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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67)

作者:谦少 时间:2018-08-06 21:26 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豪门世家 游戏


    只有他还在这里。

    而且他这辈子都会在这里。

    往后的人生,一眼就可以看到头,平坦,或者说平庸,他可以谈几场恋爱,或者几十场恋爱,他可以花很多钱,可以开昂贵的跑车,入最高级的会所,这些让普通纨绔醉生梦死乐不思蜀的生活,于他来说,却是最大的讽刺。

    他是狼,他注定要在月夜飞奔,注定要撕碎猎物的喉咙,他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要奔跑,要厮杀,腥风血雨也好,筚路蓝缕也好,他有锋利爪子,他有尖锐獠牙,只要放他出来,只要让他去杀,他甘之如饴。

    然而他被关在笼子里。

    他才十九岁,他还有几十年的人生,本该有着无尽可能的人生。他并不比他那些兄弟姐妹中的任何一个人差,他骨子里流淌的血液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优秀。他在任何一个团体里都是领导者,他去玩个网游都玩成了帮主。

    但他也只能玩个网游而已。

    -

    而这,大概就是他不愿意和那个人好好说话的原因。

70打球

    其实程曦是个很吃亏的人。

    大概是骨子里的血性,他从来不和人示弱,更别说把那些能赚同情分的事拿出来说,这些事,除了和他一起长大的沈泽和易云攸知道个大概之外,其余的朋友大都只知道他不太喜欢提起自己父母,但从他的生活用度看,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猜到,他父母绝对不会是什么等闲之辈。

    但林郁恰恰是那个没有常识的人。

    程曦说什么,他就信,程曦不说了,他也不追问,就算程曦骗他说会告诉他自己不开心的原因,最后却只打了个他怎么都猜不透的哑谜,他也不怪程曦,想了想,又提议:“那我去买巧克力给你吃啊。”

    程曦双手枕着头:“我不喜欢吃巧克力。”

    “但是巧克力可以让人的心情变好。”林郁正准备解释一下巧克力里的化学成分,却被程曦阻止了。

    程大少爷用手指按住他嘴唇:“嘘。”

    林郁的耳朵尖慢慢红了。

    “睡觉吧。”程曦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可是……”林郁准备说出现在的确切时间。

    “没有可是。”程曦勾住他肩膀,把他扳下来,让他安稳躺在自己身边:“我很累,睡吧。”

    林郁虽然还有满肚子疑问,但是为了不打扰程曦,还是乖乖靠在床上。

    窗帘没有拉上,正是下午,阳光明亮,暖融融照在床头,空气里有微尘乱飞,风吹起窗帘,时不时拂过林郁的脸颊。岁月静谧,蝉鸣阵阵,一切都刚刚好。

    林郁睡过去之前最后一个念头是:等会一定要起来把窗帘拉上。

    -

    醒来已经快天黑了,程曦已经洗完澡,正站在衣柜前换衣服,房间里光线暗了下来,但还是可以看见他换的是一件火红色的球衣。

    “你要出去打球吗?”林郁茫然地问。

    “嗯,约了几个人。”程曦把球衣套上,坐在椅子上穿鞋:“起来了就快去换衣服。”

    “换衣服?”林郁睡得有点迟钝。

    “你太瘦了。”程曦毫不留情地对他的体型进行批判:“弱得跟小鸡仔一样的,你这就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以前被人欺负了都只能挨打吧。”

    林郁摸了摸翘起来的头发。

    “我不打架的。”他说:“而且也没人打我,一般都是骂我而已。”

    程曦把一件球衣劈头扔了过来。

    “穿上。”

    林郁拿着球衣看了一下,决定坐在床上换衣服算了,反正他和白小胥在寝室也是这么换的,夏天的时候白小胥还经常穿着一件白色的小内裤从床上爬下来喝水。

    林郁的体格是偏瘦的那种,常年不见天日,所以非常白,林妈妈虽然是个女强人,却把他照顾得很好,从小到大没有受过什么伤,所以整个上身没有一点疤痕瑕疵,真的是玉一样白。

    程曦别开了眼睛。

    “穿好了就赶快下楼,带你去拿球鞋。”

    程曦说的不是买,是拿,等他们走到篮球场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球场边等他,都是身高很高的男孩子,一个个晒得皮肤黝黑,看见程曦来了,都咧开笑容来,露出一口白牙。其中一个稍微矮一点的,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比周围那些人都白一点,手上还提着一个新的鞋盒。

    “他们是校篮球队的,王勘是队长。”程曦指了指提着鞋盒的男生,依次为林郁介绍其余的人:“陈勇,于乾,秦子郊。”

    那些人都朝林郁笑。

    “这是你弟弟吗?”王勘笑眯眯地问。

    “不是,”程曦勾着林郁肩膀,笑得阳光灿烂:“是我童养媳。”

