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霸文里当赘婿(42)
整个下界大陆的环境都很差,很多地方不是常年积雪就是一片荒漠。就像洛云逍从小长大的恶灵城,那就是一座立于茫茫大漠之中的巨城。
虽然有不少人在努力开垦荒地,但是周围能种植的地方依旧很少。这也是为什么下界大陆物资匮乏,连比较普通的水果都很稀少的原因。
傅灵忱一边坐直身体,一边理了理有点凌乱的衣襟。他只不过亲了洛云逍几口,唇上便染了口脂一样变成了嫣红色。
按道理一个男人长得那么美,应该是一件让人觉得别扭的事情。可是这种宛如夏花绽放的美,到了傅灵忱的身上就变了一种味道。他身上除了那股神秘的吸引力之外,还带着一种充满攻击性的美感。
这种宛如刀锋一样凌厉的美感,是女人与双儿永远无法拥有的。也正是因此,无论傅灵忱外表长得多美,都不会显得有一丝的女气。
洛云逍盯着那抹惑人的嫣红,心脏不受控制的一阵狂跳,仿佛有什么突然破土而出一样。他总觉得若是继续看下去,他就会变成自己不喜欢的样子。因为有一瞬间,他很想凑到那抹诱人的嫣红上,再次感受一下微凉而又柔软的触感。
洛云逍用力的捏了捏攥了攥拳头,这才压抑住了心底的奇怪感觉,然后故作镇定的看着前方道:“你之前说,你要休息四五天?”
傅灵忱听到洛云逍的话,突然就想起了一件事。他之前与小黑猪大战时,摘了小黑猪守护的那朵银白色的小花。虽然他不知道这朵小花的名字,但是却知道这朵小花的价值非凡,不然也不会有一只十九阶的灵兽守着。
洛云逍见傅灵忱没有回答,忍不住回头朝着傅灵忱看去,就听见傅灵忱轻声道:“喏,再给你一样好东西。”
他说着便把那朵小花拿了出来,洛云逍在看见小花的一瞬间,脸上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呆滞。他觉得他们的运气已经很好了,却没想到连传说中的瑰宝都能遇见。
地伏灵花,传说之中有着类似洗精伐髓作用,让觉醒者一夜脱胎换骨的好东西。它可以一次性洗掉觉醒者身上全部杂质,对于觉醒者来说有着非同一般好处。
这种只在书本里出现的东西,此时正被傅灵忱粗鲁的攥在手里,地伏灵花的一片叶子还被扯掉了。
洛云逍盯着傅灵忱半晌,完全没想到傅灵忱要把这个给他,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不过他转念想到傅灵忱的身体,他觉得跟自己相比傅灵忱更需要地伏灵花。
“这东西叫地伏灵花,普通人吃了有脱胎换骨的好处。既然它是你运气好找到的,就说明它和你比较有缘分,这东西还是你吃了养身体吧。”
洛云逍见傅灵忱闻言没有说话,忍不住开口催促道:“你趁着现在赶紧吃了,免得等会花枯萎了,到时候的药效就会大打折扣。”
在傅灵忱听到这就是地伏灵花时,这才想起来这是什么东西了。在小说里面洛云何进入奇遇秘境,最大的收获便是地伏灵花与九魂仙草。
傅灵忱没想到他们这一次,竟然机缘巧合的抢了地伏灵花,看来他就算是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原本的好气运也没有任何变化。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的天道奈何不了他。
这个消息让傅灵忱的心情大好,连带着看向洛云逍的目光也多了一丝温度。他轻轻的牵了牵好看的薄唇,然后难得耐心的解释道:“我不需要这个,我有更好的。”
傅灵忱可没有跟洛云逍客气,如果他没有变异血莲的莲子,他一定毫不客气把这个吃了。不过他手里现在有两个莲子,就用不到这种灵植仙草了,倒不如把这个给洛云逍来增强实力。
以后的路他们要一起走,洛云逍越是强大他才越是轻松。说不定等到洛云逍越来越强大时,洛云逍还能反过来保护他呢。
洛云逍愣愣的接住了地伏灵花,一双浅色的眸底闪烁着惊讶与迟疑。这么好的东西,傅灵忱竟然真的就这样给他了。还有……傅灵忱说他有更好的,他口中所谓的更好的肯定非常好吧?
