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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又不犯法(205)

作者:七声号角 时间:2022-07-06 09:22 标签:甜文 强强 情有独钟 相爱相杀

  “试你妈……唔……”
  狄初的反抗还没来得及宣泄,祁凌欺身而上,狠狠吻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唇。
  厨房里一片旖旎。
  敌敌畏看看地上的小鱼干,又看看被压在流理台上,面色潮红,双唇微张的狄爸爸和埋头苦“干”的祁老爹。
  敌敌畏决定叼起小鱼干去阳台,大人的世界它看不懂。
  几天后,狄初给祁凌开门时,才知道原来祁凌没开玩笑。
  他看着蹲在门口,奶狗大的哈士奇,已经呈现出跃跃欲试,想要进屋的姿态,直接预料到往后猫飞狗跳的生活。
  祁凌弯下腰,拍拍哈士奇的头:“富贵,叫爸爸。”
  狄初很想把防盗门甩祁凌脸上去:“你他妈是拆迁队吧?!”
  祁迟和温如水的关系,要说前进一步,也不像那么回事,至少比以前亲密许多。
  两人同时升入市一高,祁迟在高春丽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些父母挚友的儿女。
  其中有一人对温如水很感兴趣,也不乏有女生对祁迟感兴趣。两人虽然默契地没有回应外界的干扰,也默契地没有公开对彼此的心情。
  直到高中毕业,祁迟和温如水才知晓,原来高中同学早将他俩当作模范情侣,当局者迷而已。
  当然,这都是后话,现在不多谈。
  最有意思的要属徐陆,衣冠禽兽遇上腹黑女王,该女生性格直爽,是个性情中人。不仅多才多艺,主要是篮球打得好。
  徐陆拉着狄初一酒解千愁:“初爷,你是不知道!她站在那儿投三分!哎我操,那球进的哪儿是篮筐啊!进的是我的心!”
  狄初被恶心坏了,徐陆哔哔情话的功力也是练过的。对着女生讲还好,对着狄初就显得格外肉麻。
  “打篮球?”祁凌本与调酒师唠嗑,硬要拜对方为师,打算学一招在狄初面前显摆,“该女士的身高不低于一米七吧?”
  “可不!”徐陆一杯酒闷下口,“我目测刚好一米七左右,站在球场上飒爽英姿,那简直了——”
  “原来你喜欢……肌肉型?”狄初很难想象徐陆意中人的模样,不得不直接带入女子篮球队。
  “俗!庸俗!”徐陆一拍桌子,指着狄初,“眼界太窄!俗人!”
  也是对方是徐陆,狄初差点把手中的威士忌泼他脸上去。
  事实证明狄初确实先入为主,后来徐陆把人约出来吃了顿饭。狄初和祁凌远远地看着一位长发气质美女向他们靠近时,祁凌说:“徐陆踢到铁板了。”
  狄初中肯地点点头:“我看够呛。”
  腹黑女王叫谢柔心,传达出的女王气场倒是一点都不柔心。
  好在徐陆个高,两人站一起,金童玉女也算得上。
  徐陆有了追求目标,转眼把狄初扔了。后者习以为常,给祁凌解释道:“这就是好兄弟,等他伤成狗,就知道我的好了。”
  高三毕业漫长的暑假,无聊得人心痒。
  等签证下来,酷暑进入八月。
  祁凌与狄初,祁迟与温如水,两两组合,决定去霓虹国。
  头一回四人到齐出远门,祁迟算是最兴奋的那一个。
  富贵和敌敌畏被送到了高春丽手上,狄初坐在高春丽身边,多少有些不好意思:“阿姨,麻烦你了。敌敌畏在减肥,少给它吃点。富贵也快成猪二哥了,您别对它太好。”
  高春丽满口答应,送走四人。转身看到客厅里一站一蹲的一狗一猫,少女心再次复发。
  “秦妈!上次的高级猫粮还没吃完伐?要不要让大宝再去买点营养价值高的?!”
  “家里富贵的零食还有没有,狗粮给它泡软一点啊!”
  “什么?喂少点?不行不行,看这俩小可怜的,瘦成这样了!”
  富贵和敌敌畏,最爱的还是高春丽。
  狄初离开前,忘了祁家祖传——“不听劝”。
  八月的霓虹国刚下过几场雨,四人下飞机时,气温只有26度。
  裹着雨点的凉风吹起温如水的裙摆,祁迟立马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
