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个小说被评论大婆吓一跳,知三当三都出来了,差不多得了就会冲着更弱者一方挥刀,前夫那么垃圾你们略过不说是吧
前夫典型既要又要,明明有对象,也有条件交罚款拒绝匹配,但他还是和受结婚了,并且不给受孩子的共同抚养权,摆明冲着让受代孕去的。如果有孩子把受一脚踹了,留子去母和自己原来的对象在一起,只不过那一年婚姻保护期受没发情没怀罢了。
游客 的原帖:
前夫有钱有权,只要想就能拒绝匹配,受是交不起罚款不得不同意,谁掌握主动权不是很明显?
原对象真有本事怎么不找他亲亲老攻的茬?不找婚姻匹配系统的茬?找一个根本拒绝不了的人的茬?们大婆的脑回路总是这样,“打不了老攻我还打不了你”?大婆眼里,老攻最大,永远没错,永远小三最坏,欺负不了厉害的救欺负弱的,这就是大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