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不如许愿[快穿] 上(189)
一次交锋,就已经知道占不到便宜。
斯蒂文收回了那几乎没有受到损伤的树枝,看着对方归鞘的剑笑道:“反应真快。”
“是你给了我信息。”许愿看向转身立到身旁的青年笑道。
他看似轻巧的走过来,其实不管是步伐也好,还是握着树枝的姿态也好,都处于随时准备发力的状态。
“嘁……”斯蒂文轻嗤了一声,看着那站在练武场中心杀气腾腾刺出每一剑的少年笑道,“他的专注力很不错。”
“你刚才跟他说什么了?”许愿打量着那仿佛每一剑都恨不得刺扎实的少年询问道。
斯蒂文话语轻顿笑道:“没什么,只是说你在一旁看着而已。”
许愿看着身旁轻描淡写的青年,眸中划过了暖意轻笑道:“谢谢。”
他虽然不知道斯蒂文跟拜伦说了什么,他们又交流了什么,但拜伦的状态比之前那样执念到几乎无法拉回的状态要好上很多。
世人皆在自渡,但有时候也需要人点拨,而他无论做什么,似乎都无法扭转少年的心态,但斯蒂文却似乎让他从那种执念中解脱了出来。
“不客气,也是他自己找上来的。”斯蒂文哪里不知道他在谢什么。
拜伦自己先跨出了那一步,才有交流的机会,当他始终沉浸其中不愿意倾听时,无论是谁说什么都没用。
而布兰德将他们带回来,终究是会有一份期许的。
“你的剑术确实比佣兵队的要好。”许愿笑道。
强盗们以数量取胜,佣兵团其实也难免依赖装备和数量,采邑制度虽然在逐渐为佣兵制度让步,但不可能要求人人都是顶尖的剑术高手。
“你不反对我教他?”斯蒂文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已经有了答案。
就像他回答拜伦的那样,布兰德不愿意教授拜伦剑术,是因为他的性情太过执念,杀人的剑握在太过执念的人手中,会是一种不可控的灾难,但他猜测着,却还是想求证一下。
“为什么要反对?”许愿看向他笑道,“你有自己的判断能力。”
斯蒂文指尖微动了一下,在察觉自己的心跳时侧开了视线道:“但我也会有点犹豫,他说将来要去杀海盗,那可是相当危险的路,你不会担心吗?”
“那是他自己决定的路,只要他认为是值得的就好。”许愿看着那认真刺出每一剑的少年笑道。
只要不是害人的事,无论走上什么样的路,都由他自己决定,外人无法干涉太多,只能尽量减除他心中的执念和冲动带去的不稳定因素。
斯蒂文看着他的眸,垂眸轻笑了一声,他的确并不后悔自己做出的选择:“对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达萨克城要举行游行大典,想邀请你一起去。”许愿看向他笑道。
“那个把钱都花在衣服上的国王炫耀衣服的大典?”斯蒂文当然听说过达萨克城的传闻,甚至还去看过一次,并努力抑制住了自己的心痒,没去那位国王的更衣室里参观一次。
否则他一定忍不住想去拿上几件,或者从上面扣下几颗宝石。
许愿闻言失笑,颔首道:“是,不过今年跟以往会有些不太一样。”
“嗯?”斯蒂文语调微扬,来了些兴致,“有什么不一样?”