洛云逍发现傅灵忱有点可怕,他到底有多少让人眼红的好东西?好在知道这些的人是他,若是被其他人知道的话,傅灵忱就算再强再可怕,别人也会举全族的力量来夺宝。
就算全族的人打不过他,还有整座城的人,甚至整个大陆的人……毕竟人心都是贪得无厌的。他身怀这么多的重宝,除非他死了,那些人是不会放过他的。
洛云逍下意识的想要还给傅灵忱,但是他已经欠了傅灵忱很多了,就算下一世下下一世他也是还不清的。如果他现在才开始推拒,反而显得他这个人又虚伪又搞笑。
傅灵忱见他一脸沉重的样子,大概也明白了洛云逍在想什么,刚好他也不是那种烂好心的人,见状他便在洛云逍耳边坏坏的道:“我也不是白给你的,等我们到了巨城……”
洛云逍闻言红着脸道:“不行,你,不能这样。”
“为什么不能,你不是我的夫郎吗?”
傅灵忱的眼底带了一丝清浅的笑意,口中的话却说的理直气壮的,就好像那个出坏主意的人不是他似的。
“不行就是不行,而且我身上一点也不好看。”
虽然紫焰果救了他的命,但是却不能抹去他身上狰狞的伤疤。尤其是他腰腹间的那几道伤疤,就是他自己每每看见的时候,也会被那丑陋的伤疤恶心到。傅灵忱若是看见了,他肯定不会喜欢的。
洛云逍看着傅灵忱慢慢合上了眼睛,也不知道他的话傅灵忱听进去了没有?
在傅灵忱与洛云逍不停赶路时,因为洛寒宵重伤的事情,洛寒睿不得不提前回了恶灵城。
洛晴雨没有跟着他们一起回去,她这一次出来的目的就是傅灵忱。尤其是在看见洛云逍随手就是稀有血参时,她更加笃定只要成了傅灵忱的女人,以后这些好处也一样少不了她的。
洛家的人死的死伤的伤,洛晴雨一个姑娘家的不敢单独走,便厚着脸皮跟在薛家的队伍里。
虽然薛家的公子与姑娘很嫌弃她,不过薛家与洛家毕竟是姻亲关系,不能像金家那样毫不顾虑的撕破脸面。所以不管薛家的人心里是如何想的,到最后也没能把洛晴雨给撇下。
而金家那边呢,金魏雪要回去找洛家的麻烦,金蕊蕊便以自己身体不适为由,也跟着金魏雪一起回去了。金年衣身为洛家的嫡长女,却不能像两个妹妹一样肆意任性。虽然她心里面也瞧不上傅灵忱,但是她却不能跟着一起走了之。
于是追着傅灵忱与洛云逍的人,便从之前的三大家族一下子缩水了一半。不过不管有多少人,他们都没办法影响到傅灵忱两人。
如此又过了五天,傅灵忱与洛云逍终于到了净月城,把身后的苍蝇甩得远远的。
这一段路程原本要走九天,但是因为傅灵忱的空间异能,他们两人中途来了两次大跳跃,这才把路程缩短了将近一半。
净月城的位置比较靠南方,所以这里的环境比恶灵城要好一些,至少路边的花花草草多了不少。
两个人进城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净月城的城门也已经关闭。要不是洛云逍有银月令,他们想要进城就要等到明天。
两个人进了巨城之后,就发现净月城比恶灵城繁华不少,入夜的街道两边不仅有花灯,路上百姓的脸色也比恶灵城的富态。
雪公主藏在洛云逍衣襟里,只探出小小一个脑袋来,然后一直好奇的看来看去的,似乎对于这里的一切都很好奇。
傅灵忱也比较好奇这里,不过他不像雪公主总是暗中观察,而是正大光明毫不掩饰的看。
洛云逍:“我们现在还没有灵石,不如趁现在去一趟拍卖行,等弄够了灵石再找个客栈住下。”
傅灵忱虽然是个手握剧情的男人,但是对于这个世界的了解,也仅限于小说与原主的记忆。
小说很少写到这里的人土风情,原主又是足不出户的病秧子,所以傅灵忱其实很多事情都不清楚。
此时听到洛云逍的提醒,这才想起来各大巨城都有一个拍卖行。拍卖行里鱼龙混杂,是一个非常适合低调出手东西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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