
这第二件事情也不难办,虽然是一个远道而来的小部落,但他不在的这些日子,部落里的人已经细致地观察过他们了。
这种工作,温如瑾一般会交给大树。
大树这种打猎不行,脑筋却行的家伙,最适合这种活不过了。厚脸皮,能来事,让他去处理“外交”问题,利用他在人情世故方面的敏锐去观察想要加入部落的人,这当真是温如瑾给了他一个绝佳的证明自己不是废物的机会。
大家都这么说的,没想到干啥啥不行,干肉第一名的废物点心大树居然也能派上用场,都在夸温如瑾识人善用。
就520会暗戳戳地疯狂给温如瑾的脑壳上盖戳——资本家!
于是大树等人一一说出自己观察到的东西,大集会上的其他人思索考虑后,觉得对方颇有诚意,也并非什么臭名昭著的食人部落,建议温如瑾可以接见一下对方的部落首领。
温如瑾于是说:“大树去请他们首领过来一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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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确实诚意十足,不仅自带了这个冬季他们自己人的粮食,不会分温如瑾的部落人的粮食,而且还带上了要献给温如瑾的礼物。
第一个礼物在一个粗制滥造的陶罐内,温如瑾看了一眼就知道这陶罐属于曙光部落前年生产的第一批陶罐,质量还行,外观不那么好看,但足够用了。
早在部落越来越壮大的时候,温如瑾就开启了市场,所谓的市场也不过就是每过三十天选定一天,将部落的空地清理出来,大家将家里用不上的东西拿出来互相交换罢了。
不过市场越做越大,名声传了出去,渐渐的也有其他部落的人会在这个日子赶过来买东西……
因此看到对方手里头的陶罐,温如瑾不怎么惊讶。
温如瑾惊讶的是里头的东西——
“酒?”
那得意地笑着,大卖关子的首领一听都愣了:“燧知道此物?”
旁人不知道,温如瑾哪能不知道啊,稍微闻到味道,他就知道这个陶罐里装着什么。
对方首领是个比温如瑾年岁大的青年,见温如瑾知道是什么,他也不尴尬。
大笑着夸赞这东西的好:“如喝仙露,口感清冽!这是我们封存食不完的野果偶然所得,只此一罐,特拿来献给伟大的曙光部落首领燧!”
作者有话说:
我们的果子放坏了发酵了,不过没关系,可以拿去给燧喝!他肯定没喝过这等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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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女巫医
酒对于温如瑾而言, 远远算不上是什么难得的东西,虽然现在没有工业生产的酒曲,但是在蛮荒要想造出人工小曲来也不难。
哪怕是现代社会也有农村地区酿酒自己造酒曲的, 毕竟主要原材料辣蓼草是随处可见的野草, 还有其他什么扁豆叶、竹叶、田边草什么的,也不难寻找。
纵使没有这些,温如瑾也完全能制作出酒来,让果子与乳物天然发酵就行了。
之所以他从未想过造酒, 是觉得目前而言酒不是必须的,酒用于各种大典上愉悦自己,用于祭祀神明时取悦神灵……反正和最基本的吃饱穿暖无必然关系, 温如瑾就将其抛之脑后了。
没料想, 这么“珍贵”“难得”的东西,有朝一日会是别人献给他的。
虽然知道这东西的来历肯定是“巧合”,比如果子储藏太多来不及吃,发酵了……
就算已经猜到了真相是如此令人啼笑皆非, 但温如瑾还是笑着收下了这个陶罐。
酒不重要,这位名叫仓的首领究竟是要把稀罕物献给他表达诚意,还是打算拿他试毒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们这样一个寂寂无名的小部落, 是一个有实力到能采摘果子多到让果子放到坏的部落,是一个能自带过冬的粮食来投奔他的部落。
仓证明了自己部落的实力,他来投奔温如瑾,是看重了曙光部落的前途, 他所图甚远, 他可不是上门打秋风的破落户, 他在向温如瑾证明自己的强大, 证明自己的部落不仅不会拖后腿,吃白食,添麻烦,反而会给温如瑾带来助力。
越是如此,温如瑾就越不可能拒绝他们融入曙光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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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别小看这些被守静小崽子吐槽是野人的人,就算是工业化亦或者是星际世界又或者是修仙界的人,也多的是脑子不如蛮荒野人的。
温如瑾面上显不出什么激动的情绪来,他真诚地表达感谢后,示意仓可以继续了,仓他可是足足给温如瑾准备了三件礼物。
仓见温如瑾这淡定从容的模样,也越发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了。
于是仓拿起了他给温如瑾准备的第二个礼物,只见他拎起那物,手腕抖了一下,众人定眼一看,这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兽皮裙。
但仓的表现可不普通,只听见他骄傲地说道:“这是猼訑的皮!”
温如瑾颔首,示意他可以继续。
仓于是笑了,他慷慨激昂地输出:“猼訑是一只凶恶的野兽,它的眼睛长在后背上,屁股上长着九条尾巴,头顶上长着四只耳朵,我带领族人费尽千辛万苦才将它斩杀!”
“猼訑的皮是不可多得的好物,人只要穿上了它,就算是面临再可怕的事情,再恐怖的野兽和凶兽,都敢于战斗,不会产生恐惧与害怕,这样的好物,当献于燧!”
温如瑾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
这东西根本不适合本就不恐惧万物的温如瑾,倒是更适合身体素质是金刚体格,心却是嘤嘤嘤小芭比的那类家伙——但这种矛盾体出现的概率比较低。
“你有心了。”温如瑾略微笑了下,还是收下了这个礼物,“也许日后会有族人用得上它。”
温如瑾只字不提自己会穿,但还是收下了,这是必要的流程,他一件件接纳对方给的东西,就说明他在逐步地接纳对方融入自己的部落,倘若他拒绝,那对方就不仅尴尬了……
从猼訑这奇形怪状的长相就可以看得出来,它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野兽,可仓却能带人将它猎杀了,还扒了它的皮给温如瑾送来。
以猼訑的皮的特性来说,仓的第二件礼物比第一件礼物有意思的多,证明自己部落强大的同时,有那么一点隐约挑衅温如瑾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