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大佬对我情有独钟后(132)
林采星知晓周敛的顾虑后,安慰地笑了笑:“放心吧,以后我会提高警惕。”
乐队的音乐在这时更换成一首抒情的民谣,得知周敛还没吃饭,他帮周敛取了块焦糖蛋糕:“美国的甜品太齁,但这个味道还不错。”
周敛尝了一口:“确实不太甜。”
两人离得很近,肩膀时不时抵在一起。
林采星端着餐盘,微微打量周敛的侧颜:“你今天忙不忙?你不会是因为担心我,特意从公司赶过来的吧?”
其实周敛如果担心他,完全可以在微信上提醒。
“从家里过来的。”周敛切了一小块蛋糕,喂给林采星:“你在美国,我肯定要按时下班。虽然新电影拍摄周期不短,但我们见面的时间,每天都在减少。”
周敛来这里,目的很简单。
公开和林采星的关系,警示那些企图带坏林采星的人。
他虽然没接触过欧美娱乐圈,但其混乱程度和纸醉金迷程度多少都听过,每天都在发生着没有下限的事情。更何况许多州对药品管控并不严格。
林采星心尖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揉着,对于婚后的情侣,异国分居确实很不容易。
“周敛,没意外,我就留在美国发展了。”
林采星笑意舒朗:“我不想跟你分开。”
周敛目光中带着柔和的安慰:“但我不想让你为我牺牲一些你重要的东西,毕竟你在内娱已经有了一些成绩,比较容易发展。异国这件事,由我来解决。”
“成绩固然重要,但是你更重要。”林采星这次的心境非常豁达,“况且所有事都是可变通的,偶尔去国内拍几个月的戏未尝不可。”
望着林采星坚定的笑容,周敛“嗯”了一声,握住他的手。
随着夜色的到来,爱德华的朋友越来越多,不少人在看到周敛时,视线都会明显地停留。
有两位明星主动上前和他们攀谈,分别是去年的金球奖最佳男配和最佳长片电影的女主。
林采星与他们合了影,交谈过程中,两人邀请林采星去自己的新戏客串,虽然角色只有几分钟的镜头,但绝对是亮眼的设定。
林采星当然不会拒绝,非常痛快地应下。
能在好莱坞大片中打酱油,是多少人的梦,他能有一句台词,已经非常知足。
深夜,两人乘车回家。
其间,周敛一直在打量着林采星。
见林采星心情愉悦地哼着小曲儿,他放下心中的顾虑。
他原本还担心林采星觉得是客串,会丢面子,看来是他多虑了。
玉山这时告诉林采星一个好消息。
今年的电视剧盛典即将召开,《踏雪归》入围六个奖项,其中有一项便是最佳服装设计奖。
“虽然电视剧盛典不属于三大,但咱们是网剧,没资格送审主流奖项,能拿这个已经不易。”
林采星并不介意奖项的含金量,至少能被提名服装设计,代表了对他的肯定。
“周敛,我们庆祝一下吧。”
他兴奋地和周敛说了提名的事,并把微博评论区展示给周敛看:“你瞧,他们都说贺迢的衣服既好看又考究,还有很多合理的创新。”
周敛放下交叠的长腿,认真浏览:“评价得很可观。”
“你也觉得吗?”林采星再次声明:“一定要庆祝一下,这和我上次拿的最佳新人奖还不一样。”
周敛:“你想怎么庆祝?”
“或许可以BBQ!”考虑到BBQ人多有氛围一些,他想了想:“能叫上你的朋友吗?我也可以邀请Omar来家里吃饭。”
“当然可以,听你的。”
“让常挽和隋豫来吧。”
...
