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103)
可实在没有银两,城门口的粥,渐渐从浓稠、掺肉沫的小米粥,到寡淡稀释的清水粥,再到难以咀嚼下咽的黍米粥,最后去粥桶里搅拌,居然只舀出了米汤,几颗粥粒都见不到。
如果没有经历过落差,贫民们还没那么失落。
正因为经过落差,他们才更生气,更别提盛宝琴之前施粥不加筛选,一些懒汉为了能喝粥,天天扮贫民。这些人,一旦受了委屈,也是群体中最为理直气壮的存在。
一时间各种流言都冒了出来,七皇子的名声好了一个月,再度被打回从前,甚至更加难听。盛宝琴纯属一片好心,却无意之中好心办了坏事。
看着七皇子对她的态度从敬重到冷漠,她慌了神,赶紧站出来对民众说,这施粥都是她一个人的主意。七皇子被陛下关禁闭,好好地在皇子府内静思休养,是她这个妇道人家自作主张,张罗了这件事。
结果说七皇子靠侧妃嫁妆赚取名声,靠一个女人养活的流言反而更甚嚣尘上了,名声更加不堪。
这其中不乏有两位皇子的手笔,但七皇子依然气得冷落了她,很大程度上有迁怒的成分。无论她后来怎么样在食物和酿制的酒水里掺灵泉水,七皇子照吃不误,却再也不踏入她的房中,她再次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以至于产生无限懊悔的情绪。
当然这都是后事了,回到决赛那一日。
待将赛事的尾声一切理完,不知不觉间,国公府又到了万籁俱寂的深夜时分。
盛宝筝泡完脚就上了床,小狐狸已经自发的躺在被褥之上,蜷缩起一个角落,这一个多月,它就没有在庭院里睡过。
盛宝筝把小狐狸抱在膝盖上,不顾对方的挣扎,仔细查看对方的伤口,满意道:“真好,你的伤口已经好了。”
也许是夜晚,月光柔柔的洒进来,少年星眸生动,声音也格外温柔,一笑起来颊边就出现一对小酒窝。小狐狸也没再反抗,就这样被搂在怀里。
距离少年的脸庞只有一寸,他能清楚的看清对方脸上的粉色绒毛。作为凤帝之子,少年姿容无疑是出色的,用清秀可爱形容半点不为过,此刻因为准备歇息,只穿了单薄的衣衫,颇有些引人遐想。
几百年来,他从未和人如此近距离相处过。
它浑身僵硬,无法维持日常的冷漠,但又怕被机敏的少年看出端倪——它不太清楚正常的宠物被抱起来该是什么样的,只好软软的趴着,脑袋搁在对方的脖颈处。
此刻非常安静,透过光洁的皮肤,都能感受到对方颈侧下血液流动的声音。然后不出三秒钟,小少年一边霸道地压着他,一边小小的鼾声如雷贯耳。
殷凤渊没忍住抽了抽嘴角。
他化为了原形,月色下的男人容颜宛若玉石雕刻而成,极尽华美,他剑眉入鬓,凤眸微敛,掩住长睫下的一丝湛然,眼角的红痣添了几分勾魂。
他神色淡淡,眸如冰雪,却反客为主,将睡得死沉死沉的少年捞入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补更外加更新。
如果主角此刻睁眼,那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第74章 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13
这些时日, 芳华坊起死回生和成功举办蹴鞠杯的事,让盛宝筝大出了风头,一扭先前的纨绔草包形象。再加上他是盛国公独苗, 未来会不降级袭爵,俨然成为了京中极好的佳婿人选,上门求亲的媒人快要把国公府的门槛给踏破了,且花册上全是名门贵女、郡主级别之流,最次的也是书香门第。
连带着盛宝义虽还没考上进士,但那身价也水涨船高起来。
翌日一大早, 魏紫延兴冲冲地赶到国公府,他跟府上主子关系好,无需通报下人们都直接让他进去了。
他踏入好友卧房, 却发现盛宝筝还在睡, 他撇了撇嘴,一个晃眼却发现纱帐内好像有人,一个绝顶出众的身影,再定睛一看发现不见了。
他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心想难道是自己眼花, 赶紧冲过去, 掀开那绣有花鸟等图案的罗衾锦褥左右查看, 震惊道:“阿筝,你房内藏人了?”
