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27)
“我跟着你就安全,你别扔我好不?”宋捡的两只眼睛被火光烤得亮亮的,却看不清两米外。
男孩给母狼灌了一口水。“不扔,没有人,可以扔捡。”
营地的大篝火熊熊燃烧,张牧在帐篷里和副手们开会。“还没找到吗?”
“放出去十几个人了,还有没回来的,再等等。”副手们都是领头人的左膀右臂,其中一个说,“要是再找不到,就只能往更南方去找,可是……”
没有人接话,越往南,联盟军和野军的移动基地越多,地下掩体也多。但相对而言会更危险。
张牧抽了一口烟。“樊宇,你觉得呢?”
樊宇有些资历,他常年游走于各个营地之间,听说的消息也最多。“我没法觉得,实在不行就往南去,老弱病残全部抛下,没用的人留着干什么?”
“他们是人。”张牧提醒他,“我们也有变老的那一天。”
“能不能活到变老还不一定呢。”樊宇也抽了一口烟,“也别太悲观,还有几个探路人没回来呢。”
正当一屋子的人一筹莫展时,大帐篷的帘子被掀开了。掀帘子的人只站在外面,却不进来。
所有人一怔,狼崽子来这里干什么?
“喂,你怎么来了?”樊宇说,“不是给你晚饭了嘛,滚。”
男孩手里捏着短刀,迈进帐篷。
一瞬间,所有人都摸起了枪带上的真家伙。
男孩看着他们的枪,没有惧怕,今天自己并不是要伤害人类。“地下掩体,没有。”
“你他妈说人话!”樊宇吐了一口烟柱。
男孩看向张牧。“没有掩体,人会死。”
张牧给出手势,让大家别紧张,都把枪收回去。就算狼崽子真要伤人,屋里这么多成年人,制住一个孩子也是易如反掌。
“你想说什么?”张牧问。
“人会死,你们,都,会死。”男孩把他们看了一串,脸上从不大悲大喜,因为他是动物,从不会惧怕死亡,“我不会死。”
张牧皱了皱眉。“你是不是……想要说找地下掩体的事?”
男孩慢慢地点头,他必须快说,宋捡和狼群还等待他回去。如果自己回去晚了,小狗会害怕。“我和狼,去找。你们,都会活着。”
所有人听得一头雾水。可樊宇却听懂了,毕竟这是自己喂了好几年的狼崽子:“你是说,你带着狼去找地下掩体?”
男孩点头。
“真的?”张牧精神一震,“什么时候出发?”他不是过分相信男孩的能力,也不是轻率,而是转移迫在眉睫,多放出去一个探路人就多一分希望。
“等等!”樊宇喊,“狼崽子精明着呢,他永远不对人类平白无故示好,除非要交换。每一次捕猎回来都换我的物资,你们先听听他要干嘛。”
张牧想了想,也对。“你的条件是什么?”
男孩把短刀收回去,长头发里裹夹着沙粒,眉梢上也有几颗。“捡,和狼,都要活着。你们带,他们,一起转移。”
“我们带着宋捡和狼?”张牧问。
“狼受伤,狼,小。”男孩一字一顿,“你们,带,他们。我,就去找。”
帐篷外一声马的嘶鸣打断了帐篷内的谈话。张牧先带人冲出去,又有一名探路人回来了。
“找到了吗?”张牧奔向那匹马。沙漠马是非常稀有的资源,他又冲后面喊了一句,让狼崽子别过来。
因为那孩子身上的狼味太浓,会吓到马。
男孩站在帐篷外面,看着这一堆人朝马跑过去。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马背上的人就滚了下来,在地上抽搐。
马开始疯狂地打响鼻,前蹄猛踏。男孩被这种现象惊到了,别人或许听不出来,但身为动物,他听出来了,这匹马很恐惧。
它不是兴奋,它在害怕。
“怎么了?怎么了这是?”张牧刚想上去扶地上的人,那人从地上弹起来,双目血红,举着一把刀,朝着张牧扑了过来。
好在张牧反应够快,拿出家伙直接轰了一枪。他用的是霰弹枪,直接把人轰出几米远。“这他妈是怎么了!大家退后!”
