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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16)

作者:靡宝 时间:2020-10-25 08:40 标签:甜文  情有独钟  校园  业界精英  

  孙明珠是女孩子,心思细腻,还好些。王高才傻不拉唧一半大小子,说话向来遮前不顾后的,最开始的时候可把盛朗惹得直磨牙。
  后来林知夏请孙明珠和王高才吃了一顿冰淇淋,替盛朗道歉,又划下了一道警戒线。
  “那家伙人不坏,就是自尊心特别强,只要不碰到他家那一团乱七八糟的事,他挺好相处的。”
  为了证明,林知夏特别指挥着盛朗帮孙明珠的奶奶把家里坏了的灯泡全换了。
  孙奶奶很是把盛朗夸奖了一番,还特意做了一大笼肉包子送过来。
  盛朗活了十三年,斥骂听了满满一车斗,却还没怎么挨过夸奖。他红着耳朵,蹲在林家门口啃着香喷喷热乎乎的肉包子。
  林知夏路过,顺手薅了薅盛朗的脑袋。盛朗的耳朵抽了抽。
  在林知夏的约束下,盛朗有生之年第一次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
  林知夏给盛朗念咒语似的下了很多约束,让这个少年学会许多为人处事的基本道理。没有什么科学的教条,全都是林家父子从坎坷的生活里学来的经验。
  许多话,盛朗也从外婆或者老师口中听过,却是在两个耳朵之间穿隧道似的过去了。唯独林知夏的话,钻进了他的脑子里,在里面扎了根。
  “我知道有些事你很计较。提这些事的人呢,有些是真缺心眼,比如王高才那傻鸟,有的是故意刺激你。其实你越有反应,刺激你的人就越快活,你一开头就让他们赢了。”
  “那不就该揍回去吗?”盛朗粗声问。
  “揍人不是只能用拳头呀。”林知夏耐着性子,心想我就当是在训练狗上厕所吧。
  “那么麻烦。”盛朗一脸不屑。
  “那是你没有尝过用脑子报复的爽。”林知夏说。


