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校老大是个O(29)
“育O这届最强的也就是个A级的狐狸。”
“害,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前两年还有SS级的O呢。”
“你说分化成美洲豹的那个?那可是Omega的极限了,几百年才能见一个好吗!”
而这时,余茸突然听到不远处一个Omega女孩嚎啕大哭起来,哭得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我……我分化成……兔子了呜呜呜……”
周围人看她的目光怜悯极了,有好几个Omega都忍不住跟着掉眼泪。
“小美也会得抑制剂免疫症吗?”
“是有一半几率……”
“那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趁发情前赶紧嫁出去啊,不然就要摘除腺体了!”
“来得及吗?半个月内就要找到老公,还得是个Alpha。”
“硬着头皮找呗,唉,太惨了……”
余茸听着那些残忍的对话,手脚冰凉。
他父母给他找得结婚对象是个Beta,根本帮不了他。
也就是说,他现在不但背上了一笔还彩礼的债,还要面临摘除腺体的危险,可他根本没有钱做手术。
又或者在发情前,去找到一个愿意娶他且不离不弃的Alpha。
那岂不是比借钱做手术的难度更高?
蓦然,余茸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的模样,心跳漏了一拍。
他会愿意吗?
***
时隔3年,育A校史上第七位SSS级分化者出现——顾忱松。
一时间,校园论坛上炸了锅。
[是雪狼唉,好帅!]
[全属性都增加了,难怪校草最近颜值又提升了]
[不过提升最高的听说是智力值。]
[艹,他还需要加智力?完全不讲道理]
[对了,方天宇分化成什么了?]
[野马,A级]
余茸找到方天宇时,他与往常不太一样,身边没有任何Omega的簇拥,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学校人工湖边的长椅上,呆滞地望着湖面。
“天宇哥哥?”
方天宇没有应答,平静得宛如一座雕像,显然他因为自己过于普通的动物属性失落至极,今天并没什么心情营业。
余茸只能没话找话:“听说你分化成野马了,真厉害,耐力和体力提升应该都很大吧,可以转型练长跑……”
方天宇被突然戳到了痛处,语气满是不耐烦:“我转来育A,难道就是为了继续练体育的吗?”
余茸从未见过方天宇如此失态的样子,吓得一怔:“……为什么不练?你那么有天赋。”
为什么?
这问题简直蠢得让他无语。
体育他能练一辈子吗?到时候除了一身伤病,最多只能做个碌碌无为的教练,这不该是他方天宇的人生。
“我还有别的规划。”方天宇冷冷道。
“什么规划?”余茸有些意外也有些好奇,“我能帮你什么吗?”
方天宇转头看了看余茸那认真的样子,只觉得好笑,这个比他还穷的小子,能帮他什么?
方天宇懒得再跟余茸在这个问题上扯下去,直接岔开了话题:“对了,你分化成什么了?”
余茸想了想,还是没有对方天宇说谎。
“……兔子。”
方天宇:“……”果然是贫民中的战斗机。
余茸误将方天宇神情中的嫌弃当成了同情,反而安慰道:
“没关系,我现在已经可以接受了,人总要面对现实的!只是如果我真对抑制剂免疫了……”
听余茸说道这里,方天宇脑中的一级警报瞬间拉响。
很显然,他眼前的这条鱼,想越界!
方天宇拥有过无数Omega,自然不介意尝尝余茸的味道,但余茸偏偏是只兔子,尝一口,这辈子就要绑死他。
他来育苍,目的只有一个,挑个好掌控的富家Omega助他飞黄腾达。
余茸这种低贱的身份,又怎么配?
不过是个能帮他结识秦峥嵘的工具人罢了。
“才一半的几率,你不要太杞人忧天了。”方天宇敷衍着。
“可是万一……”
“万一也总有办法嘛。”方天宇笑了笑,半哄半骗道,“最近帝国不是在研发一种专门针对抑制剂免疫症的新药吗?据说顺利的话,很快就可以试用了,我有一些人脉,应该可以帮你申请到第一批的名额。”
“有药?真的吗?”余茸又惊又喜,只是转念一想,又不禁为方天宇担心,“会不会给你填麻烦啊?”
方天宇温柔一笑:“再麻烦又能怎么样,为了你就值得。”
第26章 第二十六天装A
高二五班本次月考地理成绩超常发挥,第一次平均分击败十班,拿了全学年第一。
放学后,余茸才忐忑地拿出手机,打开App查询成绩。
当看到自己的分数时,他捧着手机的手都不由地颤抖起来。
85分——竟然在平均分之上?!
“顾忱松!我这次……”
余茸还没来得及将报喜的话说完,右手一沉,手心多了一个长条形的小盒子,是顾忱松塞的。
“拿着。”
余茸低头看着手中精美的盒子,愣了一下:“……送我的?”
“嗯。”顾忱松应得冷淡,目光却掩饰不住期待,“拆开看看。”
那是顾忱松给他进步神速的小弟子的奖励。
在月考交卷时,顾忱松曾扫了一眼余茸的答案,估出了分数,这份礼物他已准备了好几天。
盒中躺着一支钢笔,与常见的银色、黑色的金属钢笔不同,这支笔是木质的。
透着淡淡光泽的紫檀木笔身,内敛沉稳,磨砂质地的金属笔帽,简约精致。
余茸不懂笔,说不出它好在哪里,却武断地认定这绝对是世界上最好看最有气质的钢笔。
“好漂亮啊……”余茸惊喜地将钢笔拿出,小心翼翼地把玩,甚至显得有些手足无措,笨拙得仿佛生怕自己稍微用力,就会弄坏这件艺术品,“你在哪里买的?”
顾忱松没有回答,只是反问了句:“喜欢吗?”
余茸连连点头,顾忱松满意地勾起唇角。
这支笔并不是他买的。
异国初秋的午后,篮球场人声鼎沸,每个篮架下都围聚着激烈争夺篮球掌控权的热血男孩们,唯有一个篮架,被一人单独占据。
那是个皮肤白皙的亚洲男孩,十二三岁,他接连投入了十几个三分球,没有一次失手,引来了不少围观的人,可他表情却始终没有任何波澜。
“小松!”不远处传来一声呼唤。
听到熟悉的声音男孩转身,一个高挑貌美的富家千金正站在他背后。
“姐?”顾忱松的目光终于有了些生气。
顾家二姐顾怡梨比她的幺弟年长18岁,虽已是年满三十的少妇,模样却像个20出头的小姑娘。
顾怡梨每年只能出国见弟弟一两次,但顾忱松却与她最为亲近。
“怎么又一个人打球啊?”顾怡梨嫌弃地在弟弟满是汗的额上抹了一把。
“习惯了。”
“你的同学呢?不一起玩吗?”
“他们啊……”顾忱松的目光透出了几分不屑,“玩不到一起去。”
这已不是顾怡梨第一次见弟弟落单,不由地有些担心:“该不会是其他同学因为你是外国人,都排挤你吧?”
顾忱松却冷笑一声:“想多了,是我讨厌他们硬凑过来,一个个蠢得要命,跟他们多说一句话都是在浪费时间。”
看着从小被丢在国外长大的弟弟,如今变得如此冷漠孤僻,顾怡梨更是心疼,只能苦口婆心地劝道:
“小松,朋友是不分聪不聪明的,在一起相处得舒服开心就好。你应该多尝试接受他人,或者遇到了喜欢的小伙伴,还可以主动出击。”
“主动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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