我滴乖乖, 都会金屋藏娇了。
盛宝筝还在酣眠,魏紫延的大嗓门没把他吵醒,但他身上被子就被人呼地一声全部刮走,身上仅穿一件寝衣,秋风已经挺冷, 冷风倒灌进他的脖子,他缩了几下脖子,给冷醒了。
他有些生气,赶紧手一伸,把被子抢回来,口不择言道:“除了我,这屋内哪里来的人,你大早上的发梦吧?”
“阿筝你别想瞒我,我分明看到了。”魏紫延还不依不饶,一口咬定屋内有人,四处搜寻佳人的身影,可好友这卧房虽极尽富贵,但搜罗一圈后,一眼就能看到底。屏风是孔雀,墙上挂着海棠春睡图,脚下是青锦地衣红绣毯,并没有胭脂水粉的味道。床底下是实心的,无法藏人,他都不知道怎么看出有人影的。
床上枕头也就一个镶嵌珠宝的翡翠枕,搁在盛宝筝脖子底下,那确确实实没有人在。
不然他兄弟再怎么不解风情,总不能让美人没有枕头睡吧。
他遗憾地收回手,把盛宝筝无语得不行,“找够了吧?”
没曾想,魏紫延又在床上搜罗出一个证据,一根长长的黑色发丝,他信誓旦旦道:“你还否认,这就是证据!”
魏紫延经验老道,根据一根头发丝的蛛丝马迹可以推测出,先前在好友房内的人芳龄几何,是否貌美。这根头发丝,看上去是自然落发,不属于断发,看上去很柔软,但从发根到发梢,又透着一股强韧漂亮。
他决心劈开了研究。
盛宝筝懒得理他,小小地打了个哈欠。
屋内被折腾得够乱,他干脆也不喊人来伺候了,直接自己在凌乱的大床上找到衣服,慢吞吞地穿了。
在摸到小裤衩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些分量,拿起来抖一抖,抖出一只白色小狐狸,那毛发胜雪一般的柔顺漂亮,吸引了魏紫延的注意力,他惊奇道:“它还跟你睡呢。它现在伤好了,你还决定放生吗?”
他目光看向盛宝筝,没注意到狐狸冷冷地朝他瞥去一眼,似乎在嫌弃他一大早便如此聒噪。
“放。”盛宝筝道,末了突然想起一件事,“你来做什么?”
这天气开始转凉,幸好国公府是富贵人家,夏日用冰,冬日用炭,温暖的小火炉点起,哪怕寒冬将至,这日子也不难捱。丫鬟们听到动静,性子机灵的没有进来,但却默默为他备好了膳食。
几个月下来,盛宝筝早已习惯了。
被他这么一问,魏紫延放弃了研究,他也不拘束,跟着在席上坐下,一边递筷子,一边解释来意:“你长得好,还能干,我好多姐姐妹妹都心悦于你,但她们到底是女儿家,不好直接上门跟你对话,只好拐弯抹角托我来问一问,打听你的喜好。”
说白了就是询问盛宝筝喜欢什么类型的,是否有心跟魏侯府结亲。
魏侯府啥都可能没有,就是不缺漂亮的姐姐妹妹,环肥燕瘦样样都有,就是因为阴盛阳衰,在温柔女儿乡里长大的魏小侯爷从小就很寂寞,世俗之礼讲究男女七岁不同席,他长大了就不能和姐姐妹妹们相处太近。
于是每天撒着蹄子在外面野,跟盛宝筝处得欢,大家伙儿也都能理解。
敢情魏紫延早上那一通乱找,是姐妹还没嫁过门,就先操起大舅哥的心。盛宝筝接过递来的筷子,头也没抬道:“让你那些姐姐妹妹都省了吧。”
“为什么啊?”魏紫延不满道,他跟盛宝筝是好兄弟,国公府和侯府也是门当户对,如果能亲上加亲,在世俗人眼中,自然是极好的姻亲良缘,平添一桩佳话。
盛宝筝微微挑眉,理直气壮道:“你都说了,我这般优秀过人,那我要的人,一定要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寻常人家喜好的门当户对和知书达理之流,我不一定追求,反正我也不懂诗词歌赋,他最好不要跟我谈这些;至于脾气性格,我也不强求,只要不是过于木讷呆板和冷若冰霜,能愉悦相处即可,他只要顶着一张脸,让我偶尔被管教几句,我也是乐意的。”
听着听着,魏紫延竟笑了:“你这样怕是要天上的仙女才能满足你了。”后面的都不需要再提,说白了就是一句话,前提是要绝世大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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