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上(3)
还在鱼唇边还勾勒了几个泡泡。
沈若想了想,一只憨态可掬的猫就出现在了泥地上,向上伸出的爪子上,肉垫清晰可见。
沈若有个想法,这个肉垫的位置可以做成贴布绣,贴布里面还可以塞进棉花,凸起的猫爪就能用手揉捏,互动性十足。
“小叔好厉害啊!”二狗的眼睛亮晶晶的,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沈若。
沈若感到很受用,眨了眨眼睛,就在二狗脚边的泥地上画了一只简笔画小狗。
蹲坐着的小狗歪头叼着肉骨头,尾巴翘起。
“啊!狗狗!”二狗兴奋地跳起,绕着沈若随手画的小狗转圈。
李善桃端着一水盆的衣服还没出门,就听到二狗的大叫,她皱着眉头推门进来,看到地上那三个图案,顿时就有些兴奋。
“这鲤鱼看起来胖胖的,但是怪好看的。这狸奴也好看。这个……”李善桃走到小狗边上,顿时明白了二狗为啥这么兴奋了。
“呀,这不是咱家二狗吗?”李善桃故意道。
二狗猛点头,笑着说:“是二狗是二狗,小叔画的!”
沈若没忍住被逗笑了,看向李善桃问道:“娘,你看这样的图案能够绣出来吗?”
“这个简单,我和你嫂子都能绣,”李善桃看着那只胖鲤鱼心里欢喜,这些图样她是怎么看怎么好看,但是又皱起了眉头有些不确定地问道:“可是,这绣好了真能卖出去吗?”
她还是不太相信会有人买。
沈若道,“不仅仅是手帕,还能绣在枕套、荷包、鞋面上,甚至扇面上都是可以的。”
看李善桃的表情好像是被说动了,他继续跟她说明自己对小猫肉垫的想法。
李善桃听完蜡黄的脸上都透出了激动的红,“若哥儿,你这个点子很好,我这就去把你嫂子叫来,我们绣上看看效果。”
沈若点点头,抬手在泥地上又勾勒出几个小图案,看得二狗连连惊呼。
果然人只要有人捧场就容易来劲,沈若忍不住笑了下。
李善桃很快就带着一个女人进来了,是沈若的嫂子,和他的兄长沈丰成婚五年,是个瘦削干练的女人。
她小心越过地上的图样,先是上前看了眼沈若的小崽子,问沈若:“取名字了吗?”
“还没……”沈若说完之后就有种预感,嫂子恐怕会给一些建议,但是鉴于“二狗”这个小名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实在是有点接受无能,所以在嫂子开口之前沈若立刻道:“我想好了!”
“小名叫‘云吞’”
沈若回想起在被撞进这本书之前自己正在街边小店吃馄饨,那他的小崽子就叫“馄饨”好了。
“馄饨”好听点的名字就是“云吞”,那就把这个当做小名吧。
“有点怪。”嫂子说,念了几遍之后也就觉得还挺顺口了。
“看看咱们家的小云吞哦,睡得真香。”李善桃从善如流改口,笑眯了眼睛。
她手里还抱着篓子,里面是一些杂七杂八的布料和针线。
二狗还蹲在一边看小狗,见他娘来了奶奶还抱来了针线篓子,立刻要求道:“娘,可以给我绣一个吗?”
