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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当你哥哥(32)

作者:姑苏赋 时间:2019-11-13 10:08 标签:甜宠 搞笑 年下

  路笙从桌底下的柜子拿出急救箱,走过来,坐在我旁边。他从来不会怪我什么,只会担心我有没有受伤。
  我好奇地问:“你们店还准备着急救箱?”
  “是我放在这里的。”他拿出药酒,为我脸上的伤消毒。
  我懂了。为我准备的。
  他是个贴心的小美人。
  给我贴上创可贴,路笙笑了一声:“像个黑道大哥一样。”
  本黑道大哥,今天为护美人流血。深觉值得。
  “这是什么?”我摸到身旁一包软软的东西,拿起来瞧了瞧,是包烟。
  刚刚那几个欠揍的男人掉下的。
  我抽出一根,咬在嘴里,摸找不到打火机。
  路笙从背后把打火机拿出来,亮起火花,为我点燃这根烟。
  黑暗之中,火光摇晃,一口白茫茫烟雾。
  路笙去收拾地上的磁带,随便找了一盒,放进录音机里。
  歌曲慢悠悠从录音机中流出,是张国荣演唱的《当年情》。
  太适合现在受着伤坐在黑暗中吸烟的我。
  “我爸很喜欢听张国荣的歌。”我说,“那两部《英雄本色》他看了不下十遍,电视台一播他就看。”
  路笙把地上的磁带抱起来,一把一把放在桌上:“我爸喜欢听齐秦。”
  “这个我妈比较喜欢。那首什么,《大约在冬季》?”
  “我爸更喜欢《外面的世界》。”路笙说,“他每次听这首歌,都会有很多感触。昨天一个人听的时候,说些什么,人一结婚生子,日子就到头了。”
  “跟我以前的想法一样。”
  “现在不一样了?”
  我沉默一会儿:“我以前没想过结婚这种东西,曾经想过孤独终老。”
  路笙笑了一下:“年轻的女孩都有过这样的想法。昨天我妈和他吵,早知道当初她宁愿孤独终老,也不会嫁给我爸。”
  “是吗?”夹在手上的烟,烟雾像株藤蔓往上攀爬,散开,烟灰往下掉落。我瞥了他一眼:“但是遇见你之后,我希望在二十岁的年纪结婚。”
  路笙一时没说话,只是在安静地收拾桌上的磁带。一盒盒整齐排好。
  我也安静下来,彼此都没声音。
  道路上汽车来来去去,此起彼伏的鸣笛声。
  店内仿佛静止下来的时间,与外面闪烁不断的灯光,疾驶的汽车,让这个掉帧般行走的画面,看起来像王家卫电影里的某一分某一秒。年纪不够成熟无法美成《花样年华》,刚打过架的伤看起来像《旺角卡门》,气氛上又像《堕落天使》。
  我无法琢磨清楚我们是哪一部电影。
  “那只剩五个月了。”路笙看着桌台上的日历,说,“再过五个月,你就二十岁了。明天我们就去见对方的父母,跟他们说吧。”
  我愣住。烟已经在我手中自焚到底。
  路笙拿出一沓张国荣的磁带,放进袋子里:“待会再去买瓶白酒,明天当给你父亲的见面礼。”
  我突然一笑:“嗯。”
  原来我们的结局是《重庆森林》。
  我的生命是因为遇到了一个人开始逆转。
  十八岁街头难堪的初遇,一整年的洋芋蛋糕,十九岁一起打架后的订情,二十岁跟父母多番盘旋后终于完成的婚礼,唯一一次肯自愿留长发,是为了穿上这一年的婚纱。二十一岁生下女儿,二十二岁一起带着女儿在外地打工创业。二十三岁、二十四岁、二十五岁,共同为了生存而努力。二十六岁生下儿子。二十七岁事业成功。
  我火热的青春早在不知多少年前就画上了句号,那朵长成参天大树的爱情之花,是我唯一从青春里带出来的东西。无论流年走到哪里,岁月如何翻转,它都会陪伴在我身旁。
  我们的那些年,就是长成这么粗糙、平凡、不起眼,却绝对不可以失去的这个模样。