第12章
  孩子们的友谊其实是很好建立的。
  帮助这四个孩子建立牢固友谊的,是一台游戏机。
  王高才的老爸从外地来看他,送了一台最新款的索尼游戏机。
  游戏机前脚进门,后脚就被王高才他妈刘姐拎着从窗户上扔了出去。
  “整天不写作业,就知道打游戏!你再嚷嚷我连着你一道扔出去!”
  王高才不敢和太后理论。
  他溜出家门,从楼下草丛里把游戏机扒拉出来,打算把它先寄放在孙明珠家里。
  “要不打开试试,看有没有摔坏?”林知夏随口提议。
  游戏机一打开,就好像开启了什么神秘的魔咒,四个小少年齐齐地在电视机前坐了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
  林知夏还好些。他虽然喜欢玩,但是不沉迷。打工和写完功课之余会去玩两盘,不玩也不想得慌。
  孙明珠则因为技术太烂,队友总被她拖累惨死,大伙儿都不乐意和她组队玩。
  盛朗和王高才两个人,却是在游戏里找到了灵魂伴侣。
  一个勇猛剽悍,一个敏捷机智,居然配合无间,灵活多变,是十分难得的好搭档。
  打起游戏来,盛朗倒不像平日那么独,居然能听王高才的指挥突进或者后退。而王高才也不像生活里那么怂,不仅上蹿下跳大呼小叫,急了甚至能朝盛朗大骂。
  骂完了,才觉得不对劲,出了一身冷汗。
  “干吗?”盛朗用他冰凉的绿眼珠瞥了王高才一眼,“这局还没完呢,不玩了?”
  “玩!玩!”王高才回过神,急忙抓住手柄,有种虎口脱险、劫后余生的虚脱。
  林知夏和孙明珠在旁边看得面面相觑。
  林知夏后来问盛朗为什么不发火。
  盛朗说:“王高才打游戏有他的一手,他骂得对,我就服气。游戏里的规矩是不同的。谁玩得好谁就是老大。”
  “你居然会认王高才做老大!”林知夏大笑,“哎呀,我要去告诉王高才……”
  盛朗一个狼扑,从身后把林知夏压在沙发床上,用力捂住他的嘴。
  “我说的是游戏里!游戏里!你敢去嚷嚷,我就……我就……”
  是把林知夏打一顿呢,还是和他绝交呢,盛朗半天说不出来。
  林知夏笑得快岔气,使劲挣扎。盛朗个头比他高大,他一时挣不脱,就干脆去挠盛朗的胳肢窝。
  盛朗冷不防中招,气愤大叫:“你这是出阴招!太缺德了!”
  说着,如法炮制回去,手专往林知夏皮肉嫩的地方去,狠狠地挠了一回。
  林知夏还真是皮娇肉嫩,很不耐挠,稍微一被碰就浑身缩起来,哎哟直叫。
  盛朗觉得好玩极了,上下齐手,就想看看林知夏哪里挠不得。
  “不闹了!不和你闹了!”林知夏笑得喘不过气,像条虫似的拱来弹去的,居然没哪儿不敏感。
  “就这样你还敢挑衅老子!”盛朗乘胜追击,又抓着林知夏的脚踝,去挠他的脚板心。
  “卧槽!”林知夏大笑,一脚蹬在盛朗的脸上,差点把他鼻子给踹歪。
  两个男孩扭成一团,从沙发床咚地跌到地板上,还把桌子撞得呲一声滑去一边。
  “好啦。”林安文在卧室里敲了敲门,“这都几点了?楼下邻居要上来敲门了。赶紧洗了睡了吧。”
  盛朗这才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两人都闹得一身热汗,满脸通红。
  男孩子家也不讲究,一起脱光了钻进浴室里。
  花洒里流出来的自来水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十分温暖,冲头浇到脚,冲走了泡沫和汗水。
  林知夏搓着澡,又发现了一个平日没注意的事。
  “哟,盛朗,你这本钱……有点足呀!”
  盛朗正搓着膀子,闻声很自豪地挺了挺胸膛,大大方方地让林知夏观摩。
  “这得感谢我那个不知道死哪里去了的亲爸。”盛朗这个时候倒是不大忌讳这个话题,“老外那都很大,那老头虽然没养过我,但是遗传给了我一些好东西。我告诉你,游泳队里,高年级的师兄们没一个能比得过我的!”
  林知夏啧啧。
  他这方面就没什么可炫耀的,所以由衷地羡慕盛朗。
  盛朗嘚瑟完了,也客气地回了个礼:“我看你的也还行。我们都还小,将来还能长的。不用这么早就‘弃绥’。”
  “……”林知夏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气馁,那个字念馁(nei)。你个文盲!”
  虽然文盲但是拥有傲人大鸟的盛朗不以为然。
  -
  总之,打一起打游戏后,盛朗对着王高才和孙明珠,戒备的姿态一日比一日减弱,话也比过去多了。有时候他的态度甚至算得上和气,可把这两个人感动得鼻头发酸。
  有一次盛朗路过,碰到有小混混冲穿着新裙子的孙明珠吹口哨,还顺势一脚把人给踹进了金河里。
  孙明珠特别感激。她觉得盛朗虽然脾气不好,但是人品很正,讲义气。
  可惜这样的日子没过几天,游泳队开始训练,盛朗得归队了。
  归队那天,林知夏送完了奶,陪着盛朗坐上了开往新城区的公交车。
  他们坐了很长一段路,中途还换了两趟公交车,才终于抵达市体校。
  新城区的一切都是崭新而且整齐的。
  街道那么宽敞干净,高楼挺拔巍峨,绿植修建得工整精致,炽烈的阳光在玻璃墙之间跳跃。
  连路上走的人都要比旧城区更加体面。
  尤其当公交车经过金融区的时候,正是中午,衣冠楚楚的男女从高楼华厦里走出来,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自信和傲气。
  “你将来会和他们一样吧?”盛朗不禁对林知夏说,“也打扮成那样,在这样的大楼里工作,可气派了。”
  林知夏这么会念书,将来会有名校和好工作等着他。
  他会穿着雪白的衬衫和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坐在有落地窗的明亮办公室里,还会往身上喷古龙水。
  没想林知夏一撇嘴:“别看他们人模狗样的,其实都是打工仔而已。真的大老板,才不会挤成一堆去吃路边的小店呢。我将来要成为大名人,赚很多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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