“我觉得在去之前保持神秘感会比较有趣。”许愿笑道,“你可以自己去瞧。”
他的话直接让斯蒂文的兴致变成了有些抓心抓肺的痒意,能够让布兰德这么保密的,一定很有趣。
“好吧,什么时候出发?”斯蒂文选择不再追问,而是保有这种神秘感。
“三天后。”许愿答道。
三天的时间准备,从农场出行时却不仅有许愿,斯蒂文和富宾恩三人,当然,除了随行的佣兵,还有数位已经接近成年的少年和少女,其中就包括拜伦。
他们的年龄不一,个头也不一,样貌各有参差,却都打理的很是整洁。
而再隔最少一年,最多三年,他们就会离开收容所,独自或结伴去外面的世界。
在那之前,让他们多看看外面的世界对于未来的适应是有极大的好处的。
斯蒂文向来不怎么置喙布兰德关于这一方面的决定,他在意的是从农场出发的车队跟那堪称浩浩荡荡的仪仗队汇合时那巨大笼子里关着的生物。
……
达萨克城的游行大典在即,城市里也比以往要热闹了很多,各色的旗帜飘扬着,巡逻队十分自豪且警戒的行走在街道上,来往的仪仗队迎接着来自于各个庄园和城池的贵族和客人们,马车的络绎不绝看的人们眼花缭乱。
这样的大典几乎每年都会来一次,对于达萨克城的人来说本来已经不足为奇了,但据说今年他们的国王招纳到了两位十分顶尖的织工为他制作世间最美丽的衣服。
如果仅是这样当然是不足为奇的,因为国王每年展出的衣服都会被他称之为最美丽的衣服。
这一件衣服的独特和神奇之处在于,它不仅有着最美丽的花纹,不称职和愚蠢的人还会看不见它。
而王宫里据说有很多大臣和贵族们已经见识过它的美丽了。
“据说它拥有着顶级美丽的花纹和色彩,能够让人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沉醉在它的美丽之中。”
“天呐,真想看看它到底长什么样子。”
“真的有那么美吗?是什么样的花纹?”
“或许是真的,要不然不会有这么车队赶来达萨克城,贵族们明显都想瞧瞧它到底有多美丽。”
“我想我一定看得到。”
“我想国王一定对它十分满意,比洛格城主送来的那些金丝绣成的衣服还要满意。”
“那得有多昂贵?!”
仪仗队一趟趟的接送,车队穿行,挤满在路边的人们也在辨别着那些贵族们的花纹。
“罗伊纳伯爵。”
“诺曼子爵。”
“哦,天呐,那好像是来自于伊斯达尔城的图章。”
“连费奇国王也来了?!”
“这样的仪仗队真是太威武了。”
“你们说洛格城主会不会来?”
“我想不会,那位城主非常的神秘,几乎从不出现在人前。”
“真可惜,我还以为他一定会来看看能将他送来的衣服比下去的衣服呢。”
“我想以他的财富,或许并不会在意一件衣服。”
仪仗队穿行,人们眺望着,期待下一支出现的队伍能够带给他们更多的热闹和议论的话题,却在看到那重甲进入城门的队伍时有一瞬间的消弭无声。
飘扬的旗帜,黑色的重甲,甚至连高大的马匹上都覆盖上了十分厚重结实的盔甲,浩浩荡荡却又十分整齐的进入了城门。
即使其上染着一路带来的风霜,可这丝毫不能削弱他们身上所附带的杀气。
但让百姓们齐齐噤声的却不止这支雄壮的队伍和被护送而来的十分高大奢华的马车,以及其上的洛格城标志,还有一只被护送在队伍中的雄狮。
那是一只极其巨大的雄狮,即使被关在笼子里,看起来也有三四个成年男性堆叠起来的体格,却拥有着他们恐怕无法拥有的力量。
它悠闲的趴在笼子里,金色的兽瞳却在从那缝隙中打量着站在街边的人们,巨大的爪子安静的交叠着,却无人敢说能够挨得住它拍一下,更别说那隐藏在口中的獠牙了。
队伍穿行,只有在车队缓缓经过后,才有人暂且缓解过那被兽瞳近距离盯过后头皮发麻的感觉,发出了难以抑制的惊叹。
“天呐,真是太可怕了!”
“那就是传说中洛格城主的车队吗?没想到他真的来了!”
“那只狮子会是送给国王的礼物吗?”
“我想不会,国王并不喜欢狮子,反而会担心狮子咬坏或弄脏他的衣服。”
“但我喜欢,虽然它看起来凶极了,但也威武极了,我宁愿明天大典展示的是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