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不对心(34)
“我的确不是同性恋。但是,如果是你的话,我愿意试试,怎么去爱一个男人。”江远的一双眼睛亮亮的,让唐乔想起小时候在静谧的夏夜,只要仰头就能见到的漫天星光,“你愿意陪我试一试吗?”
唐乔的睫毛颤了颤,最后,他弯起唇,在江远的嘴角亲了一下,接着,他挽起江远的胳膊,向冷饮店里所有看热闹的人宣布:“他是我男朋友了。”
周遭顿时响起一片欢呼声,江远在一群学生“亲一个”的起哄中,晕乎乎地低头亲上唐乔的唇。
他想,今年的春天,的确太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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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带我来吃这个?”
郑平洲诧异地看着面前的M记,心情复杂地转头看向贺怀景,再次确认贺怀景是否弄错了地方。
贺怀景笑了起来,颊上露出两个小酒窝:“对啊,就吃这个。怎么,别告诉我郑导从小养尊处优,没吃过这种垃圾食品?那也太不食人间烟火了吧!”
“我当然吃过……”
郑平洲小时候确实是不太吃这类东西的,但在他去美国的两年里,因为没时间下厨,为了方便,经常在公寓楼下顺手买点麦当劳当饭吃。让他心情复杂的显然不是麦当劳,而是贺家小少爷竟然带他来这种地方,实在落差太大——他原本还以为,不说是像静时轩这种高级餐厅,也最起码会是吃个日料什么的,没想到贺怀景竟然会带他来满大街都是的快餐店。
贺怀景推开门,道:“那还等什么,走哇!”
他们挑了个窗子旁边的座位,等取完餐回来,郑平洲看着坐在他面前大快朵颐的贺怀景,不由怀疑起贺家到底有没有像贺怀章说的那样照顾这小孩,有没有给贺怀景吃饱饭……不然为什么一个汉堡都能让他吃得这么香?
他甚至脑补了一出在外做好哥哥,回家就虐待病弱弟弟的恶人戏码,甚至开始考虑下部电影拍这个素材的可行性。
贺怀景吃了大半个汉堡,抻着脖子喝了口可乐,才发现面前的郑平洲一口没动,他眨眨眼,说:“吃啊,你怎么不吃?这么好吃的东西,再不吃就凉了啊。”
这话给郑平洲逗乐了,他边拆开盒子,边问贺怀景:“就一个汉堡和可乐,怎么就好吃成这样?”
“嗐!这你就不懂了吧,所谓吃不着的东西永远是最香的,我呀,在家都快被我妈和我哥给管死了,他们成天就让阿姨炖鸡汤啊补汤啊,从来不让我吃这些。天天吃得那么清淡,我都快以为天底下所有东西都是没什么味道的了,直到有一阵子我去上学,有个同学给我带了对鸡翅,我才知道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贺怀景把剩下的汉堡吃了个干净,拿了张纸把嘴边沾着的油擦干净,接着道:“好不容易我才说服我哥,不要让我跟你来吃饭的时候带保镖,不然他们肯定回去告状,说我吃这些东西了,我少不了挨骂。”
郑平洲心下了然,应该是贺怀景的病不能常吃这些油腻的东西,他摇摇头,无奈地笑了起来:“完了,我怎么好像总在帮你做坏事。”
“什么叫坏事,这叫让我开心的事!”贺怀景支着下巴,说起生死来他也笑眯眯的,好想谈论的是别人一样,“反正我也不知道能活到什么时候,能开心一天就算一天呗,我家人就是想不通这点,才总小心翼翼的。其实有什么必要——活着的时候把想做的事做完了,死的时候不留遗憾才好啊。”
郑平洲皱起眉,刚想反驳,就听见身后有人叫他:“郑平洲?是你吗,郑导?”
他回头,见到一个捂着嘴的女孩子,意识到可能是遇到粉丝了,便点了点头。那个女孩尖叫一声,接着掏出纸和笔凑了上来:“郑导,我真的超级喜欢你拍的电影,《七月夏》我已经四刷了……天哪,怎么会在这里遇到你,可不可以请你给我签个名?”