第68章 〖番外五〗好好走这一辈子(全文完)
  “我同事让我帮他修这个,现在还会有人听磁带吗?”周怀曦拿着一个录音机左右摆弄。打量着该从哪里下手。
  “我妈就很喜欢听磁带。”路言勋说。
  周怀曦:“真的吗?我还以为姐姐平常在家会把音响放到最大,震得方圆十里都要跟着一起跳动。”
  路言勋笑了两声:“偶尔也会这样,但平常听磁带多一点。”拿出手机,要找那些老磁带的照片,无意翻到一张婚纱照。
  周怀曦一眼认出照片中的新郎是路爸爸,身旁长发的新娘让他懵了一下:“这是谁?全智贤?”
  路言勋:“我妈。”
  “这是姐姐?!”周怀曦抓头惊喊,“unpossible!”(注:“不可能”英文的错误拼法,正确为“impossible”)
  路言勋张张口:“……”决定放弃纠正周怀曦的英语。
  路言勋爱染头发的爱好多年不变。因为太喜欢频繁染头,所以他都是买染发膏在家里自己动手。
  周怀曦成了他染头发的固定帮手。
  周末,周怀曦帮他染发。一边给他刷染发膏,一边说:“小禾姐姐平时看着那么威风,在家却被两位大人欺负得实惨。言勋,你以后可不能这么对我们的孩子。”
  路言勋:“哥,你醒醒,咱俩生不出孩子。”
  周怀曦恍然清醒。
  给路言勋刷好染发膏,裹上保鲜膜。
  周怀曦突然:“我们也去拍照吧。”
  路言勋:“你想拍什么?我给你拍。”
  周怀曦摇摇头:“咱们两个一起拍。”
  路言勋:“可以啊,我让我工作室的人帮咱们拍。”
  周怀曦又摇了摇头:“不,我们去拍那种,老丈人和全智贤,不是,老丈人和我丈母娘拍的那种,婚纱照。”
  路言勋眨眨眼:“哥哥穿婚纱吗?”有点想看。
  周怀曦敲了一下他脑袋:“就不能都穿西装?”没人能让他向女装屈服!
  路言勋:“那好,我们下周就一起去吧。”
  头发染完了。
  洗出来竟然是个玫瑰金颜色。
  周怀曦果然是调色方面的第一好手。
  “……”路言勋,“哥哥,你确定这个发色适合拍照吗?”
  周怀曦拍拍他的脸:“仙子染什么头发拍什么照都适合,就这样去拍吧。”
  他们两个做出决定要一起做的事情,只要有时间就会立马一起去做。
  第二周周六,俩人到工作室。
  周怀曦打量衣帽室里那些男装:“我们该穿哪一套?”
  “哎唷,老板怎么会让你们穿这些普通的衣服拍照嘛?”助理笑着从另一间房里拿出两件包装严密精致的白色西装,“这两件,从英国运来的。我们老板跟那里的人说,是两个男人要结婚,所以要做两个男人穿的结婚礼服。”
  周怀曦看着两套设计出众,衣料精美的白西装,呆了呆:“一周时间就做好还运过来了?”
  助理:“不是啊,这个老板半年前就叫人做了。”
  周怀曦:“……”
  路言勋这小子,心思埋得真深。
  周怀曦把路言勋叫进来,俩人一起换衣服。
  也是神奇,路言勋这头玫瑰金头发,搭配上白色西装居然合适到不行。犹如油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全身都在发光。周怀曦则是温和而不张扬的,水墨一般平静。
  俩人互相给对方系好领带,在去实景拍摄前,先到背景板前拍几张照。
  助理调整他们的状态:“贴近一点,再笑一下。周先生头低下去点。对。”按下快门。这张照片,固定住了这瞬间的永恒。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一个瞬间,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永恒。
  两三天的时间照片就全部出来。
  周怀曦坐在沙发上看这些照片,最喜欢的不是那些实景拍摄,而是这张背景板。
  没有美丽的风景夺人眼球,反而让他们更加突出。
  周怀曦举着这张照片喜滋滋地看:“老了以后,就只有照片跟视频可以回顾年轻的时候。这张照片能撑着我一辈子。”
  路言勋过来靠在他身旁:“我人就在你身边,天天看照片干什么?看我就好了。”
  “你老了就不好看了。”
  “我老了哥哥就要嫌弃我了吗?”路言勋双眼逐渐水润。
  周怀曦拉了一声长长的“嗯”,摸了摸他的下巴:“本来想等你老了就铁石心肠把你抛弃,然后去找漂亮的小姑娘。但是看你这么可怜,就勉为其难留在你身边,一辈子吧。”
  路言勋笑了。能够一辈子,勉为其难,也很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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