    -

    学校的露天篮球场是有路灯的,一到晚上灯火通明,打篮球的人也多,还有出来散步的女孩子坐在观众席上看,整整六个球场里,林郁依靠自己天生手脚不协调的优势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连耐心比较好的王勘都感慨:“像这么笨手笨脚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跑起来手脚同边也就算了,篮球拿不住也算了,竟然连运球都学不会,程曦拿了篮球让他拍,他一个失手,篮球直接从地上弹起来,险些把他眼镜都打下来,还好程曦手快,把球截住了。

    林郁自知自己运动水平太低,默默地低头站在程曦旁边,嘴里嘟囔着:“弹性势能逐渐减小,动能逐渐增加,弹性势能转化为动能……”

    “又在念什么经?”程曦一手夹着篮球,眯着眼睛看着他。

    “我在算篮球的运动路线……”林郁小声辩解:“不是念经。”

    程曦无奈地笑了。

    “而且,”林郁抬头看了一眼程曦表情,觉得应该算是心情不错,于是小声建议:“我觉得我没必要学打篮球啊。就算有人要打我,你也会帮我打回去啊?”

    程曦伸手揉了揉他头发。

    “那要是我不在的时候呢。”

    林郁看着他:“我会尽量跟在你身边的。”

    程曦的手仍然放在他头上,只是没说话。

    过了一会,他才低声说:“去坐着吧,我打球给你看。”

    -

    程曦的篮球打得很好,这个林郁很早之前就知道。程曦是那种做每件事都能做得很好的人,因为他足够聪明,体格也足够好,像这样的人,很容易打进一个团体,更容易成为领导者之一。

    林郁坐在看台上,旁边人并不少,还有两个女生捧着奶茶在指指点点,隐约听见程曦的名字,时不时还爆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

    PAD并没带来,他找不到事做,环顾了一下周围,准备背一下今天记的GRE词汇,结果转头就看见王妍。

    不管在哪里,这女生还是一样漂亮耀眼,林郁说过她像浣花,因为她确实像,就算现在剪短了头发,仍然明艳得让人不能直视。天气并不算热,她穿了一条长裙,很独特的烟灰色,裙摆像雾一样萦绕着她纤细小腿,就算林郁这种没什么鉴赏力的人,也觉得很好看。

    王妍显然也看到了他。

    “喂,那个书呆子……”她走到林郁身边,在看台上坐下来:“你怎么也在这里。”

    “程曦带我来打篮球。”林郁老实地告诉她:“但是我学不会,他就让我看他打。”

    王妍露出意料之中的笑容,没再说话,转头看程曦。

    穿着红色球衣的少年,身形矫健得像猎豹一样,在人群中左冲右突,一个假动作晃过于乾,然后高高跃起,把篮球抛进篮筐。

    过了一会,王妍看了一眼林郁。

    “他朋友里从来没有过你这款,你们怎么认识的?”

    “玩游戏认识的。”林郁有点心虚。

    “天之涯吧?”王妍冷笑:“那个宛然一笑现在和他分手了吧。”

    林郁点头。

    王妍打量了他一下。

    “你有没有听过玉玲珑这个名字?”

    林郁老实地摇头。

    “神州陆沉呢?也没听过?”

    “神州陆沉听到过。”林郁不会骗人:“他们说他是逐鹿的创始人之一。”

    “他还是冥皇的创始人之一呢。”王妍嗤笑:“你们不是要打帮会战了吗,马上就会遇到他们了。玉玲珑也在一区,估计见到程曦又有一场好戏。”

    林郁其实听不太懂,不过也跟着点头。

    “上次程曦的生日聚会,陆沉没有来。他和程曦闹翻了,他妹妹就叫陆玲珑,你以后有机会遇到的。”王妍莫名其妙说了一大堆,忽然抬起头来:“哟,怎么不打球了。”

    “看见个疯女人,所以不想打了。”程曦站在她和林郁面前,黑色头发湿漉漉的,他的眉眼英挺,怎么样都好看,连生气的时候都耀眼。

    “我和小鱼说话,关你什么事。”王妍一遇见他就变成刺猬:“你上次被拳头打傻了吗?”

    程曦冷笑了一声。

    “小鱼,去帮我看衣服。这女人是个疯子,以后看见她要躲着走。”

    “程曦你个神经病!”王妍跳脚。

    林郁乖乖地按程曦的指点给他看衣服去了。

    “以后别在我面前晃,看见你就心情差,真的。”程曦嘴下不留情。

    王妍气得说不出话,抓过手提包朝他砸了过来,被他握住了手腕。

    “劝你一句,适可而止,”程曦神情冷漠:“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

    这天回去的路上,对话是这样的。

    “王妍跟你说了什么?”

    “他说神州陆沉在冥皇,然后又说玉玲珑,还说了一个叫陆沉的人,还有一个叫陆玲珑的人,说我以后会碰到他们。”

    “所以她跟你说了四个人吗?”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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