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军的读书郎 下(96)
后来逐渐成为由数百个更小的诸侯国所组成的徒有国家之名的松散的政治联盟。
一三五六年的时候,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确认皇帝须由七大选帝侯推选。
在帝国中后期,奥地利大公国的哈布斯堡王朝通过皇室联姻和金钱贿赂,长期垄断神圣罗马帝国皇位长达四百年之久,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也成为帝国的实际上的首都。
一八零六年,在拿破仑·波拿巴的勒令下,弗朗茨二世于八月六日放弃神圣罗马皇帝尊号,仅保留奥地利帝国皇帝称号,神圣罗马帝国从此灭亡。
所以温润一点不意外,一个威尼斯的商人,能搞到他们的皇冠。
实在是那里太混乱了,比他们春秋战国时期还乱,大小诸侯国林立,是真的“林立”啊,多的数不过来,大公国,小公国无数,也怪不得哈瑞克对公主不感冒了。
“哪怕它的国家乱成了一锅粥,这东西依然是象征着皇权的玩意儿,拍卖是不成了,你不如进贡给皇帝吧。”温润揉了揉额角:“也给你换个出身。”
“我能有什么前途呢?我是个番邦商人。”哈瑞克犯愁了:“这个东西可是花了我三百个金币和二百斤面粉换来的宝贝儿。”
“你可占大便宜了。”温润一听这价钱,就有点猜到了什么:“这么便宜卖给你了?”
“那是一个落魄的贵族,他们家急需钱跟吃的东西,我还送了他五斤香肠呢,他回去能吃好久,而且也有了钱。”哈瑞克小声的道:“再说了,这东西在他们那里卖不出去,我都要走了,还怕个球啊!”
这东西在西方国家的确是不好脱手,但是在东方可以啊!
“你胆子可真大。”温润都佩服他了,死要钱的性格。
“我都想好了,实在不行,就把这玩意儿上的黄金啊,宝石的都拆了,拆开卖总行了吧?”哈瑞克道:“他们那里的人不敢,不代表我不敢。”
拆的七零八落,看它还象征什么?
“这是糟蹋东西!”温润肯定不能让他那么干:“而且你这样也是藐视皇权,拆了皇冠?你可真敢想。”
跟造反没什么两样啊。
哈瑞克彻底无语了:“那我就卖给你,然后你进贡给皇帝吧,我是不行了,我够不着皇帝。”
他一个番邦商人,如何能进贡给皇帝东西?
内务府那一关,他就过不去。
“行吧,我买下来了。”温润点头,他进贡也好,省的还要在家想破脑袋,要给皇帝进贡什么好东西了。
他们家又不是没进贡过番邦的玩意儿。
哈瑞克倒是十分大方,直接将东西又给装了回去:“这以后就是你的麻烦了,我不管了,钱多少你看着给吧,算是我还了你给我这栋宅子的人情。”
房契都给他了,只是温润挂了个名头,他也能省一些麻烦。
温润只好把东西搬去了门口那里放着,走的时候好记得带走。
哈瑞克又拿了一个小盒子出来:“这个应该可以拍卖。”
温润看他打开,里头是一个很特别的手镯。
“这个怎么样?”哈瑞克期盼的看着温润。
“这是塞提二世黄金手环。”温润叹了口气:“挖墓来的吧?”
“不知道。”哈瑞克摇头:“您这个也认识啊?”
“这对手环应该是出土自埃及国王谷一个无名墓中,纯金打造的手环上刻画了法老塞提二世与他的妻子塔沃斯塔王后,画面展示着王后在向法老奉献一束花和一个花瓶,国王端坐在王位上,左手拿着酒杯,右手持棕榈叶。”温润看着手环:“也是埃及法老的陪葬品,哦,埃及法老,就是他们的君主的称呼。”
哈瑞克傻眼了:“也不能卖?”
作者闲话:
江湖这里,八级大风!
第504章 不能拍卖的东西
“这个……?”温润摇了摇头,这对皇帝来说冲击太大啦,一个死亡君主,死了多少年的,统治了埃及的法老,他与他王后的东西,被人拍卖,他受到了吗?