男孩却往前几步,不对,马的嘶鸣还在害怕,一定还有什么东西,没有杀掉。
地上,已经被霰弹枪轰成筛子的尸体的后脑勺,突然膨胀,像要裂开。
第21章 捡要乖
“这他妈是什么!”一时间,所有的人都往后退。
张牧直接从腰带摘下了信号枪,对准了上方的天空,开了一枪。
一枚黄色的信号弹直冲向上,发着警示作用的耀眼光芒,照亮了流民营里每个人的脸,巨大的声响,叫每个人都听见了。
包括宋捡和那群狼。
所有人快速跑回各自的帐篷,把各自的孩子抱进去牢牢揽好,男人们拿起手头的武器站在帐篷里,不知道即将面临的危险是什么。
可领头人发出了黄色信号,这就是最大的警告。
宋捡也爬进帐篷,他看不清那颗信号弹,但是能隐约看出有个亮点飞上天了,特别亮。而且特别响,和张牧以前开枪一样吵耳朵。
小狼哥说过,要是听到这样的响声,就回帐篷里。狼会保护自己,不用怕。
可宋捡还是害怕,看不见发生的一切,这种恐惧感太大了。他抱着几只幼崽躲在母狼身后,又怕自己死,又怕狼死,又怕小狼哥不回来。
到底出了什么事?哥为什么还不回来?
男孩站在那些大人身后,透过人和人的缝隙,仔细观察发生了什么。那个人为什么要攻击张牧?他的脸为什么变成那么大?还有,他的脑袋为什么没有死?
自己必须弄明白,因为这些,会威胁到狼群和小狗的命。
张牧拿着枪步步逼近,心里正在琢磨答案。会不会是沙蚊?
“大家别动,如果真的是……那东西会飞出来!”张牧只听说过,却没见过。沙漠生物有许多,它们随着风暴迁徙,其中有一种叫做沙蚊。
外表和小蚊子差不多,但有成年蛤蟆头大,把卵产入人体,幼虫孵化后会在血液中吃出一条血路,直奔人类的大脑。这时寄主还没完全死亡,攻击性极高,且有使用武器的意识。而杀死寄主的最好方式,就是爆头。
同时将沙蚊一起干掉。
因为沙蚊是很难捉的,翅膀又足够尖锐,当它感知到寄主死亡,会第一时间破头而出寻找下一任寄主。它们是单性繁殖,每一只都是雌性,天生带卵。
一旦让它们飞出来,后果不堪设想。
“大家退后,退后。”
张牧说着,自己却步步上前,刚准备开枪,只听见一声皮肉破裂的声音,那个后脑勺上的大鼓包像会呼吸一样,起起伏伏了几下从内部裂开了。撕扯开的伤口像一个巨大的豁口,带血的沙蚊飞上了天。
当它飞起来时,男孩听到了嗡一声,听得非常清楚。这也是他十四年里从没见过的生物,只有牙齿和短刀和火,都不能应付。
“开枪!”张牧喊了一声。
有枪的人都开枪了,一时间,射击的爆声响彻沙漠,贴着沙面传到了很远的地方,仿佛把昏沉的沙土都震起来。沙蚊的速度非常快,而且不按照直线飞行,完全无法估算它的落脚点,没经过太多射击训练的流民只能预估它的轨迹,可每一颗子弹,都落在了沙蚊的速度下。
男孩看着那只带有翅膀的细脚虫子朝他飞来了,它翅膀上还有血。突然有一声枪响,那只虫子在面前几米爆开了,血到处都是。
男孩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像沾上血了。
张牧开完这枪已经没有子弹,他往后退了几步,一下子靠住了马的肚子。
刚才还在疯狂嘶鸣的马,终于安静下来。
这确实是沙蚊,等危机解除后,张牧带着人去检查尸体,头颅内已经被吃空了。只是他在进行尸检时,狼崽子也站在旁边,像根本不怕,眼睛一直盯着血肉呼啦的地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