“可以。”
那时候的郑平洲没有想到,遇到这个粉丝,会引起之后那么多的麻烦。
第三十一章 蛋糕
贺怀景意犹未尽地吸了口可乐,他很少有机会吃快餐吃到撑,一下子吃了那么多油腻的东西,忍不住小声打起嗝来。他缓了缓,看着那个粉丝离开的背影,羡慕地讲:“哇,你真是很出名,哪里都遇得到粉丝。”
“我又不是明星演员,要那么多粉丝干什么。”郑平洲抿着唇,过了好半天才接着说,“只要有人愿意看我拍的电影就行。”
“你的电影我看了好几遍了,我觉得你是个很有天赋的导演。”贺怀景往前坐了坐,挺直身子好奇地问,“你是怎么想到走这条路的?”
郑平洲不太愿意和他谈论这些事,打算委婉地将这个问题避过去:“贺先生,我答应你来吃饭,但应该没有答应你做陪聊吧。”
“说说嘛,我好奇。毕竟我还从来没想过做什么事,也不知道以后能做什么……”说到这,贺怀景眉眼间笼上一层惨淡的愁云,他自嘲道,“毕竟我这身体,你也知道的,大抵也是做不成什么事的。”
贺怀景这番话让郑平洲的眉头重新拧了起来,他心里难免对这个顽疾缠身的男孩生出同情——在这个活到七八十岁很普遍的年代,贺怀景还只是上大学的年纪,就要面对生命不知何时会提早终结的现实,实在不是件轻松的事情。郑平洲自问,如果换作是他面对这一切,他不一定会比贺怀景勇敢。
“我家里都是从政的,他们当然把这种期望放在我身上,尤其是我父亲,从小他就给我灌输这方面的思想。我原来也没什么想做的,如果不是去看了那场电影,我可能就会沿着父母给我规划好的人生走下去了。”
他初三的时候,周渺曾经带着他去看过一场复映的电影《美丽人生》,他被情节深深地吸引,电影的每一帧都在牵动他的心弦,让他为这种动与静、时间与空间、造型和节奏综合在一起的艺术所震撼,也燃起了他对电影这门第七艺术的兴趣。
那是他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了,电影是拥有能轻易攫取人心神的魅力的。
不过,他对电影感兴趣,其中也有一小部分的原因是关于周渺的,郑平洲还记得,他在电影即将结束时,借着微弱的灯光,看到周渺悄悄地用手指擦了下眼角。
他记得散场后,他问已经在读大学的周渺“父亲真的死了吗?”周渺沉默了很久,摸了摸他的头发,给他买了一盒多拉在雨夜里想了很久的巧克力冰淇淋。
“但是有人带我看了场电影,让我找到了真正想要去做的事情。有的时候,喜欢就是一瞬间的事,而持续下来、长长久久的喜欢,就会变成兴趣。”郑平洲定定地看着贺怀景,轻声道,“你只是还没有遇到你的兴趣,或早或晚,你会遇见属于你的‘长久的喜欢’。”
贺怀景愣了好一会儿,才笑着说:“好吧,那我就等着吧。”
两个人吃完饭,郑平洲把贺怀景送回了贺家,开着车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七点钟了。他本以为家里没人,没想到从车库上去,发现家里的灯亮着。当他打开门,看到暖黄色的灯下,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男人,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了几下。
周渺难得回家这么早,他穿着淡灰色的家居服,不知道是灯光映的还是衣服衬的,露在外面的皮肤呈现一种玉样的温润感。他一条腿屈着放在沙发上,另一条搭在大理石的茶几上,是种很慵懒的姿势。周渺听见声响,撑着下巴的右手微微一动,转过头去看门口的人,只是按遥控器调台的左手没有停下来,电视传来的声音因为频繁换台而显得断断续续的:“回来了?和人在外面吃的饭吗?”
“嗯。”郑平洲将车钥匙随意扔在桌子上,看见了摆在桌上的盒子,问道,“这是什么?”
周渺扫了一眼,淡声道:“哦,我和梁嘉言去了个最近新开的高档甜点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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