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为我痛哭流涕(95)
张小星比明乐更无语:“你才瞎吧。”朝玉别的不说,那张脸就绝了好不好,“知道什么叫高岭之花、白月光吗?朝玉就那款的,搁在学生时代,妥妥的校草,全校学生都会围观的那种。”
这样的人往往会很优秀,“ 指不定就是全校第一加校草,会弹钢琴就更绝了。”
暗恋这样的天之骄子,想想也惨的。
很容易自卑,恨不得低到尘埃里的自卑。
明乐的手指抖了抖,笑得:“瞎扯个屁,校草还行,全校第一?你家全校第一不上大学出来瞎混?“
张小星:“……”
他嚷嚷,“个性,个性你知不知道!跟你这样粗俗的人压根说不通。”
明乐瞥了眼张小星:“皮痒了我就给你松松。”
敢说他粗俗。
张小星秒怂:“得了得了,顾大爷,快起来了。咱们走吧。”
他预约的车到了。
滴滴车上。
张小星扣手机。
明乐闭目养神。
张小星还真没说错,康怜南就是暗恋朝玉。
两人是高中校友,连在一个班都不在,可康怜南还是偷偷喜欢了朝玉三年。
他甚至还拼命学习,就想在学校排名的花名册上离朝玉近一些,但没天分就是没天分。他努力了三年,连学校前一百都没进,朝玉的名字则一直高悬在第一。
联考、抽考、省考。
铁打的第一,流水的第二。
康怜南成绩不差,但他的学校真的太好了,省里的重点高中,别说进步一百名,十名就难得让人觉得不可能。
学生时代还很单纯,不提家境、社会关系,就一张脸、一个很好的成绩,就能让一个暗恋者感觉无望。
能离朝玉这么近,大概是康怜南做梦都没梦到的。
这大概是康怜南过得最苦也最快乐的日子。
张小星家到了。
高级公寓,在二十八楼。
那渣男不在,东西都清走了。
张小星好像是轻松了又好像有些落寞,他笑得很难看:“顾明乐,我的青春好像真的结束了。”
他应该再也不会那么单纯的喜欢一个人了。
“……”明乐,“你多大了?”
他嘲笑张小星,“早他妈结束了。”
张小星的伤感一下子就被冲散了:“你大爷的。”左右看看,“是不是真的十八岁的更香?我去包一个怎么样?”
明乐看人渣一样的看着张小星。
卷发帅哥笑容颓散:“做个人吧。”
“……”咋就不是人了,张小星气哼哼,“有本事你别搞十八的。”
明乐无聊的玩着打火机。
火苗跳跃,咔哒、咔哒,他声音凉薄沙哑:“不搞。”
还是那句。
“不好甩。”
“人矫情。”
“活还烂。”
第72章 霸总和他的顶流
百花大道。
今天周日, 广场上挤满了人,场子已经架起来了。
大红色的充气拱门挂着几个金色的大字“花仙子开业仪式”、土里土气的地毯,主持人背后已经被汗沁湿了, 深色的西装紧紧的黏在身上, 有些滑稽。
花仙子是家花店,店主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看到这充满乡土气息的开业仪式都快气哭了:“你们说喜庆点我没意见,你们就是这么喜庆的?我这又不是城乡结合部……我要卖花的,营业对象都是年轻人……你们怎么能这样, 呜呜。”
姑娘被气哭了。
这群人搞的也太丑了,审美好像停到了二十年前。
主办人钱都收了, 本来也无所谓的, 但把顾客弄哭了就不好了:“可别哭啊, 我们也不容易啊,这么大热的天……这样, 我们还请了乐队, 就你们年轻人喜欢的……”
“什么乐队?”姑娘一听这个更害怕了, “你们不会请了个唢呐班来吹拉弹唱吧?”
她要哭瞎了啊!!!!!!