  机场播报换了一种语言,狄初才意识到自己到了另一个国度。毕业旅行,实则是一次新旧交接。
  过往的学习与生活已成云烟,我们要做的,是面向未来。
  狄初一手拖着行李,一手从后面牵住祁凌。祁凌一愣,接着回过头来,对狄初笑笑。
  恋爱中的少年从不在意他人眼光,在异国他乡高调地秀起恩爱。
  祁迟和温如水跟在后边,看着前方两人紧紧相扣的手,相视一笑。
  心情,好似要飞起来。
  飞过大洋彼岸,飞过金乌云端,飞过世俗与磨难。
  相爱这回事儿,男男,男女,女女,谁都可以。
  我只是恋爱了,我只是爱上了一个人。
  无关性别,仅此而已。
  祁凌走出机场,转身对祁迟挥挥手:“跟上!你他妈玩儿都不积极!”
  “来了来了!”
  祁迟伸手拉过温如水的手腕,笑着跟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①毕业旅行篇开始啦!应该是有一趟车的,我在考虑是温泉车,还是什么车……
  ②给你们讲讲这篇文【原型们】的那些事儿。
  首先,关于狄初和祁凌这一对。一开始是没有原型的,后来写了几章,本着想问问朋友写得怎么样,没想到一对狗男男拍桌对我说:“你还不如写我们!”
  我一愣,后来想,对哦。现成的人物和故事,我干嘛不捡便宜。
  然后就拉着他俩,开始回忆曾经。
  写到后面,已经不止他俩了,还把我哥与他男朋友的一些故事带入。比如文中49章,送手表那个经历,就是我哥的。
  关于祁凌的才艺,会多种乐器。这个来自我高中一同学,玩摇滚的。当时我在键盘手,不过后来我学习去了,他和其他朋友在继续玩。
  那个男生自学八种乐器,会作词作曲,高中竞选班长,他把自己的演讲稿写成了一首歌,然后大获全胜。
  狄初“转学”这个事,其实是源自我自己。是我本身经历的,当年高二因身体原因,从市里转回县里。因为市里压力大,回县里养身体,顺便陪奶奶。
  祁凌的“纹身”也是源于我自己,不过我的“信徒”二字,是在小臂内侧。
  神山旅行就不用说了,就是去的稻城亚丁。
  而班级的原型,一半是参照原来的班级,一半是我有意美化。
  但真的存在这样团结有爱的大家庭,高中初中,一个好的班级环境,对人影响很大。
  原型写到后面不单是一两对,有时他们也会看,不过他们本身其实是不太爱看小说的。
  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文章里的主角最后HE了,其实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人无法在一起。
  我姐的朋友就是典型例子,军校高材生,和男朋友在一起四年,经历了很多,分分钟说出来比小说还精彩。
  哎,等等,今晚作者的话有点多了,那今天先到这儿,明天咱们继续聊~


第92章 番外二
  狄初对于旅行最大的要求只有一个, 舒适。祁凌唯男友是从,祁迟和温如水又是随大流,所以这场没什么计划的霓虹国旅行, 顺顺利利地变成了“养猪团”。
  别人出来旅行,一大早便起床各种赶景点。狄初他们几人恰巧与这种“时尚”背道而驰。睡到日上三竿才愿磨磨蹭蹭地起床, 随便到便利店买些饭团和牛奶应付早餐。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身心极度放松的情况下, 他们四人对景致的追求并不高。城市旅行与高原旅行差别巨大, 祁凌陪着狄初溜达半天也不嫌累。
  祁迟作为“总摄影师”,举着相机四处拍。街边转角、高楼仰视、电车经过、人群攒动,都能让祁迟拍出别样的美感。
  温如水很是佩服,这也使得祁迟面上倍儿有光。后来狄初拿过相机一看,在祁迟心虚的眼神里冷笑一声。
  祁迟相机里的照片,十有八九都是温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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