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68)
“好好好,不给不给。”
阮久抱住他,拍拍他的背。
他花费好长时间,才把生气伤心到哭泣的赫连诛给哄好。
赫连诛强硬地要抱住他才能说话:“她不是我的母亲。”
“啊?”阮久一惊,“怎么这么说?”
“她只是生我,又没有养我。”赫连诛道,“我生下来的时候,她就把我丢给奶娘,我从来没见过她。”
“后来父王去世,我在丧礼上看见她。我从桌子下面溜过去,想牵她的手,但是她把我推开。她的指甲好长,就戳在我的脸上。”赫连诛指指自己的眼角,“好疼,我差点就被她戳瞎。”
“后来她和现在的摄政王,同太皇太后在朝堂上吵好几天,最后还是根据父王的诏书,叫我当大王。”
“我那时候就知道,如果不是因为她是和亲公主,如果她和太皇太后一样,是鏖兀人,她一定会自己当大王的。”
“我当大王之后,也没能留在尚京,而是一直在这里念书。她还是实际上的大王。”
“她一直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知道的,她和摄政王……摄政王是父王的亲弟弟,父王还没死的时候,我有一回溜出去想要看她,就看见……”
算,这件事情还是不要跟阮久说。
赫连诛看着阮久:“你是我的王后,你以后不准给她写信,这是你唯一需要遵守的。”赫连诛握住他的手,恳求道:“就这一条。”
阮久想想,最后点点头:“好吧。”
这个故事,和周公公跟他说的,可一点都不一样。
阮久问:“那你父王是个很好的人?”
“那当然。”赫连诛道,“上次在尚京祖庙里的时候,我应该带你进去看他的,不过当时我太难过。”
“噢,我想起来,那时候你哭。”
“不许说!”赫连诛拍他。
阮久大笑,赫连诛拍他的时候,戳中他腰间的痒痒肉,于是他笑得更厉害。
赫连诛以为他还是在笑话自己,用手肘压住他,把他压在榻上,严肃道:“不许笑!”
阮久紧紧地抿着唇角,然后又从唇角漏气:“扑哧……”
赫连诛低头瞧着他,眼中目光深邃又认真,然后他忽然道歉:“对不起,软啾。”
阮久一愣:“怎么?”
“我刚才还说,以后会很注意,只亲你的额头的。”赫连诛说着,就飞快地在阮久脸颊边亲一口,“可是我真的好想要一个小孩啊,好好对他,不会像我小时候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孩是没有小孩了,你这辈子都专心对软啾吧
第36章 喀卡卡卡
阮久拍拍赫连诛的脑袋:“那要是没有小孩呢?”
赫连诛漆黑的眼睛看着他, 认真道:“以后会有的。”
阮久“无情”道:“以后也没有。”
“那……”赫连诛把脑袋埋进他怀里,“那就没有吧,我专心对软啾好。”
阮久偷笑, 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拍了一下他的脑袋:“不是说了,五年之后再说这件事情吗?”