尤其是皇上对皇后那感情,听说皇后下葬的时候,陪葬品也不少呢!
“那这个呢?”哈瑞克七手八脚的将东西收起来,丢给了温润,又去了不知道哪儿,掏出来一个挺大的扁平的盒子。
然后打开,温润看了一眼就喜欢上了:“哪儿弄来的?”
“一个贵妇人卖给我的,她的要求很简单,带她离开!”哈瑞克道:“那贵妇人好像着急走,我就顺便带她走了,后来她是在一个很远的港口下了船。”
“好东西啊!”温润看的欢喜不已:“这个肯定卖得出去!”
盒子是扁平的,大概有家常炒菜的马勺那么大吧?里头安静的躺着一串儿,做工精美的项链,黄金项链,上头镶嵌了密密麻麻的钻石!
在这里它应该被称之为“金刚钻”,最中间的位置上,一个鹌鹑蛋那么大的钻石,切成菱形,闪烁着宝光。
两边雁翅一样的排开,也都是小拇指大的钻石,更小的那些就不用说了。
这么一个项链,温润觉得在前世,足以排入什么什么榜了。
“这个能卖吧?”哈瑞克又拿出来一个挺大的盒子,打开之后,里头是一对儿项链,同样是黄金打造,但是上头只镶嵌了七颗宝石。
一个用的是鸽子血一般殷红的红宝石,一个用的是如同大海一般湛蓝的蓝宝石。
造型一样,那宝石各个都是鸽子蛋一般的大,而且切割得非常漂亮。
“这是一对项链,造型一般般,就是宝石看着不错,金子也没少用,当然,比不得这里的工艺,但这是一对双胞胎公主的所有物。”哈瑞克道:“能卖的吧?”
“能能能,太能了!”温润心里立刻就打算,把这对项链拍下来,给自家的两个小闺女做嫁妆。
“那就好,那就好!”哈瑞克又去拿了个东西出来。
这个箱子可是挺大的,打开之后,温润看了眼就唏嘘了:“你怎么什么玩意儿都贩卖过来啊?”
“这不是好东西吗?我就想着,好歹也是个宝贝。”哈瑞克委屈的道:“为此,我连食物都没有准备,在海船上吃的那都是什么玩意儿啊?就为了这些宝贝,我愣是忍着恶心,一路漂洋过海,终于到了这里。”
“行了行了,这个东西,倒是不错。”温润看了看:“得编一个故事,让它有个来历才行。”
东西是不错,乃是一把西方常用的双手重剑。
关键是,这剑身上有雪花纹,一看就是那种千锤百炼出来的精钢打造而成的大剑,剑身看着就十分豪华了,剑柄那里的就是奢华。
剑柄那里用八号钢线那么粗的金丝缠绕,上头镶嵌了两颗鸡蛋那么大的,幽蓝色的猫眼石,一面一个。
看起来跟一对眼睛似的。
这把剑本身就是一把很不错的武器,加上这剑柄以及剑柄上的东西,更加的价值不菲了。
除此之外,哈瑞克又给他拿了一个东西出来。
“这玩意儿,你哪儿拿来的?”温润看着东西都要无语了。
“是个流浪汉卖给我的,花了我五十个金币呢。”哈瑞克看着东西,小声的告诉温润:“估计在当地,卖不出去,我都想好了,大不了,融了它!”
“你可真敢干!”温润的已经是第二次说这句话了:“这可是荆棘皇冠!”
“您连这个都知道?”哈瑞克大吃一惊。
“知道一些,传闻基督教的《圣经》里记载,耶稣在受难的时候,头上就戴着荆棘皇冠,后来信奉基督教的门徒,就以此作为纪念,但凡是紫衣主教,都有这么一顶黄金打造的荆棘冠冕,教皇的则是荆棘皇冠,你这个就是吧?黄金打造的荆棘皇冠,上头的每一个黄金刺,根部都有一朵盛开的花。”
所以他这是买了某位教皇曾经戴在脑袋上的荆棘皇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