第二天,拍完戏的林采星回家准备BBQ的食材,他很喜欢《小马王》的拍摄节奏,加上戏份比爱德华稍少,休息时间比较多。
虽然周敛家里的佣人不少,但他还是参与到食材的准备中,毕竟是为了庆祝他的喜事,他想亲自制作一些菜品给客人吃。
忙了两小时,常挽和隋豫到了。
林采星还在忙碌,轻快地跑到他们面前:“周敛刚下班,我们再等等。除了你们还有一位小客人,他的保镖一会儿送他过来。”
常挽将准备的礼物送给他:“谁家的小少爷?”
“Fahd的儿子。”
隋豫惊讶一瞬:“他还有儿子?”
“嗯。”
佣人将甜品准备好,林采星邀请两人入座:“很可爱的小朋友。”
隋豫依然惊讶,将自己买的相机送给林采星。
学艺术的人,估计都喜欢这些。
“听说你获得了服装设计奖的提名,恭喜恭喜。”
林采星无声地笑了下:“谢谢。”
“你在准备食材吗?”隋豫往岛台看了眼,“怎么没让佣人帮你?”
“他们有帮我,但我自己也想试试。”林采星眼珠黑亮,微微勾起唇:“你们快看这串。”
隋豫顺着林采星的声音抬眸,发现林采星举着的烤肉串上用红彩椒拼成了一个小桃心。
隋豫失笑:“挺可爱的。”
他发现林采星并没有像凌晟说得那么讨厌,虽然初期确实打着周敛的旗号做了些错事,现在来看,和周敛确实很合适,至少商令舟做不出这种幼稚的举动。
“给周敛准备的。”林采星继续耐心地操作,“你们喜欢喝茶还是咖啡?或者我带你们去酒窖里挑些酒吧?”
常挽突然看向林采星,感兴趣地笑了笑:“可以啊,什么酒都能挑吗?”
“当然。”
林采星洗好手,喊来管家带三人去酒窖。
庄园的地下酒窖共有两层,面积大概有1000㎡,都是周敛这些年珍藏的各种酒类。
推开厚重的木门,一股馥郁的酒香裹挟着冰凉的空气扑面而来。
隋豫朝常挽意味深长地一笑,调侃道:“周敛很少带我们进来,今天也算开了眼。”
“为什么?”林采星将所有的灯打开,好奇地问道。
“吝啬。”常挽中肯评价。
酒窖里,一排排高大的酒架整齐排列,林采星指尖落在深色的胡桃木木架上,感受着上面清晰的木质纹理,最终停在Wiltingens几个字母上。
“我记得常挽喜欢伊慕酒庄的红酒。”
大学时他们去常挽家里聚会,常挽似乎说过喜欢这种酒。
“你还记得?”常挽走到一瓶雷司令白葡萄酒前,朝林采星微微挑眉:“可以拿这支红酒吗?”
“当然可以。”林采星陪两人挑酒,“隋豫,你呢?你喜欢喝什么?”
停在标注着Leroy酒庄的木架前,隋豫选了一支香贝丹园干红葡萄酒,“这个?”
“好。”林采星对葡萄酒没有特别的要求,选了瓶红浆果和越橘口味明显的红酒,陪两人离开。
酒窖里的种类非常全,不光按照酒庄分类,每层木架还标注了红酒的酸度、甜度和酒精度。
“采星,普林斯顿下周要举办校庆,你和周敛要去参加吗?”
出了酒窖,林采星带两人去餐厅:“周敛没和我说,我们比较忙,大概率不会去。”
话音刚落,餐厅外响起沉稳的脚步声。
常挽翘着腿,第一时间看向那两瓶红酒。
“你们来得这么早?”
周敛将外套交给佣人,转身时目光僵了片刻。
面前的红酒,似乎是酒窖里他最喜欢的两瓶。
朋友们觊觎许久,都没有说动他拿出来。
“这是——”周敛泛起若有若无的笑,看向常挽和隋豫。
“没看错,是你的酒。”隋豫手快,已经把酒打开,“你老婆拿给我们俩喝的。”
“采星?”周敛转身,正巧撞见匆匆跑进来的林采星。
“采星,周敛在找你。”常挽善意提醒,“他想问你酒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