“我忍不住了。”
“忍住。”阮久捏扁他的嘴, “起来。”
“哦。”
赫连诛坐起来,然后把阮久也拉起来, 帮他理了理头发。
*
虽然赫连诛不让阮久给太后送特产, 但阮久还是让溪原当地官员给太后准备了东西,让使臣带回去。
都是阮久觉得好吃好玩的,大部分是梁国的东西。他觉得太后远嫁和亲, 应该会喜欢梁国的东西。
阮久还用牧草扎了一个小啾啾, 放在礼物里面。送一个小啾啾不算特产, 其他东西都是别人送的。
这时夏天已经快过去了, 牧草开始变黄,那只小啾啾有着鹅黄色的羽毛。
送走了使者, 阮久拿着太后给他的旨意,准备去一趟喀卡。
听说鏖兀的冬天很冷, 他想在秋天把赫连诚那里的事情查清楚, 然后就能赶回溪原过冬。
*
简单收拾了一些东西,就启程上路。
喀卡和溪原同在鏖兀与大梁的边界处,离得很近, 一天的马程。
草原上秋风凉爽,牧草枯黄,风吹过草地,再不是簇簇的声音, 而是唰唰的摩擦声。偶尔能看见土拨鼠抱着草果飞跑而过,还有开始养膘的圆滚滚的野兔从马蹄下滚过。
阮久一挥马鞭,马蹄便将干枯的牧草踏碎。
他很喜欢这个声音。
从早上出发,途中稍作歇息,第二天早晨就到了喀卡。
喀卡不是地名,而是鏖兀周边围绕的十几个游牧部落,其中一个部落的名字。
赫连诛道:“十多年前,喀卡进犯鏖兀,父王率兵击溃他们,收服喀卡,喀卡就变成了鏖兀的第一个下属部落。赫连诚十八岁成年的时候,太皇太后为赫连诚争取到了这个部落。”
“喀卡族人好斗好战,脾气火爆,太皇太后原本想以它作为支持赫连诚的最好后盾。”
“不过喀卡族人虽然战斗力强,却也不服管教。好像在赫连诚死之前,他也只得到了一部分喀卡人的支持。跟着他造反的,只有一部分喀卡人。”
赫连诛勾了一下唇角:“否则喀卡人就灭族了。”
他很快就收敛好嘴角的笑意。这是有一点恶意的幸灾乐祸,不能在阮久面前表现出来。
“喀卡是最靠近北边的部落,所以冬天也最冷。他们一般从春夏时节开始游牧,秋冬时节就回到被称作铁桶城的瓮达城,准备过冬。”
“今年他们已经回来了,赫连诚的宅邸也在瓮达城里。和去年那场战争有关的东西,应该都在这里。”
赫连诛的话说完,他们也正好到了“铁桶城”前。
“铁桶城”从外表看来固若铁桶,城墙是用漆黑的铁桦木刷上桐油做的,屹立高耸,如阴云一般倾轧下来。城墙上每隔一垛,就有一个用牛角做成的号角,吹动时万马齐喑。
赫连诛在动身之前,就给喀卡的几个小首领发了信,所以他们进城时,几个小首领都在城门前等候。
赫连诛对阮久说过:“鏖兀周边有十来个部落,除了鏖兀,我父王学汉人朝廷,将鏖兀改制,设各部官员,自立为王,统摄周边部落。”
“其他部落还是旧制度,就像狼群一样,有一个头狼作为首领,再往下,有三五个小首领。首领由鏖兀任命,小首领是部落中人自己推举的,一般都骁勇善战。”
“赫连诚是喀卡的首领,他死之后,鏖兀还没来得及委任新的首领,暂时由几个小首领共同管理喀卡。”
第一次进城,阮久就看见了三个高大魁梧、神情各异的男人,他们在城门前站成一排,在车队到来之时,低头行礼。
及至赫连诛到了眼前,站在最前边的男人就上前一步。
“臣文勃拜见大王、王后。”
阮久扭头看去,只见这个叫做文勃的人与其余两人相比,年纪稍长,五十上下,却看不出一点儿衰老的痕迹。
他头发蓬松,带着点儿金黄色,又夹杂着一点儿白发,长长的披散着,像是一只狮子。他脸上的线条果断坚毅,用石头刻出来的一般。胡须也杂着黑的、金的与白的,蓬蓬的,不像其他人一样,用宝石穿成的链子扎起来,就这样散开。
这让他看起来更像一只狮子。
而后他身后的两个男人也行了礼。
阮久看着,只觉得这两个人,一个像他前几天在草原上见过的臭鼬,脸和头发都黑黑的,头顶又夹一道白的——狐狸毛,这应该是他戴在头顶的装饰;还有一个就像干瘪的老灰兔。
这两个人用鏖兀话说了自己的名字,只是不同部落的鏖兀话口音都有所差别,阮久又学鏖兀话没多久,还没听明白,他们就已经说完了。
没关系,反正以后会知道的。
这时那个名叫文勃的“狮子”引他们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