主办人:“……没有, 你放心,很潮的。”
姑娘被气笑了:”你办这个开业仪式时也是这么跟我说的!”她一笑笑出来个鼻涕泡, 尬了下,眼泪掉的更欢了。
主办人讪讪得不说话。
“给。”
那只手五指修长,骨节分明、紧致的肌肤泛着墨玉般的幽光。
“谢谢。”姑娘接过纸巾,擤了下鼻涕,泪眼朦胧的抬头时看见了个大帅哥,那人很高,叼着根棒棒糖, 咬着白色的糖棍,喉结一滚一滚的,笑得懒洋洋的,睫毛又长又密,她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继续擦鼻涕,“……谢谢。”
好丢人啊、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
“不客气。”微凉的嗓音酥麻,他看了眼表,“时间到了啊,要走了。”
“等等!”姑娘忍着羞红的脸,“加个微信吧……”
来不及了,那人走了。
他腿长,挤进人群,步子又快又疾。
张小星在车里涂防晒霜。
男人也要精致一些,好好保养皮肤。
等他磨磨唧唧的挤过去时,广场上全是人,还都是小姑娘,尖叫个没完。
台上的三人外貌过于优秀。
早上温柔单纯的小美人完全变了个人,耀眼、狂热,额头上全是汗,架子鼓敲得震天响,白皙的手指玩着鼓槌,转的人眼花撩乱。
朝玉弹吉他,他坐在椅子上,神情专注,清冷的侧脸映着光,纯白如天使降临。
他们把当前最火的伤感情歌改编成了DJ,把分别唱成了怀揣着希望的重逢,跳得很嗨。
卷毛帅哥擅长和人互动,勾唇笑得暧昧,眼神飞过全场,棕色的瞳孔多情温柔。
鼓声越发密集,烟嗓音飙到最高。
高潮部分燃爆了全场。
“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十一点,太阳正毒辣。
比太阳更火热的是简易廉价的舞台上在唱跳的乐队。
他们这时风华正茂,热爱着这份事业,每一个音符都显得格外动人,澎湃、狂热、美好的灵魂在发光。
张小星看的眼眶微湿,他费劲挤了进去,跟着一起尖叫。
广场没有一处阴凉的地方,板砖被晒的发白滚烫。
汗液滚在眼里火辣辣的、高音很费嗓子、但无所谓。
从十一点到两点。
声嘶力竭到沙哑,汗液沁湿了衣襟。
观众自觉亮起了手机电筒,像挥舞着荧光棒一样为他们打call。
店主姑娘早就混进了人群里,在乐队宣布结束时一起喊着“再来一首”。
来不了了。
今天都是嗨曲,明乐是主唱,嗓子都快冒烟了。
退场后去后台歇着。
康怜南掩不住的兴奋:“以前没这么多人听我们唱的,好棒啊!”被人认可、喜欢,一直是他前进的动力。
朝玉用手帕沾冰水一点点擦着脸,他闻言看像明乐,这个男人一上台就爆了,开口就是王炸。
耀眼得无以伦比。
又野又浪,但他hold住,把廉价的喜欢演绎着很是深情。
明乐嗓子痛的要命,他喝着冰水,从喉咙里挤出来了一声嗯。
他有个世界是唱跳天王。
出道就是巅峰。
主角攻受都倒在了他的西装裤下,就是后来爆出来买歌,名下所有歌都不是他写的,还是有无数粉丝追捧他,他仍旧眼高于顶、嚣张跋扈、直到他的嗓子毁了,才算是一代天王的落幕。
“歌不是他的,但唱的是他。我无法拒绝舞台上的帝王。”——某买歌天王的粉丝。
系统记得那时明乐一首歌被炒到了几百万,就这,这位大爷还非常不情愿,它贱兮兮的问明乐:“连唱带蹦了仨小时,你能拿到多少钱?”
他们的出场费三百。
明乐懒得动弹:“钱很重要吗?能不能不要这么庸俗,我们这是为了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