“好,你先去把自己洗干净,”嫂子柳杉找了块麻布把床沿遮挡住,作为简易的格挡,“若哥儿,你才刚生产完不要太累,我们动作轻些,你带着云吞睡一觉吧。”
“好。”沈若确实累了,他有许多想做的事,可是因为刚生完孩子,现在也没法做。
他听着李善桃和柳杉刻意压低的嗓音,动作几乎不发出声音来,心中熨帖。上辈子他没爹没妈,外婆也在他十四岁那年就去世了,很少能感受到家人的关心。
既然命运让他拥有了家人,那么他就会好好珍惜,努力让全家人都过上好日子。
沈若慢慢地就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就看见柳杉正抱着云吞给他喂米汤。
“若哥儿醒了,你看看我和娘绣的花样。”柳杉喂完米汤就把云吞放回沈若身边,拿起针线篓子里的两块练手用的破布递给他。
“还有一张绣了小狗的,被二狗拿走了,他可宝贝了不肯别人拿呢。”柳杉在说起自家崽的时候眼里流露出母亲的慈爱。
沈若想起二狗之前的模样也忍不住弯了弯唇,“阿嫂,你把二狗教得很好。”
他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小男孩都是特别皮不听话的,但是他家的二狗虽然活泼但很听话。
母亲都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沈若甚至还拍了自己的马屁,柳杉很受用。
沈若看着两张破布上的绣花,用的是最普通的染色棉线,不过她们的绣法精巧,图案完成度高所以看起来并不显得廉价。
还有那个凸起的猫爪肉垫也被做出来了。
“也不知道你这脑瓜怎么长得,竟然能想到这个东西,我看着也喜欢。”柳杉从没想过还能这么搞,和那些普通的手帕一比较就觉得这个又好看又好玩,她都忍不住想要跟村里人炫耀了。
她之前和李善桃一个想法,并不觉得好卖出去,但看着成品她也忍不住点头道:“这么新奇的手帕还从未见过,这些图样真好看。”
沈若笑着说:“是娘和嫂子绣工好。”
“你就别打趣我了,主要是这图样好看。”虽然这么说着,但柳杉还是忍不住自豪起来了,“若哥儿你之后有想法了尽管画,只要不是特别复杂的绣花图样,我都能绣出来。”
“好,”沈若抬手点了下锦鲤的尾巴,“嫂子,能把鱼尾的部分绣出渐变吗?”
其实绣成这样已经很好看了,但是沈若觉得把锦鲤的尾鳍绣成由红色过渡到橙色,最后以黄色收尾会更加漂亮。
“能,我再绣一条小的给你看。”
柳杉说干就干,她绣的又好又快,已经绣过一次的图样在心里有了谱,不需要看地上的模板就把锦鲤给绣出来。
“这几种颜色绣在一起还真好看。”柳杉眼睛都亮了,这绣花图样变得活灵活现的,这么精致好看的绣花要是拿到镇上去卖,他们就是独一份,那些有钱人家的姑娘们没准还要抢破头呢!柳杉现在是越来越有信心了。
“我那儿还有几块裁衣服剩的棉布,都拿来做手帕好了。”柳杉说着就要去拿布。
“嫂子,除了手帕还能做些别的小东西,那些碎布头也可以利用起来。”沈若说着又给她提供了几个建议。
碎布头多的话可以裁成统一的正方形做百家被,不大不小的可以做荷包、发带,上面都绣上图案,如果是特别小的碎布也可以缝在一起灌进沙子制成沙包,总之一点布料都不会被浪费。
柳杉笑着点头,她已经迫不及待要开始做了!
第3章
柳杉抱着针线篓子开始忙活,沈若则闭着眼睛假寐,梳理着脑海中原主的记忆。
这个朝代叫作大宇,二十年前建国时因为战争死了许多人,又遭了旱,先帝便减免了十年的田税让百姓们休养生息,十年过后也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两层田税,一直到现在。
因为这里地处南方,水稻是最主要的粮食,但是因为田不肥沃亩产量很低,一年一季的稻子亩产却只有两石。
沈若的外婆是个历史老师,他从小跟着外婆耳濡目染很快就得出了结论。
这个时代应该类似于两宋时期,一石就是四十九公斤,一亩地出九十八公斤,若是侍弄的好也能出两百斤粮食。
这跟现代的亩产千斤根本没法比,但是让沈若诧异的是,这里竟然已经出现了红薯,也是原主常吃的。
沈若记得小时候外婆总会在闲暇时候晒些红薯干给自己当零嘴吃,每每看到红薯的时候外婆就会笑着告诉小沈若:这红薯啊,是明朝万历二十一年,一位叫做陈振龙的福建秀才引进的,此举直接改变了中华人民的饮食结构。
沈若心想,他穿进的这本书的原作者肯定没有好好做功课,不过有了红薯,沈若心思转动想到了许多由